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安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释义 | 安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机构,设有9个科室 ,1个分局,1个直属机关,10个工商所,2个直属事业单位,共有干部200余人。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 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 3、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打击流 通领域的走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4、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违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 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5、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6、组织管理经纪人和经纪机构。 7、依法管理合同行为,监督处理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的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行为。 8、管理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商标印制,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9、组织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 10、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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