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潮州市高级中学摄影社 |
释义 | 一、摄影社简介潮州市高级中学摄影社是一个以学生摄影爱好者为基本成员的社团,社员以自愿为原则加入。摄影社宗旨:用我们的眼睛,发现身边的美,丰富,弘扬校园文化. 摄影社成立至今,在高级中学已有一定的历史。社团活动分为4部分。 1 上课:请老师向社员们讲授有关摄影常识的课,社员也可有机会向老师请教不懂的地方。 2 实践:社团组织校外或者校内的实践活动,让社员们自己动手创造自己的作品。 3 交流:社团内社员整理好各自的作品,挑选出自己喜欢的作品与其他的社员交流,老师向同学们展示较好的摄影作品。 4展览:将社员们一起交流认为较好的作品展览出来,让其他同学欣赏。成为摄影社的成员都有权利参加以上的活动,必须遵守社团纪律。 近年来,摄影社的活动受到许多同学的欢迎,许多同学也纷纷加入摄影社,准时参加摄影社的活动。社员们创作了许多优秀作品,部分社员也获得了摄影比赛的奖项。 二、社团设置社团内的一切活动都以小组为基本单位活动,每小组大约为十人并选出一人当任组长。组长要按时向社长报告本小组内的活动情况并负责小组内的通知宣传工作。社长整理好社团内的活动情况报告向学校学生会反映和负责社团内部的财务。 三、品牌活动1.由有专业知识的老师向社员们传授摄影知识及摄影社作品的交流 2.校外主题采风活动 3.在高级中学历届艺术节举行摄影展和现场摄影采风 4. 每一学期末,在学校举行优秀摄影作品展览.并将优秀作品推荐参加比赛 四、摄影社章程第一章宗旨和任务 第一条 宗旨:用我们的眼睛,发现身边的美,丰富,弘扬校园文化. 第二条 任务:以宗旨为指导方向,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热心校园文化建设,努力参加到弘扬社会主义文化的社会主义大环境中来 第二章社员 第一条 本校摄影爱好者,承认本社章程者,就可以报名加入本摄影社 第二条 社员必须履行职员的义务。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报酬,更不允许以摄影社的名义收取报酬 第三条 社员有参加本摄影社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有参与摄影社重大事项并发表意见和见意的权利 第四条 社员有退社的自由,但入会费将不退还。无特殊情况两个月不履行社员义务者视为自动退出本摄影社 第三章社长及部长 第一条 社长及部长必须有固定的例会时间,无固不到者要追其原因,三次不到者,其他人有权讨论撤消其职务 第二条 需撤消某人职务时,所有参与人必须半数以上通过才能生效 第三条 社长及部长一个月不履行其职务者视为自动放弃其职务 第四章其它 第一条 本社团有权利对本章程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二条 本社团活动应在业余时间进行,避免与学校的教学活动发生冲突 第三条 本社团的一切纪律规定不得同校内纪律和国家法律相抵触 第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五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摄影社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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