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安坪办事处 |
释义 | 一、概况 安坪办事处与石碧乡、寺前镇和小龙门乡相邻。全区总面积295.12平方公里,辖安坪、石马湾、龙泉岩、桥头溪、大水田四乡一镇,共有69个行政村,一个居委会,总人口75823人。境内东部为龙门溪、锦江河冲积平地,盛产蔬菜、稻谷;西部山峦叠嶂,森林资源丰富。过去叫区公所,现在名办事处。办事处驻安坪集镇中心,现有35名干部职工,其中退休人员9人,党政领导职数11人,设农技、法庭、派出所、林业、中心医院、工商、国土等二级机构。全区耕地面积60575亩,其中水田54848亩,有小(一)、小(二)型水库31座,粮食总产25816吨,人平年产粮350公斤,农业总产值3956万元。境内有烟花鞭炮厂13个,煤矿2个,矿泉水厂2个,小水电站5个,建筑施工、废旧收回、商贸物流相当发达,2007国内生产总值达19725万元,农民人平年纯收入1837元,与1978年比都翻了几番。 二、沿革 民国时期属协和、温和、中和三个乡,1950年3月,县人民政府制定了乡政区划,置安坪片为第四区,辖王安坪镇及桐玉里、东冲湾、田家垅、淡家坪、辛木湾、蒋家坪、湄河湾、龙泉岩、泥潭、板溪、龙门溪、坨田垅、桂潭、茶田垅、大水田、永安庄、岩屋塘等18个乡镇。1954年7月撤销蒋家坪乡、拆出淡家坪乡到五区,从五区划入蛮田垅、晒野、庙头湾三乡,增置迎龙乡,共20个乡镇。1955年7月,以区所在地命名,四区为桂山区。1956年5月,实行撒区并乡,安坪区辖龙泉岩、大水田、坪、晒野四乡。1958年8月,改建人民公社、安坪辖红旗、上游二个公社。1961年4月,调整公社规模、安坪区辖石马湾、安坪、桥头溪、龙泉岩、大水田五个公社。1984年4月,全区5个公社改为四乡一镇,区治驻地一直设在安坪,作为一级党委、政府,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全县清匪反霸、互助合作、抗美援朝、发展地方经济、稳定农村治安秩序发挥了巨大的作用。1996年12月撤销区公所,改设辰溪县人民政府安坪办事处,负责安坪四乡一镇的工作协调和指导,从而在职能上进行了根本性的转换,变过去的行政命令为服务协调、上传下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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