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2003年性犯罪法案 |
释义 | 《2003年性犯罪法案》(Sexual Offences Act 2003)是英国的议会法案之一,于2003年通过,2004年5月1日正式生效。 该法案取代了旧有的性犯罪法,新法案使用了有更具体及详尽的用语,另外亦把窥淫(Voyeurism,第67条)、插入对方身体侵犯(Assault by penetration,第2条)、让儿童观看性行为(Causing a child to watch a sexual act,第12条)、插入尸体(Sexual penetration of a corpse,第70条)等定为罪行。 重大改动除了在1956年的法案增加第33A条外,新法案增加了关于卖淫的罪行,包括: 雏妓(第47-50条); 透过操控性工作者赚取收入(第52及53条); 性工作者贩卖(第57-59条) 另外亦把旧法案的“强奸”改为: 某男性(A)故意地把自己的阳具插进另一人(B)的阴道、肛门或口部; B不同意该插入; A并没有理由相信B答应 旧法律并未把插入口部定为强奸,而新法案的第75及76条也加入了可以假定“不答应”的情况。 新法案的“插入对方身体”罪行包括把任何物件插进对方的肛门或阴道。 “儿童色情”的年龄定义加入了16及17岁,但法定承诺年龄仍维持在16岁或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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