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阿鲁浑萨理 |
释义 | 人物简介阿鲁浑萨理,畏兀人(今维吾尔族人),元朝初,上书元太祖主张以儒学思想治国,奠定了元朝统治全国的思想基础。 史籍记载阿鲁浑萨理,畏兀人。祖阿台萨理,当太祖定西域还时,因从至燕。会畏兀国王亦都护请于朝,尽归其民,诏许之,遂复西还。精佛氏学。生乞台萨理,袭先业,通经、律、论。业既成,师名之曰万全。至元十二年,入为释教都总统,拜正议大夫、同知总制院事,加资德大夫、统制使。年七十卒。子三人:长曰畏吾儿萨理,累官资德大夫、中书右丞、行泉府太卿;季曰岛瓦赤萨理;阿鲁浑萨理,其中子也,以父字为全氏,幼聪慧,受业于国师八哈思巴,既通其学,且解诸国语。世祖闻其材,俾习中国之学,于是经、史、百家及阴阳、历数、图纬、方技之说皆通习之。后事裕宗,入宿卫,深见器重。 至元二十年,有西域僧自言能知天象,译者皆莫能通其说。帝问左右,谁可使者。侍臣脱烈对曰:“阿鲁浑萨理可。”即召与论难,僧大屈服。帝悦,令宿卫内朝。会有江南人言宋宗室反者,命遣使捕至阙下。使已发,阿鲁浑萨理趣入谏曰:“言者必妄,使不可遣。”帝曰:“卿何以言之?”对曰:“若果反,郡县何以不知?言者不由郡县,而言之阙庭,必其仇也。且江南初定,民疑未附,一旦以小民浮言辄捕之,恐人人自危,徒中言者之计。”帝悟,立召使者还,俾械系言者下郡治之,言者立伏,果以尝贷钱不从诬之。帝曰:“非卿言,几误,但恨用卿晚耳。”自是命日侍左右。 二十一年,擢朝列大夫、左侍仪奉御。遂劝帝治天下必用儒术,宜招致山泽道艺之士,以备任使。帝嘉纳之,遣使求贤,置集贤馆以待之。秋九月,命领馆事,阿鲁浑萨理曰:“陛下初置集贤以待士,宜择重望大臣领之,以新观听。”请以司徒撒里蛮领其事,帝从之。仍以阿鲁浑萨理为中顺大夫、集贤馆学士,兼太史院事,仍兼左侍仪奉御。士之应诏者,尽命馆谷之,凡饮食供帐,车服之盛,皆喜过望。其弗称旨者,亦请加赉而遣之。有官于宣徽者,欲阴败其事,故盛陈所给廪饩于内前,冀帝见之。帝果过而问焉,对曰:“此一士之日给也。”帝怒曰:“汝欲使朕见而损之乎?十倍此以待天下士,犹恐不至,况欲损之,谁肯至者。”阿鲁浑萨理又言于帝曰:“国学人材之本,立国子监,置博士弟子员,宜优其廪饩,使学者日盛。”从之。二十二年夏六月,迁嘉议大夫。二十三年,进集贤大学士、中奉大夫。 二十四年春,立尚书省,桑哥用事,诏阿鲁浑萨理与同视事,固辞,不许,授资德大夫、尚书右丞,继拜荣禄大夫、平章政事。桑哥为政暴横,且进其党与。阿鲁浑萨理数切诤之,久与乖剌,惟以廉正自持。桑哥奏立征理司,理天下逋欠,使者相望于道,所在囹圄皆满,道路侧目,无敢言者。会地震北京,阿鲁浑萨理请罢征理司,以塞天变。诏下之日,百姓相庆。未几,桑哥败,以连坐,亦籍其产。帝问:“桑哥为政如此,卿何故无一言?”对曰:“臣未尝不言,顾言不用耳。陛下方信任桑哥甚,彼所忌独臣,臣数言不行,若抱柴救火,只益其暴,不若弥缝其间,使无伤国家大本,陛下久必自悟也。”帝亦以为然,且曰:“吾甚愧卿。”桑哥临刑,吏犹以阿鲁浑萨理为问,桑哥曰:“我惟不用其言,故至于败,彼何与焉。”帝益信其无罪,诏还所籍财产,仍遣张九思赐以金帛,辞不受。 二十八年秋,乞罢政事,并免太史院使,诏以为集贤大学士。司天刘监丞言,阿鲁浑萨理在太史院时,数言国家灾祥事,大不敬,请下吏治。帝大怒,以为诽谤大臣,当抵罪。阿鲁浑萨理顿首谢曰:“臣不佞,赖陛下天地含容之德,虽万死莫报。然欲致言者罪,臣恐自是无为陛下言事者。”力争之,乃得释。帝曰:“卿真长者。”后虽罢政,或通夕召入论事,知无不言。三十年,复领太史院事。明年,帝崩,成宗在边,裕宗太后命为书趣成宗入正大位,又命率翰林、集贤、礼官备礼册命。明年春,加守司徒、集贤院使,领太史院事。初,裕宗即世,世祖欲定皇太子,未知所立,以问阿鲁浑萨理,即以成宗为封,且言成宗仁孝恭俭,宜立,于是大计乃决,成宗及裕宗皇后皆莫之知也。数召阿鲁浑萨理不往,成宗抚军北边,帝遣阿鲁浑萨理奉皇太子宝于成宗,乃一至其邸。及即位,语阿鲁浑萨理曰:“朕在潜邸,谁不愿事朕者,惟卿虽召不至,今乃知卿真得大臣体。”自是召对不名,赐坐视诸侯王等。尝语左右曰:“若全平章者,真全材也,于今殆无其比。”大德三年,复拜中书平章政事。十一年,薨,年六十有三。延祐四年,赠推忠佐理翊亮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追封赵国公,谥文定。 子三人:长岳柱;次久著,终翰林侍读学士;次买住,蚤卒。岳柱自有传。阿台萨理赠保德功臣、银青荣禄大夫、司徒、柱国,追封赵国公,谥端愿;乞台萨理累赠纯诚守正功臣、太保、仪同三司、上柱国,追封赵国公,谥通敏。 岳柱字止所,一字兼山。自幼容止端严,性颖悟,有远识。方八岁,观画师何澄画《陶母剪发图》,岳柱指陶母手中金钏诘之曰:“金钏可易酒,何用剪发为也?”何大惊,即异之。既长就学,日记千言。年十八,从丞相答失蛮备宿卫,出入禁中,如老成人。至大元年,授集贤学士,阶正议大夫,即以荐贤举能为事。皇庆元年,升中奉大夫、湖南道宣慰使。日接见儒生,询求民瘼。延祐三年,进资善大夫、隆禧院使。七年,授太史院使。英宗视其进止整暇,顾谓参政速速曰:“全院使真故家令子也。”泰定元年,改太常礼仪院使。四年,授礼部尚书,领会同馆事,俄授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参知政事。天历元年,进荣禄大夫、集贤大学士。 至顺二年,除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时有诬告富民负永宁王官帑钱八百余锭者,中书遣使诸路征之。使至江西,岳柱曰:“事涉诬罔,不可奉命。”僚佐重违宰臣意,岳柱曰:“民惟邦本,伤本以敛怨,亦非宰相福也。”令使者以此意复命。时燕帖木儿为丞相,闻其言,感悟,命刑部诘治,得诬罔状,罪诬告者若干人。宰相以奏,帝嘉之,特赐币帛及上尊酒。桂阳州民张思进等,啸聚二千余众,州县不能治,广东宣慰司请发兵捕之。岳柱曰:“有司不能抚绥边民,乃欲侥幸兴兵,以为民害耶?不可。”宰执皆失色,宪司亦以兴兵不便为言,岳柱终持不可,遣千户王英往问状。英直抵贼巢,谕以祸福,贼曰:“致我为非者,两巡检司耳,我等何敢有异心哉!”谕其众,皆使复业,一方以宁。三年,迁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旋以军事至扬州,得疾,明年十二月,端坐而卒,年五十三。 岳柱天资孝友,母弟久住早卒,丧之尽哀。尤嗜经史,自天文、医药之书,无不究极。度量弘扩,有欺之者,恬不为意。或问之,则曰:“彼自欺也,我何与焉。”母郜氏亦常称之曰:“吾子古人也。” 子四人:长普达,同佥行宣政院事;次安僧,为久住后,章佩监丞;次仁寿,中宪大夫、长秋寺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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