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包建华 |
释义 | 1.四川省林业局副厅长人物简介包建华,女,1962年生,1984年毕业于四川财经学院(今西南财经大学)。四川省林业厅副厅长,反映汶川地震后四川省林业系统职工先进事迹的报告文学《大地震:卧龙人和大熊猫》中的主人公之一。历任四川省林产公司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四川省林业厅计财处副处长、处长,四川省林业厅办公室主任、四川省林业厅副巡视员等职。 成就及荣誉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先进个人; 全国农业普查先进个人; 四川省天保工程先进个人。 参与研究的《四川省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影响与补偿政策研究》获全省财政研究会一等奖; 组织编写的《森林资源资产价值核算方法及森林资产动态管理系统》获全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人物言论“灾民是我们同胞手足,看到他们经受苦难,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我们揪心呐!” “古人云:‘人不可以一时之得意,而自夸其能;亦不可以一时之失意,而自坠其身。’面对充满朝阳的绿色林业,我只有潜心去热爱、去奉献,才能回报组织、升华自己。” 2. 丽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包建华,男,浙江省丽水市丽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3.景德镇市富祥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包建华,男,汉族,1977年4月生,浙江黄岩人,1996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MBA,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江西省工商联执委,景德镇市外来投资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景德镇市浙江商会常务副会长,景德镇市富祥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先后荣获江西省优秀创业青年、江西省优秀创业企业家以及景德镇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4.江苏句容籍汉奸包建华(1912~?),男,原名包凤翔,江苏省句容市白兔镇包巷村人。抗战初期参加新四军地方工作,1942年2~9月任丹阳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辖2、3区)。10月到次年5月,任镇丹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在日伪军“清乡”、“扫荡”时,茅山地委根据反“清乡”、反“围剿”斗争需要,决定包建华留在茅山,兼任县委敌工委员会副主任,组织领导地方抗日武装,坚持原地斗争,发动群众抗捐抗粮,破坏交通,锄奸肃特。 1943年6月,包建华惧怕艰苦复杂的环境,离队到老家包巷。7月到上海治病,与汪伪行政院副秘书长巫兰溪联系,密谋策划,并伙同原镇句办事处主任巫孔玺公开叛变投敌,汉奸汪精卫亲到镇江接见。不久,被委任为“镇江清乡公署特别行动队”总队长,积极搜罗地痞流氓,拼凑汉奸特务武装,为虎作伥,千方百计破坏新四军在镇丹、镇句地区的抗日军政要害部门,大肆搜捕革命领导干部和政工人员。 1944年1月,中共镇句县委通过内线关系,策动白兔据点暴动,包建华在混战中窜逃。6月,包以300万元(中储券)重金贿赂,谋取了伪句容县县长兼保安大队长职务。他死心踏地与人民为敌,在全县伪区长、保安大队长联席会议上公开推行“杀人、罚款,有钱就罚,无钱就杀;每乡先杀一个,不行每保杀一个”的反革命政策,因而驻青山、茅庄、东昌、沸泉、东荆、陈武等乡的别动队,抢劫钱财,霸占民女,无恶不作,当地百姓恨之入骨。1945年2月,句容游击区人民对包建华的罪行提起控诉、声讨。《苏南报》1945年2月13日第293期载文,揭露包建华强迫缴纳粮、钱、物;陆时摊派杂捐;借故定罪;敲诈勒索,枪杀人民;强奸妇女等罪恶。抗战胜利前夕,包建华自知末日来临,化名潜逃。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曾以汉奸罪通缉在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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