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事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理全市人事工作的工作部门局下设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人事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制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参与制订全市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具体办法。
2、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录用、聘用、培训、流动、调配、任免及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
3、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职)政策法规的实施及其退休审批,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福利的审批落实工作。
5、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及资格审查工作。
6、负责负责本市待业大中专毕业生和闲散人才的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及服务等工作。
7、负责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培训及其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