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闫家坡村 |
释义 | 村情概况闫家坡村隶属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曲江镇,地处曲江镇北边,距曲江镇政府所在地5公里,到曲江镇的道路是土路,交通较为方便,距建水县城50公里。东邻龙街,南邻曲江大河,西邻桥头,北邻通海县。辖陈家营、右所等8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653户,乡村人口2073人,其中农业人口2044人,劳动力1205,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1116人。全村占国土面积10.73平方公里,海拔1360米,年平均气温18.50 ℃,年降水量 850毫米,适合种植稻谷、蔬菜等农作物,全村耕地面积1431.60亩,人均耕地 0.7亩,林地4208.90亩。2008年全村经济总收入791.6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679.2元。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为主。该村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村道路难以通行,水沟堵塞,经济落后,无资金维修道路水沟。该村今后的发展思路和重点是:山区、半山区的三个自然村在以种植业为主的基础上,发展以羊、牛为主的养殖业,三个坝区的自然村,以种植业为主,扩大蔬菜种植面积,发展以生猪为主的养殖业。 农村经济该村有耕地总面积1431.6亩(其中:田1331.80亩,地 99.80 亩),人均耕地 0.70亩,主要种植稻谷、蔬菜等作物;拥有林地 4208.90亩,其中经济林果地320.10亩,人均经济林果地 0.16亩,主要种植柑桔等经济林果;水面面积 115.50亩,荒山荒地 9206.20 亩,其他面积 1127.60亩。2008年农村经济总收入846.62元,其中:种植业收入 630.62万元,占总收入的 74.5%;畜牧业收入65万元,占总收入的7.7%(其中,年内出栏肉猪475头,肉牛58 头,肉羊150头);渔业收入 3万元,占总收入的0.3%;林业收入12.00万元,占总收入的1.4 %;第二、三产业收入 41 万元,占总收入的4.8%,工资性收入 55万元,占总收入的6.5 %。农民人均纯收入 2679.2元,农民收入以种植业 、养殖业等为主。全村外出务工收入25万元,其中,常年外出务工人数 21人(占劳动力的 1.7 %),在省内务工16人,到省外务工5人。该村到2007年底,该村已签定农业承包合同614份,农村土地承包面积 1185.31亩,已建立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制度,年末集体总收入 21.25万元,有固定资产40.59万元,年末集体有收益 -13.73万元,农村财务管理实行委托管理,定期开展村务公开,并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主要以黑板报方式公开,公开项目有财务收支。 基础设施截止2008年底,该村已实现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视、通电话五通,无路灯。全村有653户通自来水,有653户通电,有409户通有线电视,拥有电视机农户 519户(分别占农户总数的100 %、66.6 %和84.5 %);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484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380户(分别占总数的74%和58%)。该村到曲江道路为土路;进村道路为土路;村内主干道均为未硬化的路面;距离最近的车站5.00公里,距离集贸市场5.00公里。全村共拥有汽车13辆,拖拉机8辆,摩托车351辆。全村耕地有效灌溉面积为1331.80亩,有效灌溉率为93%,其中有高稳产农田地面积1261.00亩,人均高稳产农田地面积0.61亩。到2008年底,装有太阳能农户84户;全村有6个自然村已通自来水;有6个自然村已通电;有5个自然村已通路;有6个自然村已通电视;有6个自然村已通电话;该村农户住房以土木结构住房为主,其中有14户居住砖混结构住房;有 23户居住砖木结构住房;有616户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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