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包令仪 |
释义 | 包令仪(?—约1030),字肃之,北宋庐州(今安徽合肥)人。出生于庐州虎山北麓(今安徽合肥肥东原解集乡小包村),北宋名臣包拯包青天的父亲。他自幼刻苦攻读,于24岁考中进士。宋真宗祥符五年(1012)任福建惠安县知县,后来任过朝廷虞部员外郎,掌管冶炼、茶、盐的生产;又曾做过陪都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留守等。天圣八年(1030)左右卒,葬在合肥东门外的螺蛳岗。后朝廷追赠刑部侍郎。 人物档案姓名:包令仪 字:肃之 生年:不详 卒年:不详 籍贯:安徽合肥 考取进士:24岁 官位:朝散大夫,虞部员外郎 追赠:刑部侍郎 家庭: 祖父:不详 母亲:不详,追封荥际郡太夫人 父亲:包士通,赠太子少傅 母亲:宣氏,追封冯翊郡太夫人 夫人:张氏,追封□阳郡太夫人 子女:包播,包振,包拯,枢密副使,赠礼部尚书 仕途履历·福建惠安县知县 ·朝散大夫 ·虞部员外郎 ·南京上护军 ·刑部侍郎(追赠) 相关记载“包侍郎名令仪,字肃之,进士及第。授朝散大夫,行尚书虞部员外郎,出帅南京,上护军,赠刑部侍郎。” ——《庐州府志》 相关文物《宋故赠刑部侍郎包公神道碑》 近年,安徽合肥发现了一块包拯为父亲包令仪立的神道碑。碑上阴刻篆书“宋故赠刑部侍郎包公神道碑”十二字。这既是包拯留下的珍贵文物,又是他力尽孝道的见证。 包拯的青少年时代,刻苦读书,所以在他二十九岁时,便考中了进士甲科。按照宋朝规定,考取进士之后,便可以做官。包拯被委命为建昌县(今江西永修)知县。但包拯认为父母亲年事已高,应该尽孝奉养双亲,因而请求回到安徽,在和州(今安徽和县)做官。但是,父母亲希望儿子在自己身边,包拯便决定辞职回家,在家孝敬父母多年,直到双亲去世,包拯守丧期满,仍不想离开故土。当时,这种封建孝道,受到家乡人的称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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