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浈江区档案局 |
释义 | 浈江区档案局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韶关市文件档案查阅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韶关市 熏风路 九号市委大院 邮政编码: 512001 办公时间: 8:0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浈江区档案局系 2004 年 8 月因行政区划调整,由原浈江区档案局(馆)和原北江区档案局(馆)合并而成。原浈江区档案局(馆)成立于 1989 年 2 月,原北江区档案局(馆)成立于 1989 年 3 月,均是原区人民政府负责全区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工作的正科级单位,档案馆与档案局合署办公,为一套人员两块牌子。现韶关市浈江区档案局(馆)坐落于韶关市韶塘路 10 号,局馆合署办公,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浈江区档案馆已于 2001 年被省档案馆评为省二级档案馆工作达标单位。 机构设置浈江区档案局(馆)设三个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局、馆、史志的会议组织、文件处理、秘书事务、档案资料、信访保密、人事、党务、监察、外事接待、老干部工作等行政事务和全区的档案统计工作;协助档案执法、指导、宣传、编制、培训和档案综合管理晋级等相关工作;开展档案业务咨询服务;负责档案宣传和《档案法》的贯彻实施,执法监督,协同有关单位查处违反《档案法》的案件;组织开展档案技术研究、档案教育、培训、统筹规划该区档案管理工作。 (二)管理编研股负责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整理、分类、保管和鉴定、销毁、抢救工作以及档案、资料的专题编目、检索工具编制等档案的科学管理工作;审查、确定档案开放范围;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复制、复印、裱糊修复和保护技术的研究;负责档案资料的开发利用和现行文件的阅览服务工作;负责档案史料编辑、陈列、展览工作。 (三)党史、地方志办公室开展宣传利用党史、地方志及编纂地情资料工作;负责党史、地方志资料收集、整理和编修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协调各单位专业志的编写、出版工作;完成上级党史、地方志管理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人员编制浈江区档案局(馆)事业编制人数为 5 名,现在职人员 5 名。其中:局长(兼馆长) 1 名;副局长 2 名(其中 1 人兼党史、地方志办公室主任);股长(主任) 2 名。浈江区档案馆现在职的 5 人中,大专文化程度 4 人,高中文化程度 1 人, 80% 参加过省、市档案专业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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