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555人才工程 |
释义 | 工程简介为适应21世纪河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需要,河南省人事厅、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发展计划委员会和科协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2001—2010年期间,继续开展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工作,实施“555人才工程”。 根据“工程”确定的目标,2010年,全省要培养出50名研究成果具有国内乃至世界领先水平的国家级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理论家;500名具有省内先进水平,在各学科领域有 较高学术造诣,成绩显著的省级优秀人才;5000名在各自学科、专业、工程、项目中起骨干核心作用,有发展潜力的省辖市级优秀人才。 入选要求按照“工程”要求,入选的人员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解放思想、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中具有一定的优势;有较强的创新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研究成果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省级“工程”人选须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扶持力度为达到“工程”确定的目标,决定加大对入选人员的培养和支持力度:(1)建立“555人才工程”与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的对接机制。(2)加大对“工程”人选的扶持力度。省设立专项资金,资助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发表项目启动、科技攻关、发表论著等科研活动。(3)强化激励机制。进入国家级“工程”人选的,在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时,不占省人事厅下达给各省辖市、各部门的控制指标数。(4)加强高层次人才群体建设,发挥“工程”人选在学术技术发展中的带头作用。(5)努力创造条件,支持“工程”人选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6)利用“工程”人选的知识优势,充分发挥他们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中的作用。(7)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改善“工程”人选的工作条件和待遇。被评为国家级“工程”人选的,按照豫办?2001?10号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可给予5万—8万元的岗位津贴。对省级“工程”人选,年度考核优秀的,按照豫人薪[1996]5号的规定,给予一次性越级晋升职务工资档次。(8)加大对“工程”人选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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