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瑕疵票据 |
释义 | 定义票据瑕疵是指票据活动上存在一定的问题,而使票据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票据,或者不能再作为正常的票据流通使用。 票据瑕疵与票据形式上的欠缺不同。票据形式上的欠缺,是指票据形式不完备,欠缺票据法所规定的必要记载事项;而票据瑕疵并非形式上的欠缺,是在形式以外存在一定的问题。对于形式欠缺的票据,在票据法上属于无效的票据,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均属无效,也并非对任何人均得主张无效。 票据瑕疵有三种:票据伪造、票据变造以及票据涂销。 类型瑕疵票据主要分以下几个类型: 一。微小瑕疵票据 1、背书章和被背书相符,但背书位置偏离,压框或完全出背书栏框外。 2、背书公章和私章外框重叠。 3、票据正面记载事项或背面被背书栏未使用黑色或蓝黑色。 4、被背书书写不规范,辨认字迹困难,但无明显错字。 5、刻制的被背书人名称印章加盖时字样颠倒。 6、票据正面非必须记载事项存在瑕疵,且未得到承兑行认可。 7、粘单使用不规范 ① 未使用两联式粘单、“背书人签章”字样印制成“被背书人签章”字样或无“背书人签章”字样。 ② 粘单未按照标准规格制作,造成骑缝章压框。 ③ 没印“粘单”字样。 ④ 印刷“粘贴单”字样。 二。一般瑕疵票据 1、票据纸张缺乏完整性,缺边、缺角,但不影响票据正反面要素的验审。 2、背书章、被背书位置进入相邻栏内超过四分之一。 3、背书印章或骑缝章色浅模糊。 4、粘单撕过重粘,但骑缝章与被背书连续且被背书无涂改现象。 5、同一栏中背书章重复加盖或被背书人名称重复书写。 6、背书日期不符合逻辑规则,前后不连续或存在涂改现象。 7、背书章与被背书不连续,票面已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做更改,但未由相关责任人出具证明。 8、出具的承诺函不规范。 9、粘单发生断裂,使用玻璃胶重新粘贴,未由相关责任人出具证明。 10、票据记载事项为复写纸或机打非黑色或蓝黑色,且未由相关责任人出具证明的。 11、金融机构背书无汇票专用章,且未由相关责任人出具证明的。 三。重大瑕疵票据 1、票据有污迹造成正面要素或反面背书难以辨认。 2、汇票票面有破损或撕裂。 3、被背书添加或涂改,有错字、漏字、自造字现象。 4、背书或骑缝漏盖公章或私章 。 5、同一背书人连续重复转让背书。 6、背书或骑缝章因叠章造成字迹难以辨认,或背书盖章存在模糊不清、缺损。 7、骑缝章加盖未骑缝,且未由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和前一手背书人都出具书面承诺函。 8、骑缝章与背书人签章有重叠。 9、背书用章不规范,或银行未使用汇票专用章且责任人未出具承诺函。 10、第一手背书章与收款人名称不符或被背书人与背书章不符。 11、被背书人名称简写。 12、机打式票据因出票人或收款人名称过长,由经办人手写补全,且承兑行未出具书面承诺函。 13、票据存在其他影响背书连续性的重大瑕疵问题。 四。不合格票据 一、伪假票据 二、无效票据 1、票据要素缺失。 2、出票人的签章与名称不一致 3、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书写不规范或有涂改现象。 4、票面记载到期日早于出票日。 5、大小写金额不一致。 6、付款期限长于6个月。 三、权利障碍票据 1、票据正面或背书人签章栏注明“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 2、已做成“质押背书”的票据。 3、已被人民法院公示催告的票据。 4、票据正面加盖承兑银行结算专用章。 5、背书栏已记载“委托收款”字样或加盖过银行的结算专用章。 6、非付款人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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