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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2011香港国际青少年合唱节
释义

简介

香港国际青少年合唱节的发起人为唐少伟教授。唐教授身兼国际合唱联盟副主席、中国合唱协会童声合唱委员会副主席,以及香港童声合唱协会主席等多个重要职位。合唱节的宗旨是促进合唱活动交流,透过与国际知名合唱团的接触和切磋,扩阔合唱团团员和指挥的视野。

2011香港国际青少年合唱节筹委会:

艺术总监 唐少伟教授

名誉顾问 陈达文博士 SBS, ISO 费明仪女士 BBS
陈永华教授太平绅士

筹委会成员 唐少伟教授(主席) 陈家曦先生
赵伯承先生
何世敏博士
李嘉琦先生
罗乃新女士
潘明伦教授
叶长盛先生
叶勇毅先生除了比赛和音乐会之外,合唱节的节目丰富,包括由知名合唱音乐专家主持的大师班、工作坊、专家指导。如有需要,大会可代办香港及中国大陆的住宿、交通及访问团。

创办单位

主办机构

香港童声合唱协会于1997年成立,创办人是国际著名合唱音乐专家暨国际合唱联盟副主席唐少伟教授,以及资深音乐教育家及编辑李嘉琦先生。

香港童声协会是注册非牟利艺术团体,旨在推动香港儿童及青少年合唱与音乐教育发展、筹办国际音乐会及合唱节目、加强合唱团之间的联系以推动国际文化交流,以及促进家庭和谐。协会透过不同类型的活动,包括讲座、工作坊、交流活动、歌唱比赛和歌曲创作比赛等,向社会各界推广合唱艺术,多年来受惠人数超过十万。

协会过去曾举办多个大型合唱活动,包括1998、2001及2005年中国国际童声合唱节;2005年世界童声合唱节及SONGBRIDGE 歌之桥音乐节;2006及2008年香港国际青少年合唱节、2008年世界青少年合唱团。2007年,协会邀得国际知名的法国里昂圣马克儿童合唱团来香港、澳门、深圳及广州巡回演出。2009年,合唱团载誉重临,联同800名本地学生合唱团成员大合唱。此外,来自芬兰的无伴奏合唱组合 Club for Five,于2007年来港举行两场音乐会;2008年,享誉国际的德国汉诺威女声合唱团来港交流和演出。协会是2009年无锡国际合唱联盟亚太区高峰会议的主办单位之一。

协会曾获香港艺术发展局四年的资助,于1998年成立了「合唱数据中心」,为音乐老师及合唱工作者提供了一个丰富的参考数据库。凭借多年来对合唱音乐发展的热诚,香港童声合唱协会获各界认同,屡获佳绩,协会举办的世界儿童合唱节于2005年获选为香港电台第4台年度十大乐闻。2008年,协会获香港艺术发展局颁发2008年艺术发展银奖,以表扬协会于筹办的2008年香港国际青少年及儿童合唱节的成就。

合唱艺术除了能加强儿童的合作性外,更能助他们抒发感情,对培养整全的人生有莫大作用。香港童声合唱协会将继续担当桥梁,连系香港和世界,透过音乐宣扬爱、和平、友谊和睦邻的讯息。

董事会成员

永远名誉会长 费明仪女士

名誉会长 邝德富先生

会长 唐少伟教授

副会长 李嘉琦先生

董事 陈家曦先生、罗乃新女士、吴瑞卿博士、潘庆辉先生、曾美仪女士、 辛尼哥哥、叶长盛先生、叶勇毅先生

协助机构

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

名誉赞助人

孙明扬

曾德成

霍震霆

GBS, JP

王鸣

DBE, JP

赞助人

李逢乐

资助机构

香港艺术发展局

西九文化区管理局

美乐牵

赞助机构

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CASH音乐基金」

镇安企业有限公司

合作伙伴

香港中学校长会

香港资助小学校长会

凤凰卫视大会指定摄影师:王纪言

合唱节指定酒店:丽豪酒店

艺术总监:唐少伟

比赛详情

组别

2011 香港国际青少年合唱节共分为以下15个比赛组别:

A1 组– 童声合唱 (女高低音)

(参赛年龄须为12岁或以下,人数25或以上,限时8分钟)参赛队伍须演唱下列其中两首作品,包括:

一首来自所属国家(家乡)或文化区域的作品,或一首所属国家(家乡)或文化区域以外的作品,或一首自选歌曲

如参赛作品属无伴奏合唱将获额外加分

A2 组- 童声合唱 (女高低音)

(参赛者年龄须为16岁或以下,人数25或以上,限时10分钟)

参赛队伍须演唱三首作品,包括:

一首来自所属国家(家乡)或文化区域的作品

一首所属国家(家乡)或文化区域以外的作品

一首自选歌曲

最少一首参赛作品属无伴奏合唱

B1 组- 青少年合唱 (女高低音)

(参赛者年龄须为29岁或以下,人数25或以上,限时15分钟)

参赛队伍须演唱三首作品,包括:

一首来自所属国家(家乡)或文化区域的作品

一首所属国家(家乡)或文化区域以外的作品

一首自选歌曲

最少一首参赛作品属无伴奏合唱

B2 组- 青少年合唱 (男高低音)

(参赛者年龄须为29岁或以下,人数25或以上,限时15分钟)

参赛队伍须演唱三首作品,包括:

一首来自所属国家(家乡)或文化区域的作品

一首所属国家(家乡)或文化区域以外的作品

一首自选歌曲

最少一首参赛作品属无伴奏合唱

B3 组- 青少年合唱 (男女高低混声)

(参赛者年龄须为29岁或以下,人数25或以上,限时15分钟)

参赛队伍须演唱三首作品,包括:

一首来自所属国家(家乡)或文化区域的作品

一首所属国家(家乡)或文化区域以外的作品

一首自选歌曲

最少一首参赛作品属无伴奏合唱

C 组– 当代音乐合唱

(参赛者年龄须为29岁或以下,人数25或以上,限时10分钟)

参赛队伍须演唱两首作品,包括:

一首于1950年或以后创作、属当代风格的作品

一首为合唱节而创作的作品

最少一首参赛作品属无伴奏合唱

D 组– 民歌合唱

(参赛者年龄须为29岁或以下,人数25或以上,限时10分钟)

参赛队伍须演唱两首来自所属国家(家乡)或文化区域的民歌

最少一首参赛作品属无伴奏合唱

E 组– 无伴奏合唱

(任何人声组合) (包括人声敲击/ 节奏口技及扩音技巧) (参赛者年龄须为29岁或以下,人数最多10人,限时10分钟)

参赛队伍须演唱两首作品,包括:

一首所属国家(家乡)或文化区域的民歌

一首自选歌曲

参赛作品须属无伴奏合唱

F 组– 声乐合唱 (任何人声组合)

(参赛者年龄须为29岁或以下,人数最多16人,限时10分钟)

参赛队伍须演唱两首作品,包括:

一首所属国家(家乡)或文化区域的民歌

一首自选歌曲

最少一首参赛作品属无伴奏合唱

G1 组– 独唱 (不限音域)

(参赛者年龄须为16岁或以下,限时8分钟)

参赛者须演唱两首作品,包括:

一首参来自所属国家(家乡)或文化区域的民歌

一首以原创语言演绎的艺术歌曲

G2 组– 独唱 (不限音域)

(参赛者年龄须介乎17至29岁,限时8分钟)

参赛者须演唱两首作品,包括:

一首参来自所属国家(家乡)或文化区域的民歌

一首以原创语言演绎的艺术歌曲

H 组– 小学合唱 (女高低音)

(只限香港小学合唱团参加,人数25或以上,限时8分钟)

参赛队伍须演唱两首作品,包括:

一首参来自所属国家(家乡)或文化区域的民歌

一首自选歌曲

J1 组– 中学合唱 (女高低音)

(只限香港中学合唱团参加,人数25或以上,限时10分钟)

参赛队伍须演唱两首作品,包括:

一首参来自所属国家(家乡)或文化区域的民歌

一首自选歌曲

J2 组– 中学合唱 (男高低音)

(只限香港中学合唱团参加,人数25或以上,限时10分钟)

参赛队伍须演唱两首作品,包括:

一首参来自所属国家(家乡)或文化区域的民歌

一首自选歌曲

J3 组– 中学合唱 (男女高低混声)

(只限香港中学合唱团参加,人数25或以上,限时10分钟)

参赛队伍须演唱两首作品,包括:

一首参来自所属国家(家乡)或文化区域的民歌

一首自选歌曲

评分标准

合唱团比赛七位评判将为组别A至D的参赛者个别评分。剔除最高及最低的得分后,其余评判所给的平均分数为参赛者的最终得分。

五位评判将为组别H至J的参赛者个别评分,所有评判所给的平均分为参赛者的最终得分。

小组比赛五位评判将为组别E和F的参赛者个别评分,所有评判所给的平均分为参赛者的最终得分。

独唱比赛三位评判将为组别G的参赛者个别评分,所有评判所给的平均分为参赛者的最终得分。

奖项及奖品

每个组别的金、银及铜奖和证书将会按所得分数颁发

组别A至G的奖项 分数范围(100分为满分)

金奖  A 90分或以上 B 85至90分以下C 80至85分以下

银奖 A 75至80分以下 B 70至75分以下 C 65至70分以下

铜奖 A 60至65分以下 B 55至60分以下 C 50至55分以下

组别H至J的奖项 分数范围 (100分为满分)

金奖 80分或以上

银奖 65至80分以下

铜奖 50至65分以下

荣誉大奖 现金奖 组别

世界合唱团奖 港币40,000  A 至G

评判大奖 港币20,000  A 至G

最佳演绎 港币10,000 C

最佳指挥 港币5,000  A 至G

冠军(合唱团) - 国际  港币3,000  A 至D

冠军(合唱团) - 香港 港币2,000 H 及J

冠军(独唱或组合)  港币2,000  E 至G

比赛规则

1、合唱节的官方语言为英文及中文。

2、每支合唱团最多可参加两个组别的比赛。组别A的参赛者不能参加组别B,反之亦然。

每队参赛人数最少为25人,指挥、伴奏及舞蹈员不计算在内。组别A、B、C、D、H及J的参赛人数不设上限。组别E的参赛人数不可多于10人(包括指挥及伴奏);组别F的参赛人数不可多于16人。

每个组别最多可有10%参赛者超出年龄限制。如有需要,参赛队伍须向大会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如护照)以作核实。组别A至D的参赛者须提交参赛歌曲乐谱副本七份(必须是正式出版物或获授权的复印件);组别E、F、H及J副本五份;组别G副本三份。合唱节筹委会将保留一份副本。

4、参赛者可选择变调,但必须事先通知大会,并于参赛乐谱中作清晰显示。参赛作品不得于任何组别中重复。所有参赛团队须自行安排伴奏及乐器。如有需要,可向大会申请提供钢琴伴奏及管弦乐器,此安排须额外收费(申请须于2011年5月17日前向合唱节办事处提出)。比赛现场设有钢琴。比赛只准现场伴奏,严禁使用录音∕预录伴奏。

5、大会严守比赛时限,超时将被扣分。请准时出席比赛。参赛队伍须于大会指定时间前15分钟到达比赛场地,否则会被取消资格。

6、未经许可,严禁于大师班、合唱工作坊、专家指导、比赛及音乐会期间进行录音及录像。所有申请及参赛作品必须得到合唱节筹委会核准。评判的最终决定,不得异议。所有参赛队伍的非参赛随团人士不得超过4人或总参赛人数(包括指挥及伴奏)的10%。

任何其它未能尽录的情况,筹委会有最终决定权。

大会评判

Dr. Michael J. ANDERSON, D.M.A. (美国)

国际合唱联盟主席

芝加哥伊利诺伊州大学建筑及艺术学院表演艺术系合唱及声学研究总监

陈晃相先生 (中国香港) 江桦合唱团音乐总监

香港中文大学及香港浸会大学声乐导师陈伟光教授 (中国香港)

香港中文大学音乐系教授香港中文大学文学硕士课程主任

陈永华教授, JP (中国香港)

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主席

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之人文及法律学院副总监

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创意及表演艺术中心总监

陈云红女士 (中国台湾)

台湾合唱音乐中心艺术总监

台北室内合唱团指挥

赵伯承先生 (中国香港)

青协香港旋律艺术总监

姬声雅士成员

费明仪女士, BBS (中国香港)

香港童声合唱协会永远名誉会长

香港合唱团协会主席

Ms. Ildikó FÖLDESI (匈牙利)

匈牙利 Cantemus 混声合唱团歌唱导师

娅伦·格日勒教授 (中国)

中国音乐协会合唱联盟副主席

内蒙古少年合唱团艺术总监

官美如教授 (中国香港)

香港中文大学音乐系兼任助理教授

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管弦乐团及崇基学院合唱团音乐总监

Mr. Stephen LEEK (澳大利亚)

国际合唱联盟董事会成员

澳大利亚国家合唱协会议会会员

林耀先生 (新加坡)

新加坡交响乐团驻团指挥

新加坡交响合唱团音乐总监

孟大鹏先生 (中国)

中国合唱协会常务理事

中国童声合唱委员会主任

Mr. Kella NÆSLUND (瑞典)

Eric Ericson 国际合唱中心节目统筹

Vasteras 演奏厅制作人

潘明伦教授 (中国香港)

香港浸会大学指挥及乐团活动首席教授

香港浸会交响乐团及香港古乐团总监

饶岚女士 (中国香港)

女高音

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驻院艺术家

任宝平教授 (中国)

全国高等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学会副理事长

中国高校合唱指挥工作委员会主任

Mr. Aarne SALUVEER (爱莎尼亚)

国际合唱联盟董事会成员

世界合唱比赛董事会成员

爱莎尼亚音乐委员会董事会成员

Prof. Gudrun SCHRÖFEL (德国)

德国汉诺威音乐及戏剧大学副校长

德国汉诺威女声合唱团指挥

德国汉诺威布拉姆斯合唱团指挥

Mrs. Aida SWENSON (印度尼西亚)

国家青年合唱团创办人及总监

印度尼西亚青年合唱团创办人及总监

Mr. Soma SZABÓ (匈牙利)

匈牙利 Cantemus 混声合唱团艺术总监及指挥

Mr. Jacques VANHERLE (法国)

国际合唱联盟董事会成员

法国世界合唱节的创办人及艺术总监

法国合唱音乐艺术学院成员

Mr. Walt WHITMAN (美国)

芝加哥骚灵儿童合唱团音乐总监及主席

Dr. Stephen ZEGREE (美国)

西密歇根大学音乐学院Bobby McFerrin爵士系教授

Gold Company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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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3: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