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 |
释义 | 目录机构简介 义联宗旨 工作领域 运作模式 主要业绩 研究成果 经典案例 社会影响 具体内容一、机构简介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义联)成立于2007年9月,是一家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北京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民办非营利机构(NGO)。义联自2006年初开始筹备,由“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知名劳动法专家黄乐平律师发起并由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向北京司法局提出申请,经北京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处、律师管理处、人事警务处多次考察,于2007年7月2日批复成立。成立以来,义联按照司法部、北京司法局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精神,始终秉持“应援尽援,一援到底”的宗旨,竭诚为困难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提供专业、及时、优质而高效的法律实务援助,并致力于劳工能力发展以及政策、立法研究与倡导,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社会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年来,义联直接提供法律援助53000人次,受惠人群超过50万人次,共代理案件1752件,从2007年的36件上升到2010年的908件,并且多个案件开创国内司法先例,推动法制建设进步。义联坚持维权与维稳并重,始终从政治的高度严格建设法律援助团队,成功处理集体案件59件、无一例出现上访与过激行为,多次化解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事件。 同时,义联特别注重通过实务总结经验,重视理论研究的深入。截止现在,义联团队已经出版了《最新工伤处理操作实务》、《职工维权实战兵法》、《劳动合同法疑难案例解析》、《中国工伤保险研究》等著作32部,累计发行超过40万册。而且,义联还积极的与《半月谈》、《中国社会保障》、《现代职业安全》、《新京报》等期刊、报纸等合作,发表专业文章如案例评析,法律评论等150多篇,积极有效地普及了劳工法律知识,培养了劳工的维权意识。 此外,义联还致力于推动劳工政策的完善,先后多次就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起草与修改提交立法建议并获得采纳。黄乐平律师时常说,法律援助若仅仅是停留在援助实务上还是一个非常初级的层次,如何从制度层面上努力改变劳工的生存现状才是义联更高的目标,因此,将影响性个案援助与建立创新维权机制相结合,力促政策和法律的完善将会是义联未来工作的重要方向。 二、中心宗旨义助残弱,仁德所尚;社会公益,贤能多为 三、工作领域1、法律实务援助 2、劳工能力发展 3、政策、立法建议研究与倡导 四、运作模式义联自成立以来致力于劳动公益法律服务和政策研究倡导,被媒体誉为“国内首家以困难职工、农民工权益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专业化劳动法律援助机构”,立足于建设成为“劳工发展社会中坚,劳动政策民间智库”。通过大量的法律援助工作,义联培养和锻炼出一支能吃苦、能战斗、能奉献、有大局观的法律援助律师团队。义联目前有专职工作人员21名,其中15名为律师,半数以上为硕士研究生学历,更有3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均具有突出的实务、研究和项目组织能力。 义联坚持“义助残弱,仁德所尚”的宗旨,坚持“一二三四五”的发展思路与管理理念,具体如下: 一个目标:为广大残弱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提供优质劳动法律援助。 两个支撑点:公益与专业相结合;理论与实务相结合。 三个评价标准:是否有利于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否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是否有利于推动法制进步。 四项能力要求:能干(办案),能写(研究),能说(宣传),能忍(意志)。 五项基本原则:平等待人,爱心至上;艰苦奋斗,节俭为要;勇于创新,超越自我;尊重个体,团队优先;团队文化,以义为本。 在此基础上,义联始终以公益性、专业性为原则,在公益实践和政策研究中探索适合社会组织发展的可持续之路,在与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公益慈善基金、媒体部门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合作的进程中不断进步,在深入研究劳动法律实务的基础上,倡导中国NGO走专业化、法治化之路。通过公益法律服务,不仅为残弱劳动者、农民工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也为成长中的中国公益法律服务标准化发展提供示范。 五、主要业绩义联创办人黄乐平律师于2005年4月创建了全国第一家工伤维权网站,于2006年2月设立国内第一条劳动维权热线。自2004年9月黄乐平律师组建劳动维权团队至今,义联为超过80000人次的职工尤其是农民工提供了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代理的多起法律援助案件开创国内司法判例的先河,切实有效地保障了受助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广大受助职工的高度认可和赞扬,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在此基础上,义联坚持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实务数据统计分析和质量监测,紧跟政策和立法的步骤,参与由立法机关、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援助、农民工问题的立法和政策制定活动,力促政策和法律完善。 代理大量劳动法律援助案件,非诉咨询工作也卓有成效,切实保障了受助职工尤其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义联自成立以来共代理援助案件1752件,结案1154件,涉案金额41,324,009.45元,受援农民工占85.1%。2007年,义联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6件。2008年,义联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42件。2009年,义联工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66件。2010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08件,比上一年杜增长60%,是2008年的3.75倍,是2007年的25.22倍。三年来,义联共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154件,胜诉案件为1066件,胜诉率达到92.4%,共为当事人挽回各项经济损失41,324,009.45元人民币。 除此之外,义联一直重视法律援助咨询服务,争取快速、有效地帮助劳动者合法维权,减少诉讼纠纷。义联先后开通中国工伤损害赔偿网、劳动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咨询解答14726人次,接待咨询8015人次,网络咨询28380人次,并提供代书、法律意见书等共计904件。大量的咨询、接待和代理案件的工作切实地保障了受助职工尤其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解决典型疑难案件,维护职工权益和社会稳定 义联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努力钻研疑难、集体案件,先后援助了一批在业界具有开创意义的疑难案件。如国内首例自杀认定为工伤的疑难行政诉讼案件;新华社多次报道的耗时16年的工伤维权马拉松再审案,经过再审义联推翻原判帮助当事人讨回公道;北京市首例复转军人告单位安置纠纷案;澳大利亚归国华侨高微软的工伤认定再审案;被CCTV等多家媒体广为报道的农民工张先法工伤案,历时三年零三月,律师外出超过120趟,经过6个程序,帮助当事人索赔到85万元。此外,义联自2008年以来累计处理三人以上集体案件59起,直接代理当事人1115人,涉及人数11000多人。其中人数在20人以上的案件有18起,直接代理的当事人最多的达212人。 随着群体性案件的高发,种种过激的集体维权行为屡屡出现。义联将案件突破的难点集中体现在群体性劳动纠纷案件、群体性职业病案件、积压信访和过激维权案件中,充分发挥专业性和公信力,突出解决一系列典型案件,包括代理国内民间法律援助机构的集体劳动争议成功调解第一案,帮助43名集体被裁的工人讨回属于他们的23万元;审慎处理房山煤矿农民工群体性职业病案;另外,义联还及时介入恶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引导矛盾的合法化解决,防止纠纷的升级。 义联在解决典型疑难、集体性案件方面的出色表现,既充分保障了职工的权益,又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积极建言献策,参与立法工作 应多个部委的邀请,义联专家先后参与《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防治法》等方面的立法研讨活动,并提交立法建议15份。 义联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实务和研究方面的专业优势得到政府立法管理部门的肯定和重视,尤其是在《工伤保险条例》的修改上。2007年3月8日,由国务院法制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召开的《工伤保险条例》修改征求意见会上,义联主任黄乐平律师提出的多项修改建议,得到了与会人士的高度认同。2008年初、2009年初,黄乐平律师先后应邀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修改和社会保险法立法有关工作座谈和研讨会,就《工伤保险条例》修改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2009年5月,应国务院法制办邀请,中心提交关于简化工伤处理程序的书面意见,在2009年7月发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修改征求意见稿中有较多的体现。在2010年12月最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通过之后,黄乐平律师第一时间就修改事宜接受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栏目以及北京电视台《新闻晚高峰》的采访,解读条例的新规定。 参与农民工政策制定与论证 中心在农民工问题方面的实务和研究成果受到了政府和业界的重视,为及时推进公共政策进一步完善做出努力。2006年8月,中心主任黄乐平律师参加了司法部报国务院《关于农民工问题的调研报告》的立项论证并承担了部分写作工作。中心一直关注转移劳动力的引导性培训工作,于2006年9月受邀参与国务院扶贫办“农民工引导性培训教材”的编写论证工作并提交了专家意见书,并于2008年参与教材的审订工作。2008年4月,中心主任黄乐平作为教材审查专家,受邀参加农民工引导性培训经验交流会,并从法律、政策、项目可行性方面对教材和培训活动进行论证。 中心发挥丰富的实务经验,参加普法宣传材料的审定工作,2009年6月,中心受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邀请起草农民工公共法律服务教育手册,于2010年1月在全国各地发放,受到广泛好评。 开展调查研究,引导舆情民意 义联在总结实务经验的基础上,致力于推动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在进行法律援助的工作的同时将普法宣传工作向专业深度、制度完善的方向发展。在三年多的时间里,义联共出版图书32部,在全国各地发行40万余册,影响了中国大部分劳动法律师、半数以上地级市的劳动保障干部。其中义联编写的《最新工伤处理操作实务》被誉为“最实用的维权工具书”,作为劳动保障部门的案头必备工具书。义联还发表法律援助、劳动实务方面的专业文章160多篇,组织编写期刊《劳动法实践与研究》(原名为《劳动维权》)共11期,向有关机构与个人发放了6000多份。 义联也十分重视普法工作,多次深入工地宣讲相关法律,将累计15万张法律援助爱心卡发放到农民工手中,而且积极通过媒体、网络等进行宣传。2010年12月初,国务院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新闻刚刚发布,中心律师就接受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日报等媒体的采访。2009年第四季度,义联开展了工伤农民工调查,该调查形成《工伤农民工调查报告》,全国数十家媒体予以报道,引起社会对工伤农民工的高度关注。2011年初又开展了职业病方面的相关调查,目前项目还在进行当中。 坚持建设劳工法律实务和研究机构的质量标准 义联自筹备初期就开通了全国第一部工伤维权免费咨询热线,为全国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并对所有的咨询者建立咨询登记档案,作为回访和研究的依据。几年来,通过法律援助实务和农民工政策、项目的研究,义联自主研究了一套法律援助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对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进行监测评估,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2007年以来,黄乐平律师受邀参加国务院扶贫办、司法部、全国总工会等机构组织的多次有关农民工法律援助培训活动,从事劳动维权和法律援助相关工作的培训。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在2008年成功申请的世界银行中国发展市场“农民工工伤维权网络项目”中,义联将建立“工伤维权评价体系” 作为项目实施和监测的重要手段,该评价体系立足于农民工问题的实际情况,将就近解决农民工维权问题,减少农民工维权成本,减持贫困作为系列评价指标,对农民工维权志愿者(包括律师和其他人士)的工作成果进行评价,这项项目设计受到了评审专家的肯定。 在国际交流中,积极展示中国法律援助、劳动法律的发展进步 义联作为首都民间法律援助机构,在代理案件、普法宣传的工作之外,还非常注重加强国际交流。2010年11月,义联律师受邀参加欧盟议会访华代表团召开的劳动权利研讨会。会上,义联律师对于欧方代表提出的关于中国劳动者地位、劳动法律制度、民间法律援助机构的政策等方面作了回答,使欧方代表更深入了解中国劳动者权利状况、公民社会组织发展的状况,受到欧方代表的高度赞赏。 2010年7月召开的“中欧社会论坛劳工权益保障分论坛”,义联作为中方承办单位,与欧方在平等对话的基础上全面地介绍了中国劳动法制的进步,受到了欧方专家的赞许。 六.研究成果义联在总结实务经验的基础上,重视理论研究的深入,致力于推动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在三年多的时间里,义联共出版图书32部,在全国各地发行40万余册。同时义联还积极与《半月谈》、《中国社会保障》、《现代职业安全》、《新京报》等期刊、报纸合作,发表案例评析、法律评论等专业文章160多篇,积极有效地普及了劳工法律知识,培养了劳工的维权意识。现将义联的研究成果不完全列举如下: 1、出版图书 《员工维权实战兵法——职场无忧的315条法规》 《劳动合同百案图解四》 《无忧劳动合同范本151条精解》 《劳动合同法疑难案例解析》 《农民医疗、养老社会保障》 《住房公积金实务精解》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实务精解》 《养老保险实务精解》 《失业保险实务精解》 《最新工伤处理操作实务·工伤职工权益保护指南》 《工伤维权法律通》 《最新工伤处理操作实务》 《最新工伤处理操作实务688工伤疑难问题全解》 《最新工伤处理操作实务740工伤疑难问题全解》 《工伤事故疑难案例解析·工伤认定卷》 《工伤事故疑难案例解析·工伤赔偿卷》 《工伤保险115问》 《工伤事故赔偿》 《工伤保险实务精解》 《医疗事故赔偿快速索引》 《房地产开发经营全流程法律精解》 《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法务全解》 《外企HR劳动合同管理指引》 《外商投资企业人力资源法务全解 应对新劳动法律全攻略》 《企业人力资源法务全解》 《工伤纠纷咨询》 《医疗事故纠纷咨询》 《中国工伤保险研究》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流程与赔偿标准》 《工伤维权法律通》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锦囊》 2、发表文章 《胜利机床厂内部认定工伤的,职工是否有权要求赔偿》——黄乐平 《企业侵犯工伤职工权益导致严重后果,应加重赔偿?》——黄乐平 《各国工伤保险事故预防机制的特点》——候琴 邓燕 《农民工工伤维权要多管齐下》——黄乐平 《少缴保险费致工伤保险待遇损失的,应予赔偿》——黄乐平 《人工关节受损能否认定为工伤?》——黄乐平 《工伤认定,不能仅局限于初诊证明》——黄乐平 《潜伏于办公室的职业病》——王倩 《出差时在宾馆洗澡摔伤,应当认定为工伤》——黄乐平 《挂靠人聘用的人员受伤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黄乐平 《台湾的劳工安全卫生法律制度》——刘升期 《保护工伤职工权益 需加强制度建设》——黄乐平 《加班时间内擅自离岗接孩子而遇车祸的,算不算工伤?》——黄乐平 《工作中与其他职工发生争执而受伤的,能否算工伤?》——黄乐平 《统一司法救济程序,维护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黄乐平 《专家预测劳动争议五大趋势》——朱茂林 《7万件建议聚焦-“社保法”草案六大焦点》——黄乐平 《2009年劳动争议六大热点预测》——朱茂林 《当职业球员合约遇到<劳动合同法>》——毛素梅王倩 《退休返聘人员在用人单位受伤是否应认定为工伤?》——王倩 毛素梅 《通知能否作为降薪依据》————郑伟平 《从劳动维权看新劳动法律的变化》——黄乐平 《杜绝诉权滥用 及时保护劳动者权益》——黄乐平 《逐步提高待遇标准 保护农民轮换工合法权益》——黄乐平 《五大“软肋”催生“工伤保险法”》——黄乐平 《试用期内培训后辞职,员工是否要支付违约金?》——郑伟平 《在实习期间遭受事故伤害的是否认定工伤》——黄乐平 《43位农民工“谈”回23万元赔偿-全国首例民间法律援助成功调解群体性劳动争议案追踪》——叶含勇 毛远策 《完善工伤责任体系,保护工伤职工权益》——黄乐平 《打卡机惹出的旷工风波》——刘洁 《谁来培厚中国民间慈善的土壤》——黄乐平 《<职业病防治法>变革之道》——黄乐平 毛素梅 《泣血十一载 维权路上独行侠》——韩世春 《坚持,我们与你同在》——韩世春 《司法解释(三)下的劳动关系何去何从》——韩世春 《同时在两家单位工作,发生工伤怎么办》——韩世春 《为了四十三个农民工兄弟》——韩世春 《为农民工维权,义联不放弃任何一线希望》——韩世春 《工伤保险与第三人侵权损害赔偿的冲突与适用》——韩世春 《正义与效率的博弈》——朱茂林 《强调仲裁效率,体现民生关怀——简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朱茂林 《警惕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陷阱》——朱茂林 《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的辩证统一》——朱茂林 《义联律师施援手 工伤少女露笑容》——李洪波 《老王维权——早就半个法律专家》——李洪波 七、经典案例国内首例:义联成功调解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四十三人集体案 该案件发生于2008年9月下旬。李洪生等43名来自8个省份的农民工在北京福拓公司从事石材加工等工作,2008年8月1日,公司以奥运期间交通管制为由,通知所有工人自2008年8月1日至2008年9月20日回家休息,奥运后再确定开工日期。但是到了2008年9月20日后,公司却以经营不景气、经济困难为由,拒绝工人回到公司上班,也不再支付任何工资。工人们认为公司的做法就是变相辞退员工,鉴于公司持续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43名农民工遂集体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通过海淀区劳动局,李洪生他们找到了义联律师进行咨询,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义联李嘉健律师认为他们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并代理他们向海淀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海淀区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该案,迅速将案件指派给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提供法律援助,由义联韩世春律师承办该案。为了尽快解决工人们的燃眉之急,避免矛盾激化,韩世春律师一面仔细跟工人进行了分析讨论,并提出可行的调解方案,又在与单位的接触中,晓以利害关系,并提出希望为双方能够合理处理纠纷,通过调解尽快解决问题。韩律师在研究了多方材料后决定进行调解处理,既帮助农民工尽快拿到赔偿,又符合先调再裁的劳动争议处理原则。他又以其突出的专业水平与丰富的谈判技巧最终说服了福拓公司管理层愿意接受义联作为调解方处理该问题。经过漫长及艰辛的先后4次谈判、调解过程,2009年2月13日,双方最终达成和解,43名农民工在义联律师的主持下,终于拿到了23万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义联不仅再次帮助农民工朋友们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做成了国内首例由法律援助律师成功调解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 历时三年一帮到底 法律援助助河南农民工获得工伤赔偿62万 义联为河南在京农民工张先法工伤案件提供法律援助代理。面对用人单位、劳动部门、司法机构的重重阻力,在媒体都认为没有希望的情况下,黄乐平律师一帮就是两年,最终经二审判决,张先法获赔85万元。然而用人单位迟迟未能履行责任,黄律师再接再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终于在2008年9月,历时三年时间,义联协助张先法家人获得62万的赔偿。《工人日报》将此案作为“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经典案例加以报道,新华社、法制日报、京华时报等多家媒体也先后报道此案。 义联律师代理国内首例“确认自杀为工伤”案件 北京铁路局职工杨涛上班时碰伤头部,半月后砍伤妻子孩子后自杀身亡。工伤认定之路相当艰难,其家人慕名找到了义联。面对这个苦难的家庭,尽管是工伤认定的难题,义联还是怀着公益的热忱和专业的精神,决定提供援助。2007年5月开始,黄乐平律师和朱茂林律师为其提供援助代理,至08年8月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判决“撤销北京市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京海劳社工伤认定,即 2006年12月15日杨涛的死亡不予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此案引起社会的热烈关注。多家媒体纷纷报道,其中《检察日报》于2008年4月9日以《一份试卷,否定了司法精神鉴定》近整版予以报道。 岳光晓工伤待遇案:坚持,义联与你同在 2007年9月20日,搬运工岳光晓和公司的赵经理等人到大兴的库房整理货架上的货物,被突然倾斜倒塌的货架压成重伤。单位不肯支付医疗费用,后小岳的家人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008年7月,认定为二级伤残、大部分护理依赖。辗转下,小岳的家人找到了义联,请求义联提供法律援助。义联在最短的时间内批复了向其提供法律援助,并在一天的时间内,义联准备好了所有需要的资料。2008年11月,经历了多次与单位的艰苦拉锯战后,单位最终愿意支付21万元人民币赔偿金给岳光晓,虽然对于2级工伤的岳光晓来说,这些钱只是杯水车薪,但是对这个几乎陷入绝望的家庭来说,在义联热心真挚的大力帮助以及最终拿到的这些钱其实对于他们也是很大的安慰 劳工维权有奇迹,十六年沉冤昭雪 1992年9月8日,正在值班的许玉林为维护工作场所正常秩序,被不法分子打成重伤。后许家由于无法支付巨额医药费,贻误治疗使许玉林病情恶化,很快出现严重精神障碍。1998年7月,许玉林终于在6年后被认定为工伤,伤残鉴定为四级伤残。不过煤矿方面并没有积极为许玉林落实工伤保险待遇,不愿承担工伤医疗费用,遂许玉林病情恶化,于1999年2月27日在家中误服农药死亡。许玉林出事后,父亲许长海一直为儿子上访维权直至患病离世。2006年10月,许玉林的大哥许玉宝通过维权热线找到了义联,义联主任黄乐平律师和朱茂林律师高度重视案件,亲自代理。该案先后经历了劳动争议仲裁、民事诉讼一审、二审,2000年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许家获赔16万余元。许家不服再次提出申诉。2006年11月,在黄乐平律师的努力下,二审法院决定提起再审程序。因为事件的典型性,在中华全国总工会、阜新市总工会和多家国内知名媒体的支持下,黄律师和朱律师在再审一审,单位和许家均不服上诉的情况下,顶着巨大的压力,进入了再审二审的程序,经过多方努力终于结束了长达2年的再审过程,许家和单位最终达成和解,许玉林获得共计人民币63万的赔偿。义联也成功帮助许家彻底解决了这个一拖就是十六年的案件,真正做到了一心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者遭遇工伤,义联法援以人为本 2006年11月24日,正式上班的第二天,早上六点多天还没亮,摸黑走到二楼工地想穿戴整齐防护设备的李洪一脚踏空,摔成重伤。在住院期间,李洪的家属多次找到单位,请求单位拿钱救人,工地方才拿出三万元交到医院,此后,单位再未支付过任何费用。几经周折,李洪家人得知了义联和黄乐平律师后,找到了义联,并请求提供法律援助。在义联对包工头的调查采证后,海淀区人民法院支持了我们的答辩意见,判断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认定工伤的过程中,劳动局工伤科工作人员曾找义联了解相关的情况,根据他们透露的意见,本案认定工伤有一定的困难,但是可以从中进行调解。为了早日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最大程度上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劳动局在2007年11月27日主持双方进行调解,作为当事人一方的代理人的义联参加了整个谈判的过程。最终经过了多方的协商,李洪一家终于在义联律师的帮助下拿到了9万元的赔付款。事情也终于告一段落了。坚持维权道路,这是义联的责任之所在,也是义联的信念之所在。 义联发挥公信力,主持工伤待遇赔偿 蒲友全系北京铁路局某机械段职工,在工作时被本单位醉酒员工无故扎伤致植物人状态。劳动部门依法认定其为工伤,单位也依法支付了工伤待遇。蒲友全是家庭主要经济来源,遂蒲友全的妻子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予以赔偿,但个人无赔偿能力,而单位有赔偿能力。在此情况下,蒲友全的家人找到义联,请求予以法律援助。义联接受申请后,针对蒲友全的情况,义联建议蒲的家人与单位进行协商。同时,义联律师积极与单位取得联系,给单位多次做工作,并就补偿原则、补偿内容和形式等与单位进行深入的交流和反复的协商。本案在经历了义联律师多次艰辛的调解后,最终单位一次性支付工伤额外补偿23万元。为蒲友全这样的残弱职工和他们的家庭送去生活下去的希望,这也是义联每天都在做的事情。 八. 社会影响义联所获奖项: 2008年10月,在国务院扶贫办、民政部与世界银行合办的第二届中国发展市场决赛中,义联的农民工法律援助项目获奖。 2009年度北京市唯一的“慈善公益明星集体” 义联律师所获奖项: 黄乐平律师:2007年度“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2007年度“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荣誉称号 2007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2008年度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08年度“海淀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 2009年度“公益之星”奖 2009年度“慈善公益优秀个人” 朱茂林律师:2008年度“海淀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 韩世春律师:2008年度“海淀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 对于义联审慎处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出色表现,北京市委市政府给予高度赞扬,市政法委王安顺书记批示房山职业病案件“该案办得好”。 三年来,共有92家平面、电视媒体400余次报道义联,CCTV、新华社、人民政协报、工人日报、法制日报、北京日报、北京晚报等媒体对义联的工作进行了报道。 来自农民工、困难职工的信任与表扬: 原航天部206所某职工孙某的一句话就代表了大家对义联的信任,“黄律师说这个案子能告我就告,黄律师说我的案子不能告我就死了这条心,不告了。” 义联代理的石材农民工在调解获赔后,送来他们亲手制作的石匾——“情系民工,无偿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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