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贻顺哥烛蒂 |
释义 | 《贻顺哥烛蒂》是闽剧传统讽刺喜剧。闽剧《贻顺哥烛蒂》取材于福州民间故事。据考证,福州确有其人。他的原型是清末福州南台石狮兜(今延平路南端与河下交界处)丝线店老板马贻顺。由著名剧作家邓超尘于1952年创作出一出讽刺喜剧。表演的是船工陈春生代父友德离家远航,中途覆舟,误传死讯。福州市三保有个小商人马贻顺,以经营丝线店为生,吝啬成性,中年未娶。他早慕春生妻林春香貌美,又闻知她善持家计,能写会算。更加赏识,春香新寡。贻顺乘她家中困难之时,暗中以高利贷谋娶。友德竟误认贻顺有恩于已,反逼春香改嫁马家。 婚夜,春香与贻顺约三桩事,其中一事:如前夫生还,仍回陈家,贻顺不得刁难。否则,宁死不嫁。贻顺深怕人财两空,故予允诺。春生覆舟遇救,十年后回到福州,路过丝线店,巧遇春香,得悉改嫁原由,深感春香孝道,愿出重金让贻顺另娶,接回春香。贻顺不肯履约,控于海防分府王绍兰。春生请求按原约判断,贻顺否认有约在先。春香坚持“前夫有情,后夫有义”,难以自决。王绍兰深感难判,白恭人为夫出谋,让春香假死,公堂上考验陈春生与马贻顺,谁愿领“尸”回去者,领回春香;不愿领者,另赏红包。陈春生重情,情愿领“尸”;马贻顺贪财,愿受红包。最终春生夫妻重聚,马贻顺重财失妻,最后仅得一截烛蒂(蜡烛头)。马贻顺的形象类似19世纪法国著名作家巴尔扎克笔下《欧也妮·葛朗台》中的老葛朗台形象。《贻顺哥烛蒂》也被称为中国的《吝啬鬼》。 如今“贻顺哥烛蒂”成为福州话中“吝啬鬼”、“奸狡利”、“十绝哥”的代名词。 《贻顺哥烛蒂》中的闽味福建出版部门八十年代从闽版连环画中选择了二十种,作为样书向海外发行,其中有几种颇受连友称道。《郑成功收复台湾》、《春草闯堂》、《双玉婵》、《大风歌》都算得上各有千秋。但最具福建地方特色的,还属《贻顺哥烛蒂》。 连环画《贻顺哥烛蒂》改编自同名闽剧,“说的是丝线店老板马贻顺怎样娶到妻子,又怎样失去妻子,最后只得到一截烛蒂”的故事。这是一则曾在福州地区广为流传的市井俗话,深受福州下层民众的喜爱。《贻顺哥烛蒂》中的闽味,确切地说,是一种纯正的福州味。老舍先生有一首诗:“八年尚忆钗头凤,今日欣赏烛蒂哥。宜喜宜悲情似海,轻愁微笑漾春波。”宜喜宜悲、轻愁微笑表现了态度的暧昧、笑意的复杂,老舍先生从中感受到了独特的区域文化色彩和这一色彩背后值得玩味的内容。连环画《贻顺哥烛蒂》恰恰很好地承继和再现了这一切。 福州南台(现在的台江区)三保是马贻顺的生活舞台,这是一个紧靠闽江干流下游的地区,江河水网众多,是福州下层居民聚居的地方,与城内三坊七巷深宅大院的古雅格调完全不同。连环画《贻顺哥烛蒂》为我们再现了清末这一区域的独特像貌:石板和碎石铺就的窄窄的街道、沿街略嫌简陋的老字号店铺、高高悬挂着的昏黄的路灯、晨光熹微中的码头、影影绰绰的桅帆、过往的商客……当然,出现最多的是一幢幢紧紧挨着的被福州人称之为“柴埕厝”的矮小木房。这种木房用杉木支起龙骨框架,再用长短木板拴成薄薄墙壁,钉成屋盖铺上瓦片,相当简陋。屋内壁一般需要用纸糊上,以防板壁间隙透进寒风。所以福州又有“纸裱福州城”的说法。年代久了,这种木房还会逐渐倾斜,得用大木柱顶住。连环画《贻顺哥烛蒂》对“柴埕厝”外的简陋,“柴埕厝”内的寒酸和家居气息有很细致到位的描画,因而真切地营造出旧时福州南台特有的气息,使人不知不觉身陷其中。在我儿时记忆里,福州南台还有许多散发着悠悠古韵的河道,在两岸高大苍劲、四季常青的榕树的浓密树荫的掩映下,河水常呈深绿色,屋外空场、石板路面也因此带着几许暗色。当然,连环画《贻顺哥烛蒂》并没有在这方面做进一步的描画,但福州味已相当浓郁,翻看那一幅幅画面,仿佛就能听到典型的福州乡音。 贻顺哥的形象也让人看了眼熟。在福州方言中“贻顺哥烛蒂”是一句挖苦人的话,混合了“吝啬、算计、到头一场空”多种含义。连环画中马贻顺身材瘦长,看来他平素里对人吝啬,对己亦不够大方;头型有趣,如橄榄般两头小中间大,尖下颏微微前翘,一副会算计的模样;福州人有一句俗话:“头大脑足”,看马贻顺的相貌和行事都恰好与之相反,因而顾此失彼的时候居多;最要命的是那双眼睛,像两黑豆,总免不了低看别人,自以为是,因此但有计策,耍耍小聪明,却常常陷入捉襟见肘的尴尬境地。福州本是小地方,又处边玩,旧时代福州的见识通常很有限,区域文化中又缺乏厚重的一面,所以小市民中的人精就易于造就成贻顺哥这样的角色。有趣的是福州对他的态度颇暧昧,虽极力嘲笑,终不十分厌恶。说人“贻顺哥烛蒂”是挖苦,也是笑骂,其中不乏善意。那态度,有如鲁迅先生对待阿Q,阿Q虽丑陋,身上却有国人的影子;马贻顺虽俗,却印着福州人的烙印。所以取笑之中隐含爱惜之意,这中间很有些值得现在人玩味的地方,也能从中体会旧福州人价值取向的复杂。 《贻顺哥烛蒂》描绘的是老福州的生活情况,其间对马贻顺的调侃和捉弄几乎不加掩饰,以至于有一种似“浅”非“浅”的感觉,这种风格亦很独特。马贻顺成亲之日,借人家灯笼贴上自己的姓用,却因贴的纸小弄得马字头上露出原有的两个口,成了骂字。他就提着这骂字灯笼,撅着屁股作嘘声,告诫伙计不可声张,以防客人太多使其亏本;拜天地贪便宜被人唱了死人开吊用词,先是隐忍不发,继而气急败坏……一系列世相图,不可谓不生动。但讥刺之意过于明显,做戏而已,与现实生活有一点距离。为人处世之道,历经世世代代锤炼,已成大学问,既要人情世故熟透,又要深谙传统,有所动作又不留痕迹。这么大的学问,在《贻顺哥烛蒂》里都被简化了。看马贻顺作为,就像看一位穿着秀明胖袄的瘦演员在台上演壮汉,观众眼里,其嶙峋瘦骨,历历在目,他却兀自不知,一味做气吞山河状,结果自然是越卖力气越令人啼笑皆非 仔细想想,生活一旦去除了繁杂的种种修饰,是不是这样的?这实际上是一种福州味很浓的处理方式,福州传统上推崇的智慧经常就是简化复杂事情的本领。我小的时候,一位老人教我:考场上遇到竞争对手能双手写字,而且写得飞快,自己决不如人家,怎么办?答案是:聪明人用简简单单四个字就概括了对方的洋洋万言,直让人觉得双手写字乃是一种愚蠢的行径。我很怀疑老人的这套学问来源于福州评话,他知道他就爱听评话。至于那四个字,虽然我可以学汉初的陈平,像他那样以恐坏人心术为由不说出六出奇计的具体内容,声称这四个字过于诡异,不说为佳云云,可我还是要老老实实告诉大家:我没听清是哪四个字。不过据我所知,学问的精华似乎不在这四个字上。 有一位学者这样教学生:“你以为历史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这样干巴巴的几条么?不,当时它产东是这样。很多丑恶的史实当时也是合情合理的,这些东西掩盖了本质。然而时间是无情的,它抹去了它们,使丑恶的本质显露出来,让后人看到。”他说的是历史,对历史演进的记录也是一种简化,那是很残酷的,人为的修饰几乎无法立足,所以历史上许多大人物在权势熏天尽有能耐颠倒黑白的时候,还要有所顾忌。有些事情做了,明知见不得人,就别辩解了,比较聪明的办法是事先不让人知道谁干的,事后则干脆不认账。雍正生前刻薄好辩,他靠强权颁发《大义觉迷灵》,效果如何,无须我多说,乾隆对此就很不以然,他可是为他父亲好。这是真正的大学问,《贻顺哥烛蒂》对生活的简化不能与之相比,但道理有相通的地方,这也算小聪明中贯穿了大智慧罢。 闽剧《贻顺哥烛蒂》情节介绍福州南台大庙前与海防前接壤地方,古时立着一尊小石狮,因而地名俗称石狮兜。离此一箭之地处,有一间小小丝线店,店中只有一个伙计,老板马贻顺,长汀人氏,自幼父母双亡。此人忠厚老实,有的人喊他贻顺板,也有人喊他贻顺哥。他早年来福州学艺开店,因为有择偶怪癖,故而年逾而立,还未有妻室。其实讲起这怪癖,也没什么奇怪,就是不讲究外表,年龄偏大或是重婚的也无妨,最主要条件是必须由我马贻顺自己拣的贤慧女性,才会合意。故此东不成西不就,一直拖延到三十几岁,心中才有些焦急,常常在盘算:过去穷,无力娶亲,现在逐渐有些积蓄,不宜再拖了。 有一天,马贻顺手提钱串袋出门收账,路由万侯街经过,看见陈春生妻子春香,不但温柔贤慧,举止端庄,对病中的公公陈老大,更是细心奉伺,堪称孝道。经打听她原是仓前山观音井大户罗炳文的婢女,主人要对她强行非礼,逼得她投水轻生,幸遇行船的陈春生搭救,结为夫妇。婚后,陈春生出海,犯风失水,据说葬身鱼腹。春香守寡在家,奉养久病的公公,眼下已到了日食难度的地步。 马贻顺心想,若能娶到这么贤慧的妇道,我马家一定会发迹,所以托街坊一叫道士婶的人为媒去说合。此时的春香身陷窘境,日困愁城,无奈何提出三条条件,清道士婶去转达:第一条,马家永远供养陈老大,陈老大“百岁”后,马贻顺要披麻戴孝,竹杖登山,入土为安;第二条,婚后生男养女,要为陈春生立嗣;第三条,万一原配丈夫未死回来,应当“物归原主”。 马贻顺开头一想,这三碗都是辣菜,很难咽下,多思转想又觉得都很通情达理。并且世上做好事的人很多,我马贻顺供养一个老人,就当自己岳父一样,也没什么了不起,既当亲人看待,女婿“半爿囝”(半个儿子),披麻戴孝又有何妨?再说自己都知道娶妻生子,传宗接代,为陈春生立嗣,也是合情合理的事,只是“物归原主”这一条很难办,再考虑一下也觉得可以答应,女人会眷恋原配,就是因为恩爱情深,事在人为,只有我马贻顺情真,就让她原配回来,她不一定会舍得离开我!这妇道会想得这么周到,足见我马贻顺“人”找着了,我马家包发了。 春香嫁给马贻顺后,转眼过了六年,此时陈老大已亡过三载,贻顺哥果然如约行事,得到邻里的好评。春香生下两个男孩,长子为陈春生立嗣,次男仍为马姓。一家四口,日子倒也过得和顺。贻顺哥闲时心想,春香所约三事,两件皆已如约办好,这多年了,第三条万断没事实了。正在满心欢喜,谁知冤家路窄,半天霹雳,陈春生未死回来了。 原来陈春生翻船落水后,漂流海中,幸遇九江知府搭救,带回江西“站衙门”,他也曾寄银信回家,皆是无处投递,而后又随知府出使琉球,以致数年之间,杳无音信。此番请假回榕,得知一切详情,赶来石狮兜寻妻,夫妇相见,抱头痛哭,恳求贻顺哥依约行事。马贻顺茫然失措,对春香实难割舍。最后二人告到海防厅衙门,要求官府作主。此时王绍兰已升调署理海防厅,接此争妻案件,既感好笑又觉棘手,遂进后衙向白恭人求教。 白恭人满腹经纶,足智多谋,确是得力内助,认为春香出于孝心改嫁,其志可嘉;马贻顺难舍爱妻,合情合理;陈春生身为原配,争妻有据,这三人言行都无可非议,官府不必强加左右。若由春香自行择夫归宿,此乃最为上策,只虑此妇必为情义所缚,难以决择。今日何不如此这般,当能迎刃而解。 王绍兰听罢,一扫愁容,拍手称善,立即传鼓升堂,秉烛夜审。差役按王公预先吩咐排列位置,春香跪在正中,马贻顺跪在前方,陈春生跪在后面,王公遂即发话问春香要“前”还是要“后”!王公此问意涉双关,春香若说要“前”,前方是马贻顺,如答要“后”,后夫也是马贻顺,这是王公夫妇有意成全马贻顺,故出此招。谁料得春香内心无主,进退两难,支吾答道:“前夫有情,后夫有义,无法自主。”王绍兰一听,哑口无言,怅然若失。 白恭人身在屏风后助阵,即命婢女捧出一杯香茗,暗中递上字条,王公展视后,立即吩咐春香将香茗送给丈夫止渴,春香接杯后,将半杯茶水注入杯盖中,而后将茶杯、杯盖分送陈春生、马贻顺二人分饮,王公又觉无可奈何。最后只好按计让春香退入内衙,后报:“春香自缢身亡。”然后问春生、贻顺二人,谁愿领尸回家。紧要关头,陈春生毫不犹豫,愿意领尸。贻顺哥既担心不吉利,又吝啬花红丧葬费用,再三考虑后,表示愿意将“尸体”让与陈春生。此时,“两个丈夫”心地已昭然若揭,王公遂将春香判归原配。马贻顺至此恍然大悟,拉住王绍兰,不让退堂,白恭人随手将堂上点燃的烛蒂,用罗帕包妥,装作银元模样交王绍兰转给马贻顺。贻顺哥以为是银元,赶紧抓住。待王公退堂开起一看却是烛蒂,因而“贻顺哥烛蒂”一词直到今日还为福州人津津乐道。 老舍与贻顺哥观林务夏同志演贻顺哥 八年尚忆钗头凤,今夕欣看烛蒂哥, 宜喜宜悲情似海,轻愁微笑漾春波。 【注释】: 一九六二年四月 林务夏与《贻顺哥烛蒂》著名闽剧丑角表演艺术家林务夏,1914年生于福州一小贩家庭。因他家的一个邻居是闽班“旧赛乐”的老板,所以,他没有费什么周折,9岁卖进旧赛乐,拜京徽昆名家翁成坤(肯师)为师,从学花旦到专攻三花,文武不挡。他在第一出启蒙戏《蜘蛛精》中,饰蜘蛛精。1925年去台湾演出时,在《小补缸》中饰武旦,满台旋转“篷车莲”(双脚莲)和“抢背”,深受观众赞扬。与师兄唐秀山、林赶山合称“闽剧三宝”。 有一次,戏班在尚干演出,东家点演时装戏《枪毙阎瑞生》。扮演阎瑞生的赵春庭老师去城里做客,由于车船误点,没能赶回来,林务夏自告奋勇,顶替演出。刚上台还有些紧张,后来越演越自如,唱做念打,一招一式都毫不含糊怯手,终于顺利完成,没出任何漏子,台上台下一片叫好,因而初露头角。 出师后,林务夏专攻丑角,闽剧艺人俗称丑角为“三花脸”。凡丑角都在鼻梁上用白粉涂抹一个粉块,有方形、元宝形等等。根据不同的人物,画不同形状和大小的白粉块。三花是容貌上不俊美,但不等于品质的丑恶。有些丑角是扮演阴险狡猾的、贪鄙自私的、鱼肉乡里的角色。如《斩凌贵兴》中的凌贵兴、《红桥》中的罗守本等。有些是扮演机警伶俐,幽默风趣、正直善良的角色。在闽剧传统戏里,一般社会地位卑下的劳动人民。如渔夫、农民、商人、酒保、差投、更夫等,大部分由丑角扮演。从性格上看,这些人物多半是滑稽、活泼、乐观、热情的。如《林水志买猪母》中的林水志、《炼印》中的李乙、《贻顺哥烛蒂》中的马贻顺等,虽然丑扮,但心灵都是真、善、美的。 在《林水志买猪母》中,务夏师饰林水志。出场前,先在幕后喊一声:“哇!口卢口卢……”造成先声夺人的气势,使观众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台下戏迷就一片骚动。接着,他在左手拿斗笠,右手执竹批,上场亮相。用虚拟的动作,作赶猪模样。时而追逐,时而拦阻;时而惊恐,时而抽打。来到门口时,作猪跳门限状,用竹批狠打一下,以示打猪的屁股,口里说道:“剥瘴!(福州方言,骂家畜)给我跳进去!”这一段表演,也是源于生活。他平时下乡演出时,经常留心观察农民喂猪、赶猪、打猪的动作。于是把生活的东西,经过艺术加工,赶猪的表演给人一种幻觉,好像舞台上有真“猪”在活蹦乱窜,给观众以美的享受。1954年,参加省戏剧会演荣获一等演员奖。同年,他在闽剧《炼印》中饰李乙,在参加华东地区首届戏曲观摩大会演出中获演员一等奖。翌年,该剧由上海天马电影制片厂拍摄成电影。 闽剧《贻顺哥烛蒂》取材于福州民间故事。据考证,福州确有其人。他的原型是清末福州南台石狮兜(今延平路南端与河下交界处)丝线店老板马贻顺。由著名剧作家邓超尘于1952年创作出一出讽刺喜剧。表演的是船工陈春生代父友德离家远航,中途覆舟,误传死讯。福州市三保有个小商人马贻顺,以经营丝线店为生,吝啬成性,中年未娶。他早慕春生妻林春香貌美,又闻知她善持家计,能写会算。更加赏识,春香新寡。贻顺乘她家中困难之时,暗中以高利贷谋娶。友德竟误认贻顺有恩于已,反逼春香改嫁马家。 婚夜,春香与贻顺约三桩事,其中一事:如前夫生还,仍回陈家,贻顺不得刁难。否则,宁死不嫁。贻顺深怕人财两空,故予允诺。春生覆舟遇救,十年后回到福州,路过丝线店,巧遇春香,得悉改嫁原由,深感春香孝道,愿出重金让贻顺另娶,接回春香。贻顺不肯履约,控于海防分府王绍兰。春生请求按原约判断,贻顺否认有约在先。春香坚持“前夫有情,后夫有义”,难以自决。王绍兰深感难判,白恭人为夫出谋,让春香假死,公堂上考验陈春生与马贻顺,谁愿领“尸”回去者,领回春香;不愿领者,另赏红包。陈春生重情,情愿领“尸”;马贻顺贪财,愿受红包。最终春生夫妻重聚,马贻顺重财失妻,最后仅得一截烛蒂(蜡烛头)。马贻顺的形象类似19世纪法国著名作家巴尔扎克笔下《欧也妮·葛朗台》中的老葛朗台形象。 剧本由福州市四赛乐闽剧团首演。名旦李旦等导演。林务夏饰马贻顺、名旦沙丹饰林春香、名小生萧梦尘饰王绍兰、名旦命傅玉凤饰白恭人。1954年,该剧参加福州市戏剧会演获得好评。此剧演出轰动福州,连续爆满四个月。城内、台江各业余剧团也纷纷搬演。“贻顺哥烛蒂”成为福州话中“吝啬鬼”、“奸狡利”、“十绝哥”的代名词。 林务夏老师在几度演出《贻》剧中,均受到福州观众欢迎。前后共演六、七百场,大多数满座,这在他艺术生涯中和建国以来所有闽剧演出中,虽然不是绝无仅有,也是不多见的。 他之所以能成功地塑造了一个闽剧舞台上的“悭吝人“的艺术形象,与他体验生活,博采众长,厚积薄发有关。过去旧赛乐班里有一个当事人,人称“二五谟”,为人勤勤恳恳,小心谨慎,做事有棱有角。有时跟班友们开开玩笑,做一个小动作,逗人笑破肚肠,他自己却从不发笑。新赛乐班还有一个演员黄福官,也是丑角。他是老板的谊男,人称“昂马少”、“太子妗”。他在《枪毙阎瑞生》中饰王长发,是个开妓院的王八头。惯于将巴结上,欺压下的一套表演技巧,演得非常得体。虽然这些人物都和贻顺哥身份、性格不同。但务夏师采取他们的形象、神态及其表演手法,把他们揉合起来,塑造了他心中的贻顺哥。 马贻顺是个小小丝线店老板,兼做经手(经纪人)得一点佣金,放一点高利贷,从夙兴夜寐,锱铢必较,攒积一点钱而起家。他不论晴雨天气,出门必臂挂雨伞(长柄竹勾的纸伞),手提“砚春袋”(褡裢),袋中藏放着账簿、笔砚、杂物。有时也信手放一点钱款,为数不多。身上藏一把小算盘。算盘虽小,在节骨眼上取出来一打,表现人物的性格,会收到意想不到喜剧效果。 1953年第一次演出时,大家对戏里的核心“前夫有情,后夫有义”,有所争议。有人认为春香这个人模棱两可不可爱;有人从义字出发而同情贻顺哥;有人建议加强贻顺哥的逼债、谋娶等行动线,来否定其义;更多的人则主张从历史观点看,春香的“前夫有情,后夫有义”是一个特色。 一个戏,决不能脱离它的特定环境与特定人物。我们讽刺吝啬鬼,也不能把他和当时社会孤立开来。当时这个戏发生的年代是资本主义开始侵入中国,福州是五口通商口岸之一,表现在商业方面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残酷斗争。贻顺哥不过是无数被吞噬的小鱼之中的一个而已,他当然也在吃虾米。因此,我们也不必过于无情鞭挞。 务夏师在“说亲”一场的表演,喜剧味忒浓。当道士婶带一盏灯笼来到贻顺店里给他说亲,他接过道士婶的灯笼时,下意识地把自己桌上的灯马吹熄。观众被这一举动哄然大笑。这不是节俭,而是吝啬,只要有一点点的合算的油,他都要揩。当送走道士婶时,她灯笼拿去,店里漆黑。务夏师就运用小科套动作,作摸黑前进,这也是喜剧的夸张。不料给凳子绊了一个趔趄,肚子撞上桌角而落幕。还有上山祭墓,把烧不完的烛蒂,趁人不备,吹灭带回。最后一场贻顺哥机关算尽,丢了一个聪明贤慧的老婆,捞来了一截“烛蒂”。这些场面都引起了满堂彩。林务夏被观众誉为“活贻顺哥”。 1960年,原福州闽剧院三团赴上海戏剧学院重新整理排演《贻顺哥烛蒂》一剧,并在上海瑞金剧院公演。三团的《贻》剧由“闽剧三小”之首刘小琴(国家一级演员)导演、“闽剧三宝”之首林赶山饰马贻顺、著名小生李小白饰陈春生、名老生程道旺饰王绍兰、名旦林梅君饰白恭人、名旦周淑琴(大扁)饰林春香、女丑韩淑美饰道士婶、名小生陈晴饰八弟。林赶山与林务夏两个马贻顺,桃红李艳,各有千秋。 1962年,老舍、曹禺、田汉、张庚、阳翰笙等北京“五老”,来闽观看《贻顺哥烛蒂》,由福建省闽剧实验剧团演出。林务夏饰马贻顺、并与著名小生陈小言合导此剧。剧中头牌老生洪深饰王绍兰、名旦严美丽饰林春香(A角)、林芬菁(B角)、名小生邱少峰饰陈春生、名旦庄璇饰白恭人、名女丑黄碧岩饰道士婶、新秀杨木铨饰八弟。第二天,“五老”邀林务夏一道上鼓山涌泉寺开座谈会。老舍先生赋诗一首:“十年尚忆钗头凤,今日欣看烛蒂哥。宜喜宜悲情更切,轻愁微笑漾春波。”诗中“十年尚忆钗头凤”句指1952年,首届全国戏曲观摩大会,老舍先生在北京观看了闽剧《钗头凤》。 十七年前,林务夏老师将看家戏《贻顺哥烛蒂》传授给他的学生朱善根。1987年,福建省闽剧实验剧团赴香港参加“中国地方戏曲展”,朱善根在《贻》剧中饰马贻顺,其表演深得务夏师的艺术真谛。演出轰动了港九,现为国家一级演员。以后,福建省实验闽剧院演出此剧时,朱善根饰马贻顺、国家一级演员林瑛饰林春香(A角)、周虹(B角)、名老生李钦杰饰王绍兰、小生李榕饰陈春生、名旦林丽娟饰白恭人。女丑倪爱民饰道士婶。 1996年,福建省闽剧老艺人之家十年庆典时,同行邀请林务夏老师出来演《贻顺哥拜堂》一折。他当年82岁,欣然接受,认真排戏。排演拜堂时,林老照跪不误。大家劝他排戏不要跪,他说:“排戏要与演出一个样,不跪不会出感情。”演出时,他风采不减当年,博得全场热烈掌声。 在生活中,务夏师和蔼可亲,不摆艺术家的架子,不管是对一般演员或是箱友(过去挑戏箱的)从不另眼相看,总是笑脸相迎,香烟相待。他喜欢每天到城里“醒春居澡堂”洗澡,洗完后再到小食店里来一碗拌面。店里人一看到他,便笑着说:“‘贻顺哥”又来吃拌面啦!” 林务夏从事舞台生涯近80春秋,在这漫长的岁月中,他演出了《贩棉纱》中阿三、《七侠五义》中的徐良、《炼印》中的李乙、《林水志买猪母》中的林水志、《斩凌贵兴》中的凌贵兴、《晏海探妹》中的晏海、《曲判记》中的陆御史等几百本传统戏中的人物形象;也演了一些现代戏,有《归来》、《芦虾记》、《红灯记》、《江姐》、《红桥》等,成功地塑造了许多文武、长短丑角角色,在福建省闽剧界中享有盛誉,且誉满港台。2002年11月,他不幸病逝,享年89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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