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碧土县 |
释义 | 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原县名。 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国函字212号】批复批准设立: 设立碧土县。辖左贡县的扎玉区和该县新划的碧土区,察隅县的察瓦龙区和该县新划的门空区。县人民政府驻碧土公社。由昌都地区管辖。 1986年,县人民政府驻地改名碧土乡。但碧土县始终没有实际设立。 1999年9月21日民政部【民发54号】批复,批准撤销碧土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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