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宝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释义 | 宝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人民政府国资委),为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市政府授权市人民政府国资委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市委决定,市人民政府国资委成立党委,履行市委规定的职责。 市人民政府国资委的监管范围是市属所有企业单位的国有资产。 一.划入的职责 (一)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的职责。 (二)原中共宝鸡市委企业工作委员会的职责。 (三)市财政局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职责及回收资本金的职责。 (四)原市体改办负责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审核、推荐及企业公司制改造审批职责。 (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负责拟订市属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依法对各县区国有资产的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投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与重组;负责国有资产投资、融资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发展国有资本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负责国有企业股份制改制审核和上市公司的审核、推荐工作。 (四)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的市属部分大中型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的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任免(任免内贸外贸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事先征求市商务局的意见),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七)调查研究国有资本基础管理的重大问题以及国有资本的分布状况;研究提出国有资本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方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权属的界定、登记、划转、转让以及纠纷调处等。 (八)负责国有资本的统计分析,提供有关信息,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以及有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组织建设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 (九)负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收益和产权转让收益的监缴工作;监督资本收益的使用,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负责市财政资本金的回收管理工作。 (十)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研究发展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指导企业发展工作;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企业改组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市属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工作,指导全市企业兼并破产工作(市企业兼并破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企业债权损失核销、职工安置等方案,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及困难企业重组等工作。 (十二)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工作;监督捡查企业领导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情况,指导的党员、干部、职工及社会人士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检查、处理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重要案件。 (十三)负责所监管企业的信访、稳定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负责委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才、人事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联系市属国有工业企业、国有内贸外贸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才培训、人才队伍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大中专毕业生及军转干部安置等社会性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内设8个科室: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企业组织人事科、党群工作科、综合法规科(维护企业稳定办公室)、产权管理科、业绩考核和分配科、企业改革与发展科(市企业兼并破产工作办公室)、统计信息科、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