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暨阳县 |
释义 | 一、西晋置。 晋太康二年(281年)置暨阳县,治所在暨湖北(江苏江阴市周庄镇长寿)。属吴郡(苏州市)。 晋咸和元年(326年),司马岳被封为吴王,吴郡改为吴国。暨阳县属之。 南朝宋永初二年(421年),罢吴国,复为吴郡。暨阳县属之。 南朝梁绍泰元年(555年)置江阴郡。暨阳改江阴属之。 二, 唐武德三年(620年),分梁丰故地还立暨阳县(县治设于今张家港市杨舍镇),属暨州。武德九年(626年),复并暨阳入江阴县,隶属常州。 1987年4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江阴县,设立江阴市。属无锡市。 三、唐光启三年(公元887年),诸暨改称暨阳。五代属吴越国越州东府。吴越王天宝三年(公元910年),复名诸暨。故治在今浙江诸暨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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