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渤海行署 |
释义 | 简介1944年1月,清河区与冀鲁边区合并为渤海区。3月,建立山东渤海区行政主任公署,刘其人、李人凤代理正、副主任。渤海行署辖六个行政专员公署,各行政专员公署设专员、副专员,办事机构多寡不一。 1945年10月,渤海行署所辖六个专署合并调整为四个专署。境内各县分属三、四专署。渤海区行政主任公署下设秘书处、财政处、民政处、教育处、实业处、司法处、工商局、公安局、粮食局、运河河务局、山东省黄河河务局(山东省政府与渤海行署双重领导)、交通局、公路局、山东省邮电局渤海邮电分局、电话总局、北海银行渤海分行、荣军管理局等办事机构。渤海行署机关移驻惠民市。1949年6月,三、四专署分别改为清河专署与垦利专署。1950年5月,渤海区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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