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曹策忠 |
释义 | 人物简介曹策忠1941年4月,出生于湖南省长沙市,中共党员。 人物经历1、1965年7月毕业于湖南大学电机系电机与电器专业,高级工程师。 2、1968年9月,在大西北三线甘肃天水长城控制电器厂当工人,任技术员 3、1975年5月任长沙市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技术员、工程师 4、1983年11月起先后任湖南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党组副书记、书记、局长 5、1999年7月,国家商检局机构改革,实行“三检合一”,曹策忠首任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书记、局长。 6、2001年5月,被聘任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 主要贡献曹策忠自1983年11月走上领导岗位近20年,本着“居之无倦、行之以忠”的工作理念,为了湖南对外贸易和外向型经济的迅速发展,从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的职责出发,坚持求真务实,针对湖南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实际状况,将严格的把关与热情服务结合起来,在各个不同时期,主持制订和采取了一系列行政、技术方面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行国际通行的质量体系和环境体系认证制度,支持和促进湖南的产业调整转型和产品升级换代,提高和保证出口产品的安全性能、卫生状况和质量指标,不断应对国际贸易中特别是发达国家设置的技术壁垒,这些政策措施和制度的推行,对湖南的对外贸易、外向型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曹策忠自任省人民政府参事以来,认真履行参事职责,着眼于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加调研活动,向省政府提出参政意见或建议,努力发挥好参政咨询作用。 1991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城镇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旨在“改变养老保险完全由国家、企业包干下来的办法,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职工个人也要缴纳一定的费用”。1998年国务院又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旨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建立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这两项改革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大变革中关系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惠民举措。2001年,曹策忠与刘承训、刘冬荣、何祥、杨实诚、杨南南参事一起,就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到省社保局和长沙、益阳两个地区调研,并形成了《解决社会保障资金缺口等问题的七点建议》。该建议在认真分析省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基本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基础上,向省政府提出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支撑力度;采取有力度的清欠措施;实施社会保障金卡工程;实施属地管辖原则;搞好社区卫生院建设;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监督”等七个方面的建议,这些建议非常具体,可操作性强,得到了省领导的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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