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安庆市旅游局 |
释义 | 市政府授权市旅游事业管理局主管全市旅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全市旅游资源普查,编制,修订全市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指 导各主要旅游景区(点)的旅游开发规划及旅游环境和生态保护规划工作 二、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的策划、包装,宣传品 的制作工作;巩固“创优”成果、继续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 三、负责全市旅游行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参与制定和协调有关旅 游行业的财政、外汇、价格政策和规章制度,参与审查旅游设施的建设项 目,负责全市旅游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旅游项目的审查、申报工作。 四、负责旅宾馆、饭店星级评定工作,负责审批国内旅行社工作;负责旅 游行业的业务培训,旅游从业人员持术职称和导游人员岗位培训;负责旅 行社、导游人员的年审工作;指导旅游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旅游服务质量 ;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参与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 和处理。牵头组织实施每年三个旅游“黄金周”工作。 五、指导全市旅游景区(点)、旅游产品的开发、管理工作;负责旅游定 点接待单位的审批、申报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旅游市场整顿工作,打击“黑车”、“黑导” 等无证经营行为,打击非法“陪游”和欺客宰客等违法现象,优化旅游市 场环境,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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