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 |
释义 |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前身是北京商学院法律系,始建于1987年6月。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系原法学院和社科部于2008年12月合并组建而成。学院下设法学系、社会工作系(筹)、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学院拥有法学、社会工作两个本科专业和民商法学、经济法学、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四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中文名: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 外文名:北工商法(马)院 创办时间:1987年6月 主管部门:北京工商大学 所属地区:中国北京 主要院系:法学系、社会工作系 硕士点:4个 历史沿革>> 法学本科专业被评定为市级重点建设专业(2002) >> 民商法学被确定为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2003) >> 法学本科专业被评定为市级品牌建设专业(2005) >> 法学实践教学平台(文科实践中心)被评定为国家级文科实验教学示范建设单位(2007) >> “民商法学课程群”教学团队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2008) >> 法学本科专业被评定为北京市级特色建设专业(2008) >> 三个法学学科实践基地被北京市批准为市级 “首都大学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2008) >> 《法学本科实践教学创新方案》获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二等奖(2009) >> 法学专业《庭审实务》课程被评为北京市高等学校精品课程(2009) >> 法学专业《国际贸易法律实务》、《知识产权管理》被评为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2009) 机构设置学院设民商法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刑事法教研室、国际法教研室、理论法学教研室、学院办公室、教务管理办公室、学生管理办公室等机构。 师资力量截止至2011年,学院共有教职工61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35人,讲师12人,管理人员7人。具有博士学位29人,硕士学位20人, 40%以上的教师曾获得北京市优秀教师或北京市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荣誉称号。 其中既有国内外知名的法学专家,又有一批学识渊博的中青年学者, 既有留学海外归来的学者,又有司法实践经验深厚的专家。该院教师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尤其是在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等法学应用型专业领域具有一定优势,为培养实务型和国际型法律职业专才和法律服务人才奠定了雄厚的师资基础。 专业建设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的民商法学,尤其是商法学建设在国内起步较早,具有一定的传统优势,早在1993年就在中国国内首先招收本科商法专业。全国法学专业统一调整合并后,学院本科法学专业的建设在全面发展的前提下,注重发挥自己的优势,本科法学专业是北京市重点建设专业,同时是北京市品牌建设专业。学院自1995年起招收硕士研究生,2008年获得了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及法律硕士学位授予权。在办学特色上,确立了本科阶段培养实务型、应用型、国际型法律职业专才和法律服务人才,研究生阶段培养应用研究型高级法律人才的目标模式。 教学特色(一)在理论教学中坚持以法条为核心的教学模式 学习方式从以抽象掌握一般原理为主向通过学习法律条文掌握法律基本精神为主转变,使法学理论体现在法律条文和具体案例的解决之中。倡导学生养成研读法律条文的学习习惯。与此相配套,在考试环节,不再以对法律概念和原理的记忆为主,而是通过生动的案例考察学生运用法律的能力。 (二)加强实践性教学。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开设一系列专门的实践教学课程,在学校的支持下,在文科实验中心中设立了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模拟预审室、模拟律师事务所等教学场所,硬件设施标准达到国内一流,为进行全封闭仿真模拟预演的实践教学创造了必要物质条件。 (2)在理论教学课程中增加实践性环节,实践性内容占总课时的20%。 (3)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北京市新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欧亚律师事务所、中国消费者报等十多个单位合作,建立了一批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三)在课程设置上不断创新,形成了具有特色的专业课程体系。 (1)培养学生掌握较为全面的专业知识、形成较强的整体专业素养,开设了教育部规定的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程。 (2)为了适应国际型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开设了《国际贸易法律实务》、《国际投资法律实务》、《专利法律实务》、《商标法律实务》、《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英美合同法律务》《WTO法律实务》等英文授课课程。 (3)为了适应实务型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开设了《庭审实务》、《律师实务》、《司法文书》、《法律职业形象设计》、《企业经营法律实务》、《房地产法律实务》、《税收法律实务》等实践教学课程作为必修课或选修课。 (4)发挥工商并重多学科优势,在课程设计上使学生在知识结构上形成法学与财务会计、企业管理、金融、证券、投资、贸易等学科的复合。在研究生课程设置方面,注重提高学生的专业逻辑思维能力和应用型研究能力,并根据教师擅长的专业研究领域,形成自己的特点。开设的主要课程有:民法总论、物权法研究、债权法研究、合同法研究、比较侵权行为法、商法基础理论、公司法研究、票据法研究、金融法研究、知识产权法研究、海商法研究、经济法理论研究、国际经济法研究、金融犯罪研究、刑法研究、行政法研究、国际投资法研究(英文授课)、国际贸易法研究(英文授课)、WTO规则、国民事诉讼与仲裁等26门专业课程。 (四)强调教学方法的多样性、新颖性。 学院以现代化教学手段为支撑,通过制作与课堂运用多媒体课件,大力推进案例教学;针对不同课程的性质与特点,分别采取启发式教学和抗辩式教学方式,引进诊所式教学方式。 (五)注重第二课堂的建设。 为了配合第一课堂,引导学生钻研业务,钻研学术,学院定期组织学术名家和实务专家来学院讲座,以开阔学生视野,为调动学生钻研学术的积极性,定期由学生主持、编辑出版院刊《法苑》,组织辩论赛、知识竞赛、学术论文竞赛等活动,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彩,提高了学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 理论成就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具有一些在科研理论创新方面取得较大成绩的知名专家,学院教师整体上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1)早在八十年代中期,编著了国内最早的一本专门的商法教材——《商法概论》,率先提出“要发展商品经济,就必须要有符合客观经济规律的、保护商品经济发展的商法。”的理论见解。 (2)主持编写了九五国家级重点教材《商法学》; (3)在1987年参加国务院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联合课题组课题《经济合同与经济秩序》时,首次提出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市场契约化的命题。尔后出版的《契约观念与秩序创新》一书被评为首界全国优秀图书奖。(4)从案例研究的角度对民法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研究,出版的著作《民法—重点、难点、疑点分析》一书,被普遍公认是司法考试学习的经典作品。 (5)早在1991年对所有权理论结构的理论探讨中首次提出“从归属到利用”的命题,该文被评为《法学研究》杂志百期优秀论文。在商法理论、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行为法、票据法、公司法、金融法、刑法、诉讼法等领域我院教师的研究成果较为突出,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学术机构颁发等各种奖项多次,发表学术论文二百余篇,出版著作21部,编写教材和教学用书40余部,承接了教育部、商务部等研究课题多项,参与了国家社科规划项目的课题研究,在国内具有一定的影响。此外,从事了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课题的研究,在北京市教改项目和学校教改研究项目中多次获奖。 院外合作学院除了与本校其他兄弟院系密切合作、优势互补外,还与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等国内著名大学的法学院、专门法学院校建立了长期的合作交流关系。 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各级地方法院、检察院等司法实践部门保持着经常多种形式的联系或合作。同时,与境外高校也建立了广泛的联系。截止到2011年,学院与日本的大阪大学、韩国的釜山海洋大学、美国的纽约大学以及香港大学、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法学院都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广泛的海外联系为国际型法律职业专才和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奠定了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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