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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逻辑语用学
释义

逻辑语用学是结合语境和符号的使用者来研究语言中的符号及其意义的学科。语用学是符号学的一部分,按照C.Morris的定义——语用学研究在行为中出现的记号的来源、使用和功能,语用学不仅仅处理语言,也包括商标、汽笛声、服饰、图腾等等静态或单一的符号。Morris的语用学研究难免要涉及人的情感和认识等不确定的因素,包括语言在内。在Morris的早期著作中,他把语用学定位在符号和解释者之间的二元关系上,反映在语言学中就是x理解s,x接受s,x说出s(其中x为一个解释者,s为任一语句)。Carnap推广了Morris的语用的定义,将二元关系扩展至n元,例如:x理解s涉及s',x接受s在时间t和地点p,x对y说s等等。所以,Carnap的语用学的研究范围更大,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语用研究的内涵越大,其外延就越小越具体。

Carnap将语用的定义缩小至自然语言,但仍涉及情感意义、语言的获得和语言的传递、表达等功能的研究。Bar-Hillel进一步发展了Carnap的定义,把情感意义、语言的获得和语言的传递、表达等功能的研究摈除在语用学之外,为此他特别强调作为记号的可能语境之一的这些记号的使用者,记号使用者使用某某记号对接受者的影响也被限制在记号使用者赋予记号的范围的变化上。从这个意义上讲,语用学并不关心接受者如何对记号使用者使用某某记号作出什么反应——这个问题属于语言功能的研究范围。

我认为语用学研究对象的确定应该放在语言学的研究范围之内,只有揭示它与句法学和语义学的关系以及揭示三者共同形成的语言学的研究对象才能够真正清晰地给出语用学的定义。

借助Kripke的可能世界的语义模型,引入一个理想的语言使用者,他对语言、可能世界模型和语义的不同操作构成了句法学、语义学和语用学的划分。之所以将记号的使用者进一步限制为一个理想的语言使用者,是为了减少个体知识对语言的影响——个体知识的描述不属于语用学的研究范围,因为语言学的研究不是在刻画具体某个人的语言。

假设L为某一自然语言,W为所有可能世界的集合,U为理想的语言使用者,I为所有解释的集合。

定义满射f:L x W->I为L在可能世界里的解释函数。

[基本假设] 语言学研究中所面临的对象应该<L,I,U>。

下面是对理想的语言使用者U的语言能力的一些限制:

[1] U能够判别一个符号的序列是否属于L

[2] 当给定L的子集L'时,U能够给出f':L x W->I满足f'|L' = f|L

[3] 当给定一个解释i时,U能够给出f':L x W->I满足{i}有逆象,

其中,{i}是在假设i真的前提下可由i演绎出的所有解释的集合。

语言学研究中对(形式)句法、(形式)语义和(形式)语用的划分可以看作:

[句法学] 构造形式模型模拟U的语言能力[1]

[语义学] 构造形式模型模拟U的语言能力[2]

[语用学] 构造形式模型模拟U的语言能力[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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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8:3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