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陈仇九 |
释义 | 陈仇九(1875-1956),环城桃花庙陈家中湾人。其父在县城经营杂货、酱园铺发家,先后在方安集、横山、罗汉寺等处置庄田300多石。陈幼年承庭聘塾师训读10年,成年因抗婚一度遁入佛门。 民国六年(1917年),在黄门冲陈家山创办林场,面积500余亩,雇人造林植果,成功嫁接培育板栗树100亩,为黄陂县大面积营造板栗林之始。民国八年(1919年)与留学日本攻读园艺的胞弟陈一安合作,在大嘴兴办“九一”农场,同时兼营土榨坊。次年,与人合资在河南光山开办铜矿年余,未获成功。 民国十年(1921年),任县道局长。次年,组建中华全国道路协会黄陂分会,任首任会长,主持筹建“黄滠公路”。民国十三年(1924年)初,由县城至横店的15公里路段竣工,为县境兴建的第一条公路,次年,改建为轻便小铁路。 抗日战争爆发后,陈挈眷避居黄门冲林场。时值抗日根据地建立,被邀任县抗日民主政府和鄂豫边区参议员。民国三十年(1941年)春,同魏天一、柳隶园、黄福民等,穿越铁路线去京山向家冲出席鄂豫边区军政代表大会。翌年秋,与潘怡如、胡康民、赵南山等,同去国民党政府鄂东行署面晤程汝怀,要求国共团结抗日,停止内战。抗日战争胜利后,回县城组建交通事业建设委员会,任主任委员。 陈生平以“实业救国″自许,但多受挫折,不能如愿。民国十九年(1930年),卸任县道局长之后,筑室于县城接驾湖心,书楹联二副自况:“此地在城如在野,其人非达亦非穷。”“新鬼烦冤旧鬼哭,贤人远隐谗人张。”一度参念佛经不辍。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任县佛教会长。解放后,其子女先后将他接往北京、南京奉养,直至1956年无疾而殁。遗骨归葬陈家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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