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谏院 |
释义 | 简介官署名。职掌规谏朝政缺失。宋初沿唐制﹐门下﹑中书两省有左﹑右补阙﹑拾遗。端拱元年 (988)改补阙为司谏﹐拾遗为正言﹐虽名为谏官﹐但无诏旨并不任谏职。门下省有谏院﹐亦名存实亡。 历史由来天禧元年(1017)设谏官六人﹐以左右谏议大夫、左右司谏、左右正言为谏官。不兼领其它职务﹐专任谏职﹐并诏谏院为独立机构﹐但不久谏官缺而不置﹐谏院又名存实亡。天圣元年(1023)﹐谏院复设谏官。明道元年(1032)以门下省址为谏院﹐设知院六人﹐以谏议大夫﹑司谏﹑正言充任。以其它官员充任的﹐称知谏院。 元丰改制﹐废谏院﹐以左﹑右谏议大夫﹑司谏﹑正言﹐分属门下﹑中书两省。建炎三年(1129)复设谏院﹐为独立机构。绍兴二年(1132)改为中书门下省的下属机构。 宋代谏官并不专任谏职﹐亦常弹劾大臣﹐而御史台的御史﹐也并非专察臣僚﹐言事御史(殿中侍御史)即主要是向皇帝进言﹐其职责类同谏官﹐宋代常以台谏并称。南宋淳熙十五年(1188)因谏官不专任谏职﹐曾再度设置左﹑右补阙﹑拾遗﹐专任谏正皇帝之职﹐不久亦废。 辽代建制辽代在南面官的门下省和中书省分别设左谏院和右谏院﹐虽设左﹑右谏议大夫等官,但有名无实。金代谏院﹐设左﹑右谏议大夫﹑司谏﹑补阙﹑拾遗等官职,与宋略同。元废。明初洪武中叶复设谏院﹐置谏议大夫及左右司谏﹑正言等﹐不久又废。 宋天禧元年(1017)由门下省析置,以左右谏议大夫、左右司谏、左右正言为谏官。掌谏诤,凡朝政缺失,大臣及百官任用不当,朝廷各部门事有违失,皆可谏正。如以他官主管谏院称知谏院,司谏、正言亦有主官谏院称知谏院,司谏、正言亦有主管其他事务而不预谏诤者。元丰五年(1082)改革官制,定左右谏议大夫为谏院长官,谏官专司谏诤。元祐八年(1093),规定谏官不用执政官亲戚。辽有左谏院属门下省,右谏院属中书省,金亦有谏院,设官与宋略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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