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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11·19陕西宝鸡烧伤幼女事件
释义

事件

因为妻子杨晓婷起诉离婚,接到法院传票的丈夫曹小明疯狂“报复”,将年仅3岁的女儿淋上汽油点燃并烧成重伤。2011年11月28日,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以涉嫌故意杀人,提请批捕曹小明。11月19日中午11时,曹小明出现在宝鸡市陈仓区阳平镇宝丰村岳父杨军良家里。他右手拽着嗷嗷大哭的女儿,冲进杨军良家主卧室。“老子不活了,谁都别想活。”曹小明从上衣口袋里掏出装着汽油的塑料瓶,拧开盖子,将汽油从女儿头上淋了下去,迅速掏出一个红色打火机,准备点燃。

杨军良扑过去,抓住曹小明的右手,抢夺打火机。瘦弱的他被高大魁梧的女婿踹了一脚后,还是抢到了打火机。曹小明拖着哭喊妈妈的女儿,冲出大门,将女儿丢下,再次向她头上淋了一瓶汽油,接着往自己身上浇了一瓶汽油,将打火机点燃,伸向女儿。幼小的女儿瞬间成了火人,在地上打滚。

妞妞的命是被邻居李东让、表舅杨晓东和外公杨军良救下的。“火当时大得很,娃全身都烧着了,头发纠在一起,满脸满头都是伤,疼得哇哇叫,情景吓人得很”李东让回忆。

点燃孩子瞬间,曹小明身上也着了火,被邻居扑灭没有受伤。曹小明从人群中跑出来,追上正抱着孩子往村医疗站跑的孩子小姨杨晓敏,企图从她怀里将孩子抢过来,大家冲上去,将他牢牢抱住。随即,杨军良报警。

经由媒体报道,妞妞得救了。每天很多人给她送钱送物。

报复

要让妻子后悔一生

 女儿被丈夫焚烧时,杨晓婷已经10天没同丈夫和女儿联系。为躲避丈夫无休止的暴行,她躲在了距离娘家80公里外的宝鸡市一家酒店上班。20天前,她和父母来到丈夫家所在地咸阳市旬邑县法院,递交了一份离婚起诉状,要和丈夫曹小明结束4年夫妻关系。11月8日,她在QQ上给丈夫留言说:“这次是死也不回头了,实在是无法忍受你的长期殴打。”“孩子我来养,家里所有财产都给他,就是希望他能同意离婚。”25岁的杨晓婷身材不高,结实、秀气。她只想得到平静的生活。

惨剧发生后,曹小明被抓后,告诉阳平镇派出所民警,焚烧女儿就是为了报复妻子,“让她后悔一生”。曹小明交代,路过一家加油站时,他用饮料瓶灌了三瓶汽油,决定找到杨晓婷后,在岳父母面前一人一瓶,同归于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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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5: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