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谳 |
释义 | 基本概述读音:繁体字:讞 yàn(粤语:jin6) 谳,音雁 基本词义和检索:(1) ㄧㄢˋ (2) 审判定罪:~问(审问)。定~(定案,定罪)。 (3) 郑码:SEGS,U:8C33,GBK:DADD (4) 笔画数:15,部首:讠,笔顺编号:451225431121344 (5)五笔输入法:yfmd 详细注解(动) (1) (形声。从言,献声。本义:审判定罪) (2) 同本义 [verdict] 主谳者。——清·方苞《狱中杂记》 主谳者亦各罢去 (3) 又如:谳词(结案定罪的文书);谳治(审理案件);谳平(审议,平议刑狱);谳事(审理案件);谳囚(审讯犯人);谳案(审理定案) (4) 将案情上报;请示 [report a case to the higher authorities;ask for instructions] 若州郡县所不能决者,谳之廷尉。——《晋书·姚兴载记》 (5) 又如:谳奏(将案情向朝廷上报或请示);谳文(向上司申报的议刑公文) (6) 判明 [distinguish]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驳复仇议》 (7)英文释义:to decide, judge; a verdict, decision 词性变化〔名〕 (1) 案件 [case] [定国] 冬月请治谳,饮酒益精明。——《汉书》 (2) 又如:谳牍(判案的案卷) (3) 犯人的供词 [confession] 拷治榜掠,无所得谳。——清·严有禧《漱华随笔·姜熊狱》 三审定谳:是指古代中国三堂会审后最终判决定论。当前台湾司法体系采用“三审定谳制”。 康熙词典【酉集上】【言字部】 讞; 康熙笔画:27; 《广韵》《集韵》《韵会》《正韵》𠀤鱼列切,音孼。议罪也。评狱也。《礼·文王世子》狱成,有司讞于公。《疏》言白也。《𨻰注》议𠛬也。《前汉·景帝纪》诸狱疑若,虽文致於法,而於人心不厌者,辄讞之。《师古注》讞,平议也。《後汉·斐楷传》州郡翫习,欲避请讞之烦。《注》广雅曰:讞,疑也。谓罪有疑者,讞於廷尉也。《宋史·选举志》司马光奏设十科举士,十曰练习法令能断请讞科。 又《广韵》鱼蹇切《集韵》《韵会》语蹇切。𠀤孼上声。又《集韵》鱼战切《韵会》疑战切《正韵》倪甸切,𠀤音彦。义𠀤同。 《正韵》俗作谳。 相关词语左谳 奏谳 狱谳 疑谳 议谳 谳平 谳鞫 谳谳 谳稿 谳奏 谳狱 谳疑 谳事 谳箧 谳员 谳书 谳鞠 谳讯 谳论 谳法 谳刑 谳牍 谳鼠 谳治 谳局 谳决 谳囚 谳文 谳笔 谳正 谳议 谳语 谳定 谳案 谳报 谳词 讯谳 谳驳 信谳 刑谳 详谳 上谳 辩谳 刺谳 断谳 定谳 覆谳 会谳 进谳 鞫谳 静谳 考谳 决谳 论谳 平谳 请谳 秋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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