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濮阳县人事局 |
释义 |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县人事管理政策法规,拟定全县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拟定人事管理政策、办法,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法规。 2、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意见;编制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负责全县人事统计及统计分析工作。 3、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工作。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法规,拟定实施办法和细则;指导和协调县直各部门、各县(区)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4、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监督、检查、指导县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5、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负责来濮(回国)定居专家管理工作;负责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留学人员回国安置、工作调整和有关的科研经费资助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人事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归口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 6、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制订全县职称改革的方案、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7、负责全县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拟定全县人才流动、人事代理、人才县场管理政策和实施办法;规范全县人才县场的发展,负责人才中介机构和人事代理的综合管理;指导各类人才的流动和就业服务工作;管理全县区域性大型人才交流和面向社会的人才交流活动;承办全县国家公务员考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和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工作;承办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8、建立和完善全县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受理本级仲裁委员会管理范围内的人事争议案件。 9、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收入分配政策、标准及调控措施;完善各类津贴、福利制度;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10、研究完善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 11、实施国家、省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指导、协调各部门的全县性奖励表彰工作。 12、贯彻国家、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制订安置、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 13、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濮阳县行政学院的业务工作。 14、承办县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有关事宜。 15、负责全县政府系统人事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负责全县人事系统宣传、科研和信息工作。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办公室 政策法规股 综合计划股 任免培训考核股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调配录用股 工资福利股 退休人员管理股 县编办 督查室 人才中心 县人事考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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