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DCAG |
释义 | 中华汽车与德国戴姆勒克莱斯勒集团(简称DCAG) 在今(2007)年5月中旬时,德国戴姆勒克莱斯勒(Daimler Chrysler)公司决定将亏损连连的美国克莱斯勒集团(Chrysler Group)出售给私募基金Cerberus Capital Management LP(赛伯乐斯资产管理公司),10月4日在德国柏林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上,正式通过将公司名称更改为戴姆勒公司(Daimler AG),而台湾地区也决定更名为Mercedes-Benz Taiwan Ltd.。 受出克莱斯勒集团之後,戴姆勒公司未来将专注於发展高级轿车市场、顶级卡车厢型车和巴士,以及提供客户优质完善的服务。Mercedes-Benz汽车集团和戴姆勒卡车集团与10年前相较,营业额分别成长了1倍,而财务资融的业务则是当年的2.5倍。在公司更名的同时,原来的Mercedes Car Group 也将改称Mercedes-Benz Cars,因此Benz这个广为人知的名称仍将出现在品牌上。 在戴姆勒原厂正式完成更名程序後,台湾戴姆勒克莱斯勒也将著手进行更名作业,成为Mercedes-Benz Taiwan Ltd.。在未完成所有相关法规程序并经由董事会通过之前,仍持续沿用「台湾戴姆勒克莱斯勒股份有限公司」。未来戴姆勒公司在台湾的业务范围将包括Mercedes-Benz Cars旗下的3大轿车品牌:Mercedes-Benz、Maybach、smart,还有商用车辆,包括卡车、厢型车等,以及财务资融业务。 「台湾戴姆勒克莱斯勒股份有限公司」是於2002年由戴姆勒克莱斯勒集团(DaimlerChrysler AG)与原总代理中华宾士汽车合资成立。2007年8月3日,戴姆勒克莱斯勒集团正式宣布,将克莱斯勒集团(Chrysler Group)之80.1%股权售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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