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曹志英助学金 |
释义 | 为帮助家境贫寒、品学兼优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鼓励特困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淄博宝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山东理工大学设立“曹志英助学金”。 一、申请“曹志英助学金”助学金的基本条件1申请者为山东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一年级贫困大学生,重点是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的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能完成正常的学习任务。 4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 二、评审程序“曹志英助学金”每年九月评定一次。成立“曹志英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选工作,评委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班级按评选条件推荐到所在院(部),院(部)审核后,组织申报助学金的学生填写推荐登记表,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曹志英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对受资助者在全校进行公布,无异议后颁发资助证书及助学金,并将推荐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三、资助标准与资助名额1资助金额:每人1000元。 2资助名额:受资助人数将于每学年视企业赞助金额而定,具体将在每学年的评定工作开展之前公布。 四、助学金的发放与管理资助办法:采取一次性发放的方法。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终止资助: 1、经查实,在申报贫困大学生中弄虚作假者; 2、违反校纪、校规及法律受到处分者; 3、助学金不用于基本生活和学习费用者。 每人每学年只能申请一种助学金,不得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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