词条 | 陈鹤翔 |
释义 | 生平简介陈鹤翔(1901——1969)四川重庆人(今重庆市),文学家。1922年在复旦大学读书期间,与林如稷、陈炜谟等人组织发起浅草社;1925年与冯至等人在浅草社的基础上组成沉钟社,并于此时开始发表作品。1927年起任教于山东、吉林、河北等地。抗战爆发后到成都,曾参与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成都分会领导工作多年。 主要作品曾出版短篇小说集《不安定的灵魂》,《在阪道上》,《独身者》,《鹰爪李三及其他》等。建国后,历任川西文化厅副厅长,川西文联副主席,四川省文联副主席。1954年到北京,任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作家协会理事,古典文学部副部长兼《光明日报》专刊《文学遗产》主编。后期致力研究,创作较少,仅完成《陶渊明写》和《广陵散》,发表后影响广泛。 在“文革”中被迫害,于1969年去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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