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覃清 |
释义 | 个人介绍覃清,女,原梧州市委副书记、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社科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汤竹庭的夫人。 相关事件市委副书记夫人成放债人 据赖志坚介绍,他和覃清相识于2002年,那时正是赖志坚在梧州最火的时候,他首创的“订单办学”,吸引了大批学生,报名希望入读该校的学生人数最多时有1.6万名。 然而,随着全国职业教育政策的变革,梧州市电子工业学校灾难降临。2007年,国家职业教育扶贫计划出台,计划中规定了对贫困家庭职校学生的补助标准———每个月补助生活费150元。几乎与此同时,广西的三年职业教育攻坚规划出台,规划要求3年之内,各市县都要创立自己的职业教育中心。这使得梧州市电子工业学校受到严重影响。在生源不济、四面楚歌、资金紧张的情况下,赖志坚只得四处借钱,市委副书记夫人覃清成了赖志坚的债主。 据赖志坚说,2007年年底,他向覃清借了260万元。“按照当时我们的借款协议,这260万元借的时候是3分息,且还了她130万元,前后不到两年的时间,利滚利,后来滚到了6分、8分息,连本带利竟然滚到了900多万元。” 2009年11月7日,覃清将赖志坚夫妇约到南宁,覃提出让赖志坚将原来的借条作废,除去已经归还的130万元,重新再打3张借条,共7893000元。 但覃清没将原来的借条还给赖志坚,她称原借条放在珠海家里,只在原来的借条复印件上签署“原件作废”并按手印。这一小小的举动,为后来打官司中是否将这笔借款认定为高利贷带来了困难。 记者在3张借条中看到,借期都是从2009年2月1日起至2009年5月31日止,并且赖志坚和其妻谢雪莲同意以位于梧州市工业园区中的一块地作为抵押。 在这3张借条到期后,赖志坚夫妇又被覃清以帮助解决新校区问题为由,要求签署3张借条,在新的借条中,覃清又变回了借款人。蹊跷的是,这3张借条中的债权人除了覃清,又出现了一位名叫黎晓军的债权人。而赖志坚称不认识黎晓军。 最高法院决定再审该案 在最后一次签署的借条到期后,赖志坚仍无力偿还巨额债务。 2009年12月,覃清将赖志坚告上法庭,称赖志坚未按约定于2009年11月30日还款。要求赖志坚以其作为抵押的梧州市工业园的两地块偿还。 赖志坚则主张,他与覃清的借贷关系原先是3分息,后变为6分、8分息和利滚利,属于非法的高利贷,不应被法律承认。 在梧州中院一审判决书中,法院确认双方签字的3张借条真实有效,判决赖志坚、谢雪莲应归还借款本金789.3万元及其利息。 赖志坚、谢雪莲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二审过程中,法院认为上诉人无足够证据证明其主张,即实际借款本金只有260万元,其余是利滚利而来,因此,不足以推翻3张借条的真实性。广西高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其实,我们最重要的一份证据,是覃和赖的一次录音资料。在这份录音中,覃清默认了之前的借款是利滚利的高利贷。但这份录音资料没有被法院采信。”赖志坚的代理律师崔电博说,“另外一份证据,是当时覃给赖计算利滚利的书面证据。上面详细计算了如何由130万元滚到900万元。笔迹经过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司法鉴定,确定为覃清笔迹。这份鉴定二审法院依然没有采信。” 目前,最高法院已经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 社会评价“一个正厅级官员,家里有多达900万余元的现金可以出借,真是匪夷所思,钱从哪里来?”赖志坚说。 然而,赖志坚的遭遇远不止于此。他因为与梧州市高层产生矛盾,学校和其所有的公司受到相关部门的刁难和打压,他曾多次被暴徒殴打,并被强迫写下多张借条…… 2010年2月7日,被打伤住院的赖志坚忍痛出席了梧州市第十二届人代会第六次会议。在万秀区代表团讨论会上,他当着几十名市人大代表和梧州市公安局局长的面,袒露自己裹满纱布的前胸和后背,讲述自己多次被殴打的经过。 然而至今,公安机关依然没有调查出幕后的黑手。 在覃清要求赖志坚夫妇写下最后一次借条时,覃清同时也写下一份保证书:“由覃清担保在还款过程中保证没有黑社会势力介入,否则覃清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这使得整个事件更加扑朔迷离。 而在赖志坚与覃清所签的借条中,作为抵押的梧州市工业园区的240余亩土地,也在赖志坚的手中屡遭不测。 2008年6月7日,梧州市有关部门发函要求梧州市国土资源局和梧州市区农村信用社,停止办理赖志坚的华菲电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用地抵押登记手续和抵押贷款手续。 赖志坚说:“我去梧州市国土资源局,了解不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原因。国土局相关人员表示,我们的抵押申请材料没有任何问题,但梧州市委主要领导要求有关部门发函不给我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他们说市委 领导发话要把我赶出梧州。国土局领导还当着我校多名领导的面,给原梧州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宁波打电话,电话那头李宁波说,不同意给我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是市委书记的意思。” 近日,梧州市电子工业学校再次利用闲置的新校区土地使用权申请办理贷款抵押登记手续,梧州市国土资源局仍然拒绝办理。 社会影响对此,梧州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科科长陆毅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以前我们认为私立学校是可以抵押的,因为没有明确其土地公益性质不可抵押,就给他们办了抵押。这一次,我们通过其他部门请示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在请示中说明,依据物权法对该学校能否抵押存在不同意见。 在近乎走投无路的情况下,2010年5月13日,赖志坚决定变卖资产,尽快离开梧州。他决定正式委托拍卖公司,对新校区进行整体拍卖。 然而,在拍卖过程中,梧州市万秀区法院以执行民事判决书的名义,于2010年5月12日下达裁定书,查封了该校红岭新校区A幢教学楼(价值800万元)。 这份查封通知于2010年5月12日首先送给了拍卖公司,在拍卖流拍的第二天(5月14日)才将查封通知送达梧州市电子工业学校签收。赖志坚认为,其行为明显是为了“达到阻挠拍卖的目的”。 2010年5月24日,万秀区法院书面通知该校,解除对红岭新校区A幢教学楼的查封。于是,该校再次组织拍卖,万秀区法院又立即将红岭新校区A幢教学楼查封。 调查中,记者看到,广东保利拍卖有限公司出函证实,开拍前的10多天,拍卖公司及学校拍卖标的物的相关资料已送梧州市工商局审查备案,工商局对送审的资料未提出任何异议。 可是拍卖当天,离开拍时间只有10分钟时,梧州市工商管理部门派出了两名工商监督员到拍卖现场进行“工商监督”,用了将近一个小时,审查拍卖公司及拍卖标的相关资料,将原定的拍卖时间往后推延了40分钟。 赖志坚对记者说:“现场搞得像要抓人一样,谁还敢买!” “我作为一家民办学校的主要负责人,还是梧州市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学校断水、断电之时;在学校遭遇梧州市有关部门行政设卡、蓄意打压之时;在学校师生生命安全遭受严重威胁之时;在学校申诉无果之时,我学校及公司遭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我和家人的悲惨遭遇,难道就没有人管吗?”赖志坚向《法治周末》记者说。 对此,梧州市政府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赖志坚是我们招来的商,他曾经作出过辉煌的业绩,又是人大代表,政府是十分重视他的,怎么会对他蓄意打压,层层设卡?他的问题主要是盲目投资,又未能实现学校即时转型,才会造成今天的局面。 如今,这位曾经辉煌一时的民营教育投资者,在梧州市陷入进退两难的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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