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左右曹 |
释义 | 左右曹官署名。宋元丰定制,户部掌天下人户、土地、钱谷之政令、贡赋、征役之事,置左右曹。左曹之职:以版籍考户口之登耗,以税赋恃军国之岁计,以上贡辨郡县之物宜,以征榷抑兼并而佐调度,以孝义、婚姻、继嗣之道和人心,以田务、券债之理直民讼。右曹之职:以常平之法平丰凶、时敛散,以免役之法通贫富均财力,以伍保之法联比阎、察盗贼,以义仓、赈之法救饥馑、恤艰难。以农田水利之政治荒废、务稼穑,以坊场、河渡之课酬勤劳、省科率。(宋史·职官志) 中央机构宋元丰后主掌财政的中央机构。北宋前期以三司掌中央财政大权(见三司使),户部失去了财权,仅置判部事一人,以两制以上官员充当,主管各地土贡之类细务。熙宁变法期间,司农寺选派变法派的得力官员主判,掌常平、免役、坊场、河渡等财务,成为与三司平行的中央财政机构。元丰五年(1082),改革官制(见元丰改制)以户部掌中央财权,分置左、右曹。以原三司所领主要财政大权归户部左曹,凡天下人户、土地、钱谷的政令,及版籍、税赋、征役、土贡、征榷、户婚、诉讼等事,由户部尚书、左曹侍郎、郎中、员外郎主管;以原司农寺所领主要财政大权归户部右曹,凡常平、免役、保甲、农田水利、义仓坊场、河渡等事,由户部右曹侍郎、郎中、员外郎主管,右曹侍郎专领,户部尚书不得预右曹事。元元年(1086),司马光执政,废除新法,改为以户部尚书兼领左、右曹事。绍圣时复行新法,又恢复元丰旧制。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更令专领户部右曹的侍郎可直达奏裁。南宋置四总领所分掌诸路措置移运应办诸军钱粮等事,户部金部掌上供、折帛、经总制钱、无额上供、茶、盐、香、矾等,度支掌督月桩钱,仓部掌和籴籴本催理,户部左、右曹掌僧道免丁钱、常平、免役、坊场、酒课之类,左、右曹不复分领。 其他绍兴四年(1134),诏户部侍郎二员,通治左、右曹,自此相承不改。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