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3·1骆驼山煤矿透水事故 |
释义 | 事故经过2010年3月1日7时20分,位于内蒙古乌海市的神华集团乌海能源公司骆驼山煤矿在基建施工中发生透水事故。当班井下共有作业人员77名,事故发生后经抢救有46人相继升井(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共造成32人遇难、7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张德江副总理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千方百计抢救被困人员,并做好善后工作。 截止2010年5月10日,累计钻孔20个,进尺5874米,排水144万立方米,注浆堵水共注入浆料8384立方米,全面完成了井下补给水源封堵和井内涌水排水工作,31名被困人员遗体全部找到。 事故原因经初步调查分析,骆驼山煤矿建设施工中存在着严重的违规违章行为,该矿井下施工的16号煤层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探放水措施不落实,在掘进施工打炮眼时导出奥陶系灰岩地下水,淹没井下巷道和硐室;出现透水征兆后现场撤离不及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主要表现在: 一是该矿地质勘探资料与实际水文地质情况有差异,对奥灰水防治工作认识和措施不到位。该矿地质资料显示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思想麻痹大意,尤其是该矿2007年12月轨道大巷发生奥灰水涌水淹井后,未引起相关单位的高度重视,没有采取有针对性的奥灰水防治措施。 二是矿井建设施工中的探放水措施不落实,没有严格执行先探后掘、有疑必探的规定,发生事故的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没有制定探放水方案,在实际施工中没有配备探放水设备,掘进过程中没有采取超前探放水措施。 三是没有严格执行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带班下井的规定,应急处置工作不果断、不及时。掘进工作面施工过程中,在出现炮眼喷水、工作面片邦、附近巷道底鼓等透水征兆约一个半小时的时间里,未立即采取断电、撤人措施,继续进行抽排水作业,最终酿成特别重大事故。所有这些,都充分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和抢工期、赶进度等突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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