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讷建宏 |
释义 | 个人简介讷建宏,男,满族,1957年1月27日生,辽宁韬论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78年9月考入浙江大学材料系,1982年7月毕业获学士学位。同年11月在江西省吉水县法律顾问处开始律师执业。1989年3月调入大连司法局律公处工作。1992年1月调市二所任专职律师。现任辽宁韬论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 讷建宏1988年3月被江西省司法厅评为该省首届最佳律师。1992年以来,连续六年被大连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律师”;连续四年被大连市政府评为“扶贫助残”先进个人。1998年9月被省司法厅、省律协评为辽宁省最佳辩护人。2001年被市政府授予“市十大扶贫助残模范”。2002年被市司法局评为大连市文明律师。2003年1月,被市委选为政协大连委十届政协委员。同年9月被市司法局评为“抗击非典、维护稳定”的先进个人。2005年被评为市扶贫助残先进个人。 人物特写讷建宏在参加政协第十届第一次和第二次两次会议上,提出了十二项提案,其中十一项提案被立案采纳。尤其是今年政协第十届第二次会议上,他向市建委、市劳动局、市中院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四项提案,已全部被采纳,并引起市政府高度重视。其中关于切实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次的提案获市政协优秀提案。现在,市政府正在组织班子研究制定《大连市关于解决拖欠和克扣建筑业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规定》,并邀请讷建宏律师参加对该讨论稿的修改。讷建宏律师根据上海经验对该讨论稿提出了关于“逐步实施建设工程合同律师见证制度,杜绝阴阳合同和虚假合同”修改意见,被采纳。同时,讷建宏律师提交的提案中有四份涉及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事项。如《建议市地税局2004年继续对市各律师事务所实行两种方法征税的意见》、《关于取消市、区两级工商局对律师调查取证要求出示法院立案通知书》,等等。讷建宏律师执业20年,从来以来多次被评为省、市、县先进律师,人未发生当事人投诉情况,且无违纪行为。 讷建宏在大连从事律师执业12年,承办弄、民、经各类案件近千件,平均每年70余件。他先后担任过大连市住宅办、大连新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0余家房地产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为他们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如2000年承办香港协和诉新型集团合资案,合同标的3.3亿人民币。经过他10余次进京与协和律师谈判,终于使该案顺利调解,为新型集团避免损失3000余万元。目前尽管刑事辩护业务风险大、收益小,在全国乃至我省、我市业务量都有下滑,但讷建宏律师却十二年如一日,每年坚持办刑事案20件左右。2001年承办的吉林省通辽市检察院起诉张绍杰诈骗20万元案,经过他阅卷调查,认为张某不构成犯罪,经过法院一审,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张某无罪。 讷建宏先后在小级以上发表的论文有20余篇。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和刑事辩护方面。去年又发表了两篇《房屋拆迁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和《受贿罪认定的两个疑难问题探讨》,登载在《辽宁律师》上,《调查研究改变作风参政议政》论文获2004年东三省律师论坛一等奖,《职工跳槽引发的侵犯职工商业秘密的法律问题探讨》获2005年全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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