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衢州市教育局 |
释义 | 局机关处室:无内容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综合协调机关政务。 2.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 3.负责起草教育局工作计划、事业规划、工作总结、重要报告和机关发文的审阅; 4.负责局重要会务、活动及重要事项的安排和督查工作; 5.负责文秘、信访、保密、文书档案、保卫及机关的行政事务工作; 6.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7.指导教育系统社团工作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8.协调处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组织人事处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市直属学校(单位)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 2.负责局机关科级干部、市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的考察、选拔、交流、奖惩等工作; 3.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中小学校人事制度改革; 4.负责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5.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聘任工作; 6.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调配、人才流动、人事代理和师范院校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及派遣工作; 7.负责优秀教师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 8.负责中外教育交流、教师互派和外国专家任教资格学校的申报工作; 9.负责市直属学校(单位)教职工的考核、奖惩、工资福利、离退休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和30年教龄荣誉证书的发放工作; 10.负责局机关、市直属学校(单位)编制审核和党员干部年报工作; 11.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计划财务处主要工作职责: 1.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 2.负责中小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的调整; 3.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中段学历教育的招生计划和市区中小学校收费标准; 4.负责市区学校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的审核工作; 5.指导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管理工作; 6.编制市直属学校(单位)年度教育事业经费预决算; 7.负责市级(市统筹)教育经费的 分配和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教育事业的统计及年报工作; 8.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办理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房改公积金等业务; 9.配合有关处室做好市直属学校(单位)的审计工作; 10.统筹安排市直属学校(单位)基建项目和基建经费,参与基建项目的招投标、图纸会审、竣工验收及预决算审核工作们监督施工质量。 督 导 处主要工作职责: 1.主持教育督导处全面工作; 2.制定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和督导方案; 3.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督导工作; 4.指导各县(市、区)的教育督导工作; 5.选送教育督导人员参加省培训班培训; 6.总结推广督导工作经验,组织教育督导科研;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基础教育处主要工作职责: 1.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指导、推动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及高中教育工作。 2.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 3.负责市区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参与高中毕业会考工作; 4.负责全市普通高中的学籍管理及毕业证书的验印发放工作; 5.指导管理幼儿教育、残疾儿童少年的特殊教育工作; 6.指导全市中小学少先队、共青团工作; 7.负责指导全市基础教育阶段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8.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情况,组织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化工作.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主要工作职责: 1.统筹管理全市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含成人高中)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2.指导各级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含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技术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设置 3.负责对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质量的检查评估; 4.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 5.负责普通及成人中等专业技术学校的学籍管理及毕业证书的验印发放工作; 6.制定并实施全市扫盲工作计划,指导乡镇成人学校建设; 7.指导协调各县(市、区) 对工人、农民的岗位技术培训工作; 8.负责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审批、管理。 高教师范处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高等教育的方针政策指导、检查高等院校、成人高校执行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二作; 2.指导协调高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质量评估和专业设置工作; 3.制定实施全市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划,指导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负责校长培训办班审批,负责中学校长岗位培训、提高培训和小学校长的研修培训。 4.制定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和落实相关政策,指导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督促检查培训工作质量; 5.负责本辖区教师继续教育登记资格,审验相应的教师继续教育凭证或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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