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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莒南县国家税务局
释义

概述

莒南县国家税务局】莒南县国家税务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主要负责莒南县境内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国税局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税政管理科、征收管理科、计划统计科、信息中心、车辆购置税办公室、办税服务厅9个职能科室。设局党组和机关党总支,有10个党支部。有干部职工161人,党员156人。1998年9月,原稽查分局更名为稽查局。1998年12月,撤销北园征收分局,原北园征收分局所辖北园镇归直属征收分局管理,涝坡乡归柳沟征收分局管理,陡山乡归大店征收分局管理。2001年5月,县国税局直属征收分局转换职能,更名为城区税务分局。2001年9月,县国税局柳沟分局迁到涝坡镇,更名为涝坡税务分局。2004年4月,县国税局收缩一线机构,坊前税务分局同时称为税源管理一科,涝坡税务分局同时称为税源管理二科,洙边税务分局同时称为个体税务分局,2008年3月,城区税务分局同时称为开发区税务分局,以上机构两个名称同时使用。以上所列单位均为副科级行政机构。

主要职责

莒南县国家税务局是主管莒南县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管理体制,机构级别与同级政府工作部门级别一致,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本县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本县经济税源和市国家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完成税收任务。充分运用税收杠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促进辖区经济发展。

(四)负责本县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六)负责本县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县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八)负责本县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九)负责本县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管理下一级国家税务分局领导班子。

(十)负责本县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县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本县税收科研、学术交流以及科研成果鉴定、评选、推广和奖励工作。

(十三)负责本县税收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四)贯彻执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十五)承办临沂市国家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等后勤保障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税政科(综合业务一科)

负责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落实;对管理税种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并负责制订具体税收征管办法。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负责税收征收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涉税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行政执法检查、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减免税、税收返还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审核及上报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内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所得税减免及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的审批、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组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呆帐税金、缓缴税款、税务文书、税收管理证明和税收征管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工作;负责金税工程的管理和推广工作;负责税控器具的推行管理工作;负责征管质量综合考核的牵头组织工作;负责税务中介机构的监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征管科(综合业务二科)

负责所有外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所得税减免及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的审批、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外资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工作;负责国际税收协定的执行;负责涉外税收审计及审核评税工作;负责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监察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计划统计科

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等信息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指导组织收入工作,进行税收预测分析,负责税款征收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征收、解库、提退等制度的执行;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重点税源;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办税服务厅(城区税务分局)

办税服务厅主要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税源管理科(坊前税务分局)

负责对所辖纳税人开展纳税评估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评估,贯彻落实纳税评估的有关方针、政策,并制定有关纳税评估的方法、制度;协调有关科室实施防伪税控系统、税控装置、电子报税等现代化征管手段的具体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成品油纳税评估系统的应用;负责向稽查移交涉税案件和稽查的选案工作;负责辖区内一般纳税人企业生产经营、会计核算、纳税申报情况的监控管理;负责所辖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监管;负责按规定的权限、程序对纳税人税收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处罚;负责对所辖一般纳税人企业申请一般性事项进行核查;负责对所辖未按期申报和缴纳税款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负责所辖区域的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听证、诉讼和举证工作;负责所辖一般纳税人企业基本信息的调查采集工作;负责协税护税及与司法等部门协调配合工作;负责丢失被盗专用发票和流失发票的登记、核查;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一般纳税人企业的行业性评估及重点评估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9、税源管理一科(涝坡税务分局)

负责对所辖纳税人开展纳税评估工作,贯彻落实纳税评估的有关方针、政策,并制定有关纳税评估的方法、制度;负责向稽查移交涉税案件和稽查的选案工作;负责辖区内除涉外企业及一般纳税人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生产经营、会计核算、纳税申报情况的监控管理;负责所辖非增值税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监管;负责按规定的权限、程序对纳税人税收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处罚;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听证、诉讼的举证工作;负责对辖区内除一般纳税人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申请的一般性事项进行核查;负责对所辖未按期申报和缴纳税款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负责所辖纳税人的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工作;负责协税护税及与司法等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直属机构

稽查局

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派驻机构

税务分局主要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零星税款的征收等,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

负责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对征管数据进行质量审核、加工处理、综合分析等;负责网络及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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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4: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