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抄告 |
释义 | 所谓“抄告”,就是从即日起,公交车、的士车的驾驶人将接受交警和城市公交管理部门的双重管理,两个执法部门之间,将通过信息互通的方式,加强对城市公交车、的士车的管理。 其具体做法为:交警部门对公交车、出租车(驾驶人)存在超员、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超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停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者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交警部门记满12分的;发生交通事故伤1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负主要以上责任的驾驶人;造成1—2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驾驶人;造成3人(含3人)以上死亡的交通事故负次要以上责任的驾驶人,交警部门都会将违法信息“抄告”给车辆所属地的城市公交管理部门,再作进一步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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