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闫春刚 |
释义 | 闫春刚,男,1971年6月8日出生。现任葫芦岛市海王府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于1996年开始涉入餐饮业,在短短的十一年内,他以独特的经营管理方式,将一间只有6名员工,260平方米的小吃部发展成为拥有三家连锁店、1100余名员工,总投资8000余万元的大型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先后被评为:葫芦岛市劳动模范;葫芦岛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葫芦岛市“十大感动职工的人”;辽宁省感动辽宁慈善个人; 辽宁省十大杰出青年;葫芦岛市社会捐助工作先进个人;中华爱国诚信企业家;葫芦岛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2003年成立海王府海鲜饺子三部,2004年成立海王府海鲜饺子总部,2007年成立海王府美食百汇,2009年在面临全球经济危机的环境下投资建设葫芦岛恒大物流中心。 闫春刚始终坚持诚信经营、回报社会,锐意进取,大胆创新,顺应餐饮改革形式不断地改进企业制度,完善内部经营管理机制,打创海王府知名品牌。他一直本着“质量第一、服务第一、顾客至上”的服务宗旨,所经营的企业也从2000年起连续被工商局评为“消费者满意单位”、“诚信守法经营单位”,2003年被省环保局评为“绿色酒店”,2003年被辽宁省商业局评为“辽宁知名企业”、2006年被龙港区评为“龙港区纳税大户”,2006年被评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2007年被评为“消费者满意单位”并从2005年开始海王府海鲜饺子总部被葫芦岛餐饮协会评定为市“服务示范示点单位”。 他先后投资100万元用于造林事业,出资200万元扶持杨郊乡搞蔬菜生产。与此同时,他还不间断地出资捐助特困学生,优先安置了180多名下岗职工并积极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他个人被评为1996年“葫芦岛工商局个体协会标兵”、1998年“葫芦岛工商局餐饮协会理事”、2003年“葫芦岛市工商局诚信协会副会长”。2006年首届“葫芦岛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辽宁省慈善个人”“葫芦岛市劳动模范”,2007年被评为辽宁省“十大杰出青年”,2009年被评为葫芦岛市优秀建设者。 闫春刚是一名人大代表,一个企业家,同时也是劳动模范,他带头在各种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作用,体现奉献精神。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用于救助社会上的贫困户、重灾户、重病户等爱心活动中累计捐款100多万元。因此,2003年,闫春刚当选为葫芦岛市慈善总会常务理事,在2005年至2008年闫春刚连续四年被评为葫芦岛市社会捐助先进个人,2007年闫春刚被评为感动辽宁慈善人物,海王府也被评为感动辽宁慈善单位。 闫总始终坚持把员工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首届滨城“十大感动职工的人”评比中,闫春刚荣幸当选。2006年闫春刚被当选为“辽宁省十大杰出青年”、2007年闫春刚被当选为“葫芦岛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2008年闫春刚又荣幸被评为“中华爱国诚信企业家”。2009年被评为葫芦岛市就业与再就业先进个人。 他用自己殷殷深情温暖了家乡一方土地,用自己坚实的双肩扛起了葫芦岛市经济建设的一片蓝天。为葫芦岛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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