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白云区教育局 |
释义 | 领导小组组 长:唐文贵(局长) 副组长:尹 广(党委书记) 曾玮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局长) 杨雄忠(副局长) 李建文(副局长) 成 员:李振权(督导室主任) 黄锦政(副调研员) 唐卫民(党政办公室主任) 邬永锵(组织监审科科长) 龙 飞(人事保卫科科长) 关代章(基础教育科科长) 林志成(综合管理科科长) 陈慧玲(财建科科长) 陈秀贞(教育工会主席) 陈佑明(团委书记) 骆智勇(区招考办主任) 柯景麟(教育后勤产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机构设置局长:唐文贵 党委书记:尹广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玮鸿 副局长:杨雄忠、李建文 科室职能党政办公室1.协助局领导安排全局性活动,负责机关的各项行政事务及督办工作,协调各科室工作,负责起草局综合性文件和材料。 2.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推进信息化工作,上传下达各类综合性信息,当好领导决策的参谋。 3.负责机关作风建设、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人事管理工作、计划生育工作,组织机关政治学习。 4.负责机关的文秘及办文工作,负责文件资料的收发和归档及档案的综合管理。 5.负责全系统的保密工作,协调办理信访及组织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工作。 6.负责机关和直管单位公费医疗管理,按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推进医疗制度改革。 7.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管理机关各类后勤事务,推进后勤工作社会化。 督导室1.监督、检查下级政府及教育管理部门、各级各类教育机构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 2.对下级政府、教育管理部门及各类教育机构的教育质量、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评估。 3.及时反馈督导、评估的情况,总结经验,提出调控意见供行政部门参考。 4.协助区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工作。 组织监审科1.在局党委领导下,开展对直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管理和培训工作。指导各街镇组织部门对辖内学校领导干部进行培养、考察、管理和培训工作。 2.指导下级党组织开展思想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指导开展党员思想教育、理论教育和宣传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3.指导开展统战和侨务工作。 4.负责直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协助镇纪委做好辖内学校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 5.负责行政监察工作,监督检查教育系统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6.负责普法教育、行政执法、计生监督及有关纪检监察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7.做好对同级及直管单位的财务经济效益、财经法纪的审计监督工作;做好直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工作。 人事保卫科1.负责教职工队伍规划、人员核编、录用、奖惩、调动工作,组织、指导对教职工的考核、聘任工作。负责整理、提供人事信息。 2.组织教师职称的申报、评审和教师资格审核,负责教师初次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 3.负责教职工劳资福利、住房福利(包括教师住房的调查、统计等)和计生等工作。 4.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抓好队伍建设,做好教师队伍管理工作,指导开展教师(包括实验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5.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本系统安全工作。 6.指导人事档案工作。 7.负责公办学校的设立、撤销、合并等审核呈报工作。 8.负责本系统(含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财建科1.协助区财政部门编制教育经费的年度预算安排。根据经费预算和实施计划,分配和拨付教育经费及其它经费。 2.负责教育经费的财务汇总、统计和本级经费核算、决算,提供经费预、决算分析,提供财务信息。 3.检查、监督教育经费的执行情况,指导合理使用预算内、外教育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4.指导直管单位的经费核算、财务管理、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办理收费许可证审核、收费备案审核)、资产管理和后勤管理。组织财务人员培训。 5.负责教育统计汇总和统计分析;指导基层的教育统计管理,组织统计人员培训。 6.协同计划部门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计划。 基础教育科1.负责规划和调整中、小学校的布局,巩固九年义务教育,组织实施普及并巩固高中阶段教育。 2.协调、管理和指导中小学教育业务、教育教学改革及教科研工作。 3.指导、管理全区学校德育工作。 4.指导小学、初中招生录取工作。 5.负责中学学籍管理工作,指导街镇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免费义务教育学生统计及审核。 6.协助指导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协助开展社会治安综合管理。 7.管理全区特殊教育。 综合管理科1.统筹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监督和管理工作。 2.负责规划和调整幼儿园布局,指导全区托幼业务工作。 3.指导、协调并组织实施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落实有关课程计划;牵头组织有关的全区性竞赛、评比、交流活动;规划、指导、协调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4.指导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环境教育、学生综合社会实践、国防教育等工作。 5.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 6.协助指导职业中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工作,协助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7.负责中小学食堂监管工作。 工会1.负责直管单位工会组织的建设和街镇教育工会的业务指导。 2.负责所属工会干部的队伍建设。 3.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群众说话办事。 4.配合局党委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配合局党委做好学校民主管理工作。 6.积极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建功立业活动。 7.承办局党委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团委1.负责直管单位团组织(含教工团组织)的建设。 2.负责区少工委办公室工作。 3.负责所属团队干部的队伍建设。 4.配合局党委做好青年教工的政治思想工作。 5.配合局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6.协助做好宣传、扶困助学等工作。 7.承办局党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招生办1.负责高(职)中招生工作。 2.负责普通高考、自学考试、成人高考、中招考试、中等学校职业技能考证等考试的组织实施。 3.负责各种考试经费的收取和管理。 4.负责指导各类考场的建设。 基建办1.负责直管单位基建项目的报建、委托设计、勘测、施工申报及建设管理工作。 2.负责全区开发小区教育配套设施规划协调、设计方案审查、建设监督、移交接收及产权办理等工作。 3.协调、指导全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4.负责其它基建管理工作。 信息装备中心1.负责专用场室的建设与管理,常规教育仪器和图书、音像设备的配置与管理。 2.协调各部门按规范组织实施本系统的教育信息化建设,对各项建设项目实施全程管理。 3.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指导系统内基层单位信息化建设。 4.承办区教育局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教育后勤产业管理办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勤工俭学、校办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制定本区学校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学校(单位)的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工作。 3.指导、协调直管学校后勤社会化准入管理工作。 4.指导、协调学校有关大宗后勤设备、学生校服、床上用品的招标采购工作。 5.指导、协调直管学校(单位)校办企业安全生产和财务管理工作。 6.协助本区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基地的协调管理工作。 7.组织勤工俭学、校办产业的经验交流。 8.组织勤工俭学、校办产业有关人员的学习培训,对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先进单位与个人进行表彰。 9.组织本区学校勤工俭学、校办产业情况的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 10.负责小区配套学校中民办学校、幼儿园有偿使用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有偿使用合同的监督管理。 教育发展中心1.负责教研工作。 2.负责科研工作。 3.负责培训工作。 4.协助做好教师职称的申报、评审及资格认定工作。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和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草拟地方性教育规章,制订各项教育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家和上级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提出教育发展的目标、思路和策略,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教育工作,管理本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指导学校的业务工作及教育改革,规划并指导教育教学科研,推进教育信息化工程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按照上级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的规定,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以及教育管理部门和区本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评估。 (五)按管理权限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指导、监督及有关开办、撤销、合并的审批或审核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六)按照管理权限,对属下领导干部进行管理。对局直属单位领导进行考察、任免;与镇党委共同对辖下教育单位领导人员进行考察,提出任免的建议;统筹规划教育行政干部的配备。 (七)负责本系统教职工的人事工作,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统筹规划师资队伍建设。 (八)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落实“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加强对预算外资金使用的管理。统筹和指导教育局系统的基建工作。指导全区勤工俭学工作。 (九)根据上级要求及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按权限制订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并指导实施,协调管理本区的招生考试工作。 (十)指导本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国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指导学校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 (十一)领导本系统的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据法律、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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