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曹新全 |
释义 | 曹新全,男,襄阳市经开区坡金磊实业公司出纳。2011年8月26日,在襄州区审计局决定审核账目时坠楼身亡,当地警方称其为自杀。 中文名:曹新全 国籍:中国湖北襄阳市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64年9月25日 职业:政治官员 个人简介曹新全,男,生于1964年9月25日,襄阳市经开区刘集办事处黄坡居委会经管站长、黄坡金磊实业公司出纳。 参与事件2011年8月31日,一篇题为《襄阳市襄州区审计局官员检查账单后被人扔下楼》的帖子引人关注,帖子描述:8月26日晚6时许,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审计局干部曹新全在查账的过程中被人残忍地杀害,死者被挑了脚筋,又被人从四楼窗口扔下,死者的尸体都还没检验,就被警方初步结论为:跳楼自杀。 因黄坡居委会群众多次上访反映该单位经济问题,襄州区审计局决定审核其账目。2011年8月26日上午,曹新全按约定来到襄州区审计局,在区审计局四楼同该局经责局工作人员肖某及黄坡金磊实业公司会计黄某等对账目进行核对,对账目的核对中发现有短款现象。继续核对至19时许,曹说上厕所,遂一人离开了办公室。隔了约几分钟,工作人员发现曹新全还未返回,就急忙寻找,这时听到有人喊“有人跳楼了”,工作人员下楼发现坠楼人是曹新全,立即将其送往襄州区医院抢救,曹新全经抢救无效于当晚八时许死亡。 经调查现场工作人员、目击证人,综合勘查情况,公安机关初步认定曹新全是从审计局四楼厕所窗户跳楼身亡。排除他杀和意外失足。 警方回应襄阳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透露,网传的帖子有两方面的问题:第一,死者并不是审计局的;第二,现场也不是帖子描述的那样。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2011年8月31日,在襄阳市公安局襄州区分局公布的事件通报中,认定死者为自杀,认定依据主要有: 一、有当时在场人员肖某、项某、黄某证实:当时核对账目期间没有人对死者曹新全威逼、打骂、体罚现象。是曹新全自己到厕所内,后发现不见其踪迹的。听到有人喊“有人跳楼了”时三人遂跑下办公楼迅速将曹新全送往医院抢救。 二、在交通路散步的张湾镇居民文某夫妇向公安机关反映:当晚19时许行至经晨红星花园售楼部门前时,亲眼看到有一个穿白色上衣的人从审计局办公楼四楼窗户往下跳,也没有看到其他人把跳楼的人往下推。 三、据较早发现曹新全跳楼场面的审计局保安梁某证实,当晚19时许其赶到曹新全身边时,发现曹新全的眼睛还睁着,还有生命迹象。 四、现场勘查后认定: (一)有高坠点:即审计局四楼男厕所北窗东扇玻璃窗。依据:1、厕所东侧地面上遗留有死者生前所穿成趟的皮鞋印;2、窗台东侧遗留有死者生前所穿的残缺皮鞋印;3、男厕所北窗东扇玻璃下段距地面126CM处有新鲜的由东至西的手印擦痕;4、四楼男厕所北窗东扇玻璃窗与曹新全尸体位置对应。 (二)有坠落点:即审计局办公楼一楼男厕所2.52米处的篮球场东南角水泥地面上,遗留有新鲜的两足对应的呈外八字型皮鞋蹬踩痕迹,其蹬踩痕迹西北侧有油迹一处,面积10平方厘米,油迹北侧地面上有骨渣两块,(大小为0.5×0.3CM,0.4×0.2CM);东侧篮球场水泥埂上的杂草倒伏在水泥埂上面,水泥埂东40CM的杂草呈倒伏状。 (三)高坠点窗台距厕所地面高88.5CM,完全可以排除意外失足。窗台南侧1.5米地板砖上有死者生前所穿皮鞋由南向北成趟行走留下的三枚足迹,方向朝窗台,没有发现第二种足迹,尸体距窗户下地面水平距离达2.52米,符合一人生前有意识拉开窗户东扇玻璃,跳楼身亡。 因死者家属强烈反对,尚未对尸体进行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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