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阿曼派 |
释义 | 阿曼派(Amish),从基督教新教门诺派分裂而出的保守派别。该派被称为“简朴的人”(The Plain People)或“老派阿曼派”( Old Order Amish,约1525年起源于瑞士。为门诺派或再洗礼派的一个分支。17世纪时,由欧洲门诺派长老阿曼(Jakob Amman)创立,其成员主要乃老派阿曼门诺派的信徒,故名。1693-1697年,阿曼提出新的理论,在瑞士、阿尔萨斯和德国南部的门诺派中引起争论,并导致与瑞士母会分裂。阿曼强调道德戒律,主张门诺派信徒凡说谎一次者便受绝罚,而一经绝罚者则遭受孤立,其它门诺派信徒一律不得与之接近。阿曼门诺派的早期活动范围在瑞士、荷兰、德国、阿尔萨斯、俄国等地。后受到门诺派的压迫,大部分信徒于19、20世纪先后迁居北美,而留在欧洲者逐渐被门诺派其它派别所吸收,从而使该派在欧洲绝迹。1727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有阿曼派教徒的记载。移居北美的阿曼门诺派信徒延续至今,他们中许多人仍保持着阿曼派独特的生活作风,主要分布于宾夕法尼亚州的兰卡斯特县,同时在俄亥俄州、印第安纳州和加拿大的安大略省有该派团体。以衣着一致和自给自足的农耕生活方式闻名。其特点是:维系原初生活状况,与现代社会保持距离;坚持生活在其定居点之内,从事农耕却不使用现代农业机械;不用汽车等现代交通工具而选用马及马车;儿童教育限于小学程度,有些信徒宁肯触犯当地义务教育法而入狱受罚也不许子女上中学。其宗教礼仪持守成人受洗之规,礼拜语言多用杂有英语的巴拉丁德语,现习称宾夕法尼亚荷兰语。该派生活简朴,禁用电灯、电话;衣着自有特色,如男子戴阔缘黑帽,颌下留有长须而上唇没有小胡子,穿自制家常便装不用钮扣而用钩眼;女子则戴无缘软帽而不着饰物,习穿附有披肩的长连衣裙,束头巾,着黑色鞋袜。其中最保守者被称为老派阿曼派。1927年,比奇阿曼派(Beachy Amish)从比较保守的阿曼派中分离出来,此派因其领导人为比奇(Moses Beachy)而得名,因比奇宣告用汽车代步而发生分裂。该派在定居地自建教堂,自己管理,实施成人洗礼。现在美国老阿曼派教徒有8万人,比奇阿曼派教徒有5,000人,安大略有教徒2,000人。至20世纪末,美国和加拿大仍存有约50个阿曼门诺派定居点,其中较大者分散在宾夕法尼亚、印第安纳、俄亥俄、艾奥瓦、伊利诺伊和堪萨斯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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