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HIPAA |
释义 | HIPAA简介 HIPAA,全称为:Health Insurance Portability and Accountability Act/1996,Public Law 104-19,尚没有确切的正式中文名称,国内文献一般直接称为HIPAA法案,有的称为:健康保险携带和责任法案,也有取其意的:医疗电子交换法案;台湾有文献翻译为:义务型可携带式健康保险法案(参考来源)。其目的是:Administrative Simplification (简化管理),以降低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开支。起源于1991年。 HIPAA发展历史 起源于1991年,美国卫生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HHS)组建了:WEDI(The Workgroup on 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研究电子数据的交换问题。 1992年,WEDI提交了一份关于医疗保险电子数据交换标准化的研究报告,并于1993年发表(1993 WEDI Annual Report) 1996年,克林顿政府签署了经过参议院和众议院通过的医疗保险改革法案:HIPAA/1996,Public Law 104-191(PDF格式全文,html格式部分版本) 1997年,HHS要求NCVHS(National Committee of Vital and Health Statistics)提出标准草案建议。 2000年8月,HHS公布了第一批标准和实施指南。 2000年12月,公布了个人健康信息的隐私保护标准和实施指南。 2001年5月7日,107届国会通过修正案,将标准化工作延期到2004年10月16日,并要求联邦审计总署对HIPPA法实施及电子数据交换标准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于2003年10月31日前向议会提交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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