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宝鸡市文化局 |
释义 | 宝鸡市文化局于1996年7月由原文化广播电视分局成立,对外又挂宝鸡市新闻出版局牌子。 内部机构设置六个科室,即局办公室、人事科、艺术科、新闻出版科、文化市场管理科、纪检监察室。又设两个局直管事业单位,即宝鸡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宝鸡市文化局机关服务所。局机关现编制19人,事业编制7人,共计编制26人。设局长一名,副局长两名。现任局长(兼新闻出版局局长)蔡宏斌,副局长李栋成、杨茂生。宝鸡市文化局(兼新闻出版局)作为市政府文化、新闻出版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艺术工作、印刷企业的指导和管理,并负责艺术品市场、演出市场、音像市场、娱乐市场、书报刊市场、电子游戏机市场、电影市场、网吧等管理服务工作。 机构设置根据部门职能,市文化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工作,协调机关各科室工作关系;制定局机关工作制度,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全局性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档案、信访、保密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 (二)艺术科 综合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研究制订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管理措施;组织实施文艺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局属艺术单位的业务建设;负责全市重大文艺活动的组织和安排。 (三)新闻出版科 综合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制定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全市企业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少儿文化的创作活动,指导县区文化馆(站)业务建设;综合管理全市文物事业和图书馆事业。 (四)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属单位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和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指导文化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文艺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政治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五)文化市场管理科 搞好群众文化工作的调查研究,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协调、指导有关部门,搞好城乡文化设施建设和组织建设,推动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负责群众文化活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全市较大文化活动的计划、组织和协调工作;支持、扶植和培养各种文化典型,总结推广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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