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泾县商务局 |
释义 | 概述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2009〕98号)精神,设置泾县商务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 地址:安徽省泾县城关苏红东路42号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我县进出口状况,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组织管理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指导协调加工贸易工作。 (七)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协调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组织实施区域经贸合作,处理多边经贸领域的有关问题。 (八)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建设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依法办理涉及国家安全进出口许可事务。 (九)牵头拟定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及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开展双边竞争政策交流与合作。 (十一)宏观指导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外商投资情况,拟订外商投资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招商引资、外商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依法核准权限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核准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章程工作。 (十二)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和进出口贸易工作。 (十三)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执行国家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申报、初审县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十四)归口管理全县经贸外事活动,联系涉外经济商务机构;指导全县商贸领域内信息网络、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有关协会、学会、进出口商会和贸促会工作。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县商务局设5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法制股) 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股室工作关系;制定施行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机关文电处理、劳动、人事档案、信访、财务、督查、保卫、保密、外联、接待、宣传、妇女以及机关日常行政事务管理;负责编报局机关和本系统各类财务报表。办理局机关人员出国政审;负责机关政治业务学习、职工教育、职称评聘、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商务执法工作。 外贸外经股指导各类对外经贸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推进外贸促进体系的建设;研究拟订对外贸易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对外贸易分析和统计工作;拟订我县对外贸易促进政策,承担对外贸易促进资金审核和申报工作;承担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登记工作;拟订促进外贸基地建设的政策措施,推动出口产品国际认证和商标注册,指导出口品牌建设;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目录;承担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承担口岸管理的有关工作。 研究外商投资情况,指导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拟订外商投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县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承办综合协调和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组织、指导外派劳务人员的综合培训;开展对外经济多边交流与合作,指导重大对外经济合作项目的实施;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审核县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审核各类援外项目实施企业的投标资格,指导援外项目的实施;管理本县接受多双边和有关国际民间机构的无偿援助项目及相关的业务;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统计工作;归口管理经贸外事工作。 商贸市场股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县安排的有关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推广先进流通技术;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酒类流通、生猪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和茧丝绸协调工作。 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推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 市场管理办公室(副科级) 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市场运行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培育和发展市场措施、专业市场管理办法,提出加快市场建设与发展的政策和建议,统筹规划全县商品市场体系,管理维护市场国有资产,为市场交易提供服务。负责县直管市场的物业管理、安全及正常经营秩序和新建市场的开发经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各类市场的整顿、市场文明创建、维护公平竞争,打击假冒伪劣,保护消费者利益。 行政审批股负责局机关所有审批、核准和审核项目;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依法核准权限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审核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承担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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