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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宗教
释义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属于社会意识形态。主要特点为,相信现实世界之外存在着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或实体,该神秘统摄万物而拥有绝对权威、主宰自然进化、决定人世命运,从而使人对该一神秘产生敬畏及崇拜,并从而引申出信仰认知及仪式活动。

含义

释义

宗教有着各种各样的定义,多数定义试图在很多极端的解释和无意义表述中找到平衡。有人认为应用形式和理论去定义它,也有人更强调经验、感性、直觉、伦理的因素。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倾向于把宗教看作是一个抽象的观念、含义。这种抽象的概念是基于自身文化发展而建立起来的。

宗教是对神明的信仰与崇敬,或者一般而言,宗教就是一套信仰,是对宇宙存在的解释,通常包括信仰与仪式的遵从。宗教常常有一部道德准则,以调整人类自身行为。

宗教包括了符号意义、信仰、叙事体的故事,还有应该给予修行者生命体验的宗教实践。无论宗教的中心意义体现在任一神性或众多神灵上,抑或是根本真理,宗教的普遍特征是由修行者的祈祷、仪轨、冥思、音乐和艺术形式所表现,除此以外,宗教还和社会及政治常常相互交织。宗教的特征可以集中表现为特殊的超自然现象、形而上学,出自于宗教法律的道德要求或生活方式。宗教也包括了原始的文化传统、神圣的著作、历史神话,还有个人的宗教信念与经验。宗教的发展可以从不同的文化中提取许多形态,同时伴随着各种文化的差异。

马克思主义认为:宗教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宗教本质上是一种“颠倒的世界观”,是由对神灵的信仰和崇拜来支配人们命运的一种意识形式。从其产生根源看,宗教是自然压迫和社会压迫的产物。由于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和缺乏科学知识,以及人们对自然现象的无知和恐惧,从而产生了各种形式的宗教观念。阶级压迫给劳动人民带来苦难而人们又不能科学地解释这些社会现象,是宗教产生的又一重要根源。宗教最初是被压迫者对现实苦难的叹息和抗议,而后被统治阶级所利用,成为统治被压迫者的思想工具。

宗教百科全书》中,宗教的定义是这样的:“总的来说,每个已知的文化中都包含了或多或少的宗教信仰,它们或明了或令人疑惑得试图完美解释这个世界。当某些行为典范在特定的一个文化中得到确立时,它就将在这个文化中打下深深的历史烙印。即便宗教在形式、完整度、可信度等等都因不同文化而不同,但人在社会中还是不可避免要受到宗教影响。”

宗教学家 对“宗教”的诠释

门辛 人与神圣真实体验深刻的相遇、受神圣存在性影响之人的相应行为

缪勒 人对于无限存在物的渴求、信仰和爱慕

泰勒 对灵性存在的信仰

弗雷泽 人对能够指导和控制自然与人生进程的超人力量的迎合、讨好和信奉

施密特人对超世而具有人格之力的知或觉

海勒尔 人与神圣的交往、相通和结合,是对神圣的生动经历

范.德.列乌 人与神秘力量的独特关系

奥托 对超自然之神圣的体验,表现为人对神圣既敬畏而向往的感情交织

施莱尔马赫宗教是人对神的绝对依赖感

蒂利希 宗教是人的终极关切

有人认为,上述各种各样的关于宗教的定义,主要是西方亚伯拉罕诸教文化地区学者的定义,其对应的英语为religion。而在中国看来,西方文化中的宗教(religion),只是神宗教,即是崇拜超自然的神的宗教。西方狭义的的宗教概念,和中国广义的宗教概念,有所不同。以中国文化的观念,宗教除了道教、佛教、印度教以及亚伯拉罕诸教等“神宗教”,还有“人宗教”。宗师被称为至圣先师的孔子的儒教,便是一种人宗教,或称“圣宗教”。除少数将孔子神化了的儒教流派的教徒外,中国人相信圣人孔子并没有超自然的力量,他也不是先知,而只是先圣先师,因而人宗教是更合乎自然的理性宗教。在以人宗教为基础的儒家社会,科学知识的传播和发展,不仅不会得到宗教徒的抵制,反而因为人们注重文化知识和格物致知的观念,受到大家的推崇,人们乐意开放地探讨任何学问的问题,而不存在科学课题的禁忌。中国人的祖先信仰,则是一种基于人的“神灵信仰”。在儒家文明地区,对祖先神灵的信仰,祖先保佑等等概念,也是对超自然的力量的一种信仰。同时,中国民间还存在其他各种类型的神灵信仰。另外,儒家社会往往同时并存著道教和佛教等信仰超自然的神的宗教以及其他各种民间宗教信仰。

产生背景

科学(包括进化论及生命科学)无法证明“人不是神创造的”。(进化论的假说(还不能成为“事实”)被列入教科书,实质上是一大失败。因为以目前的科学来看,还无法完全证明它的真实性。)

在人类早期一些社会中,宗教承担了对世界的解释、司法审判、道德培养和心理安慰等功能。现代社会中,科学和司法已经从有些宗教分离出来,但是道德培养和心理安慰的功能还继续存在。宗教所构成的信仰体系和社会群组是人类思想文化和社会形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宗教的学科是宗教

词源

在汉语中,宗教本不为一联缀词,《说文解字》:“宗者,尊祖庙也,以宀从示。”,“示者,天垂象见吉凶所以示人也,从二。三垂,日月星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示神事也。”这表示对神及人类祖先神灵的尊敬和敬拜。教指教育、育化,上施下效,侧重在对神道的信仰,这一点反而与西方的宗教理解较为接近。直至公元10世纪,“宗教”一词才最先见于佛经,如《续传灯录》中:“吾住山久,无补宗教,敢以院事累君。”这里的宗教指崇佛及其弟子的教诲,其意狭小而具体。但随西方宗教学崛起及其对中国学术界之影响,许多人在学术上将“宗教”与“Religion”一词画上了等号,成为广义性宗教概念。宗教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中,存在不同的含义。

西方语言的“宗教”(如英语的Religion)源自古罗马时代的拉丁语Religio。古希腊人虽有表达对神的敬畏、虔诚及与之相关的戒律礼仪,却未形成宗教的特定概念。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在其著作《论神之本性》中使用过Relegere(意为反复诵读、默想)或Religere(意为重视、小心考虑),可见他当时认为在神的敬拜上需集中注意,又需严肃认真。另外古罗马神学家奥古斯丁在《论真宗教》及《论灵魂的数量》皆用过Religare,代表人、神与灵魂间的重新结合,以人神联盟说明人与神之间的密切关系。奥古斯丁又在《订正》及《上帝之城》中使用Re-eligere来表示人在信仰上的重新抉择及决断,人需要靠重新考虑和选择与神修好。故Religio一词在拉丁语的原意应为人对神圣的信仰、义务和崇拜,以及神人之间的结合修好。由此可见,Religio与近代西方宗教概念有雷同却不等同。

本质

宗教是一种特殊的文化形式,过去,人们往往只看到了它的反认识逻辑性、危害性和主观性,很少认识到它的价值逻辑性、有益性和客观性。

宗教是理论化和系统化的伦理道德,它以“上帝”、“真主”、“天公”、“诸神”等神秘偶像的意志为一条逻辑主线,把各种零碎的、具体的道德规范以及各种自然规律和社会法则联系起来、统一起来,这些神秘偶像实际上就是社会利益(特别是统治阶级利益)的化身。总之,宗教的本质就是用主观的、虚假的形式来反映客观的、真实的自然规律和社会法则,用唯心的外壳来包装唯物的内核。例如,“生死轮回”理论反映了社会发展连续性的客观要求;“因果报应”理论反映了人际交往的等价性规律。

元素

一个宗教之所以成为宗教,是因为它包括三个层面,其一为宗教的思想观念及感情体验(教义),二为宗教的崇拜行为及礼仪规范(教仪),三为宗教的教职制度及社会组织(教团)。

教义

宗教的教义主要分为“观念”和“体验”两种。

观念的类型:灵魂观念神灵观念 神性观念

宗教经验的类型:敬畏感 依赖感 惊异感 罪恶感 获救感 神秘感

获得经验的类型:宗教理论 宗教道德 药物应用 宗教修习

宗教的教义即人的神观及对神的敬畏心态,是整个宗教的内在因素及核心所在,故“对神的信仰”乃是一切宗教的根本。宗教信仰的对象被人理解为一种超自然而又控制自然的神秘力量或神圣实在,它被视为神力、精灵、众神、至高一神,或抽象地以绝对者、永恒者、至高无上者、自有永有者、无限存在者、超越时空者称之。这种信仰被视为万物的起源和归宿,一切存在的根基及依据。然而各宗教对神的理解不尽相同,有可能是“众多而有序”、“单一而排他”,有可能以“超在”或“内在”存在,由此构成多神教、主神教、单一主神教、二元神教等,也有超泛神论、泛神论、万物有灵论等不同的神论。

宗教对神灵观念的解释为“神学”,神学在宗教传播、历史演进、人类进步中不断被调整修正。神学是自觉宗教与自发宗教的最大分别,因为神学有其理论化及系统化,而自发宗教是不具神学体系的。

教仪

巫术 禁忌 祈祷 献祭 忏悔

宗教的崇拜行为、礼仪规范属于宗教的外在因素。体现出宗教教义的实践,也反映出宗教传统的改革及其社会文化背景。教仪是规范化、程式化、机构化及制度化的,其内容包括祈祷、祭献、圣事、礼仪、修行及伦理规范。

教义是基于宗教的理论体系,而教仪则根据社会实践的活动,前者为后者提供依据及指导,后者使前者的精神意趣得以推广和外化;前者由不断诠释、汇集、编纂宗教经典而深化,后者也是经验累积确定其施行的程度,于是教义及教仪皆在所处的文化氛围中产生一种人们公认的社会惯例。

教团

宗教的教职制度及教团体系(如基督教的教会、牧区;佛教的僧伽),代表着宗教信仰体系的机构化及社会化,是宗教的最外壳,却又不可或缺。一方面替宗教提供了活动空间,另一方面也给予存在保障。教职制度令宗教有了可见的外在形体,从而对社会起作用。在历史上,政教常有合一或分离现象,体现了社会行政功能与祭司宗教功能的有机结合,说明了宗教这一个体与世俗社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教团及教职的形成,标志着人类信仰体系的成熟,充实了宗教,补足了教义及教仪,由此凸现了宗教的独特性与其他社会意识和社会文化历史现象的不同特点。

起源

有的人认为宗教源于准宗教现象,产生于原始宗教以前,为现今卯知人类意识活动最早的形态之一,有一定程度的宗教因素,但当无超自然体的概念,他们认为那是人对于客体尚未神化、无敬拜求告之念,一切全靠幻想,认为某些行动可影响某些现象或事物,如法术巫术、针刺木刻人形、佩戴玉石等,而这种说法并没有得到完全的赞同。

旧石器时代洞穴壁画的野兽图像遍布被利器刺伤之痕迹,多认为是行法术以增加狩猎命中率。而尼安德特人、山顶洞人等的墓葬中,都发现尸骨上撒满红粉及砂石,可能是以血色物行法术,以求死者死后安稳或再生。当宗教及神灵观念形成,巫术法术多成为宗教的附属行动。研究宗教起源的学科为宗教人类学(Anthropology of religion),主要理论为万物有灵论、前万物有灵论、巫术论、原始一神论、功能论、神话结构学说及语言疾病学说,前四者属进化论学派,后三者属文化圈学派。

万物有灵论

万物有灵论由英国考古学家泰勒(Edward BurnettTylor)提出, 认为原始人在形成宗教前先有“万物有灵”之概念,人在对影子、倒影、回声、呼吸、睡眠中觉得人的物质身体之内有一种非物质的东西,使人具有生命,而当中以梦境的感受影响最大,当这种未知的东西离开身体时,身体便丧失活动能力,呼吸也停止,泰勒称这种未知的东西为Anima。原始人推龋一切生长或活动之东西,甚如日月皆有Anima,然而近代宗教学家认为原始人未具这种抽象的推理能力,也未发现任何考古实证。

前万物有灵论

又称物活论,是马雷特对万物有灵论的修正,他认为原始人在产生“万物有灵”之概念之时,先具备一种概念,就是认为整个世界是活的,故世界每件东西也是活的,并非以各物皆具有自己的独立灵魂为前提,然而也未发现任何考古实证。

巫术论

由弗雷泽提出,他认为人类精神是由巫术发展到宗教再到科学。巫术是一种准宗教现象。原始人认为巫术可控制自然,原因不外乎是接触律或相似律,即认为取得某东西的一部分作法可影响该物之全部,又或认为对该物之相似物作法可影响该物,但当人类不相信这种虚拟力量时,则转移为对超自然存在物的抚慰和慈悲。

语言疾病说

语言疾病学说(a disease of language)由德国哲学家马克思·缪勒(Max Müller)提出,他认为古代印欧语言抽象词汇少,当中某些概念性词汇必须赋予人格化的联系,否则就无法运用。诸神最初只是自然现象的名字,后来从词汇中人格化,造成实在感,神话由此诞生。这样,引起敬畏的对象逐渐被语言所掩盖,并由于隐喻行为而最终与直接的知觉相分离。

原始一神论

原始一神论由施米特提出,他本是天主教教士组织成员会会员,认为在最古老的文化中普遍有最上神的存在,可见于北美极地民族、俾格米人及澳大利亚东南土著,故一神论才是人类最古老的宗教,至上神的形象是来自神的最初启示,往后的宗教发展呈退化趋势,被诸神论及鬼灵精怪所掩盖。

宗教功能论

功能论最先由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所提出,亦为一系列之后的功能学派理论的总称,他认为宗教仪式和巫术行为等是为满足个体的心理需要,减缓生活压力,提供积极的生活态度以面对生死考验,也保护部落的传统和价值观,这些功能主要分为生物性、精神性及规范性三方面。

神话结构学说

神话结构学说由法国人类学家李维史陀提出,他认为世界上不同的地方的原始人类的心灵皆有共同结构,皆欲解释世界上的事,这种共相是发展出一套又一套神话的原动力。

理论分类

宗教理智论

宗教理智论以理智、逻辑去探讨宗教,它就像一把双刃剑,可反教也可护教。反教者观点以罗素词锋最为突出,首先,他认为如果万物都有起因,那上帝也应不例外,而宗教所说的第一起因根本是无逻辑可言。第二他认为科学带有某程度的随机性,今天我们得知量子力学、混沌理论也有一定程度的不可测性,这表明自然法则很可能非出自决定一切的上帝之手,而仅仅是不断变化的科学的暂时结论。另外,他又认为神学家充满了“人择原理”的不合理期望,神学家认为世界之所以是这个样子,是为了让人们生存,这种比方无疑等于说人长出高高的鼻子是为了架眼镜的道理一样,将结果变为原因,罗素认为人类的出现只是自然进化的一个产物,如果上帝是创造者,为何创造了法西斯党或这么多恐怖主义?他又认为,如果是非标准取决于上帝的话,那上帝本身就不应该有至善性可言,如果相信上帝是至善,那么就不得不承认是非标准由上帝以外的东西去下判断,这种两难,亦令有神论者为之结舌。

斯温伯恩是著名的理性论护教者,他主要从“为什么存在最著遍的自然定律”着手,他强调很多人忽略宇宙一开始不存在,或一直处于混沌状态的可能都是非常大的,因此这种高度秩序的宇宙是令人惊讶的、超出科学的,而这并非由于科学落后未能解释,而是科学的本质必终于某种终极的自然定律及物质结构。这种“终极”的其中一个可能解释是一神论,因为在一神论中上帝肯定有能力做到这点,秩序性除令宇宙更美好外,还可让人控制自然,改变自然以生存。进化论观点在这个问题中是不可能优于设计论的,因为我们不免要问到进化这种法则到底是从何而来呢?这令我们要么不作解释,要么从假设中作出解释,即以一神论假设作出合理解释。

对于以上两种从科学、理性去解释宗教的理性论(对立论及相关论),蒂利希认为太多人把宗教看成是一种只有低级证据而依赖宗教权威的知识,但他必须厘清宗教与科学有着本质上的分别(分离论),用科学去反教或护教皆是无谓的,因为两者所寻求的真理在不同的意域,理应分而治之,科学只可与另一科学相争,宗教也只可与另一宗教相争。他认为诸如量子力学测不准理论一推出,马上就有人用来证明创世论、神迹说、自由说是可笑的。争执得最烈的进化论,反对者只拘泥于圣经的字面意义,把创世抽述科学化,歪曲信仰。

宗教情感论

宗教情感论旨在表明宗教的本质与意义非体现于理智的活动和成果,是一种直觉“无限者”、“神圣者”而生之绝对、无条件的依存感。施莱尔马赫认为以科学理性或道德伦理去批判宗教是肤浅的,科学讲求勾勒世界的实在性,以同相、规律性去推演事实的必然性,而道德则从人自己出发,发展出一种责任体系,靠终极权威下命令认为什么该做不该做。宗教有自己一套,总的来说,宗教是“绝对的依存感”。透过直觉有限的活动,对我们面对那些不可见的、永恒的满怀崇敬,一旦直觉宇宙,则认识自己之渺小而感谦卑,从而唤起“对无限的情感”。奥托指出宗教经典以大量词汇描述神性,当转达之概念越明确令人越倾向对宗教作出理性认定,然而宗教是“无理性的”(the non-rational)(注意意思并非“非理性”the irrational)。我们只借用词汇来断定主体的属性,然而这无限的主体又是不能单靠它们来领会的,他指出这最高的被直觉者——“神圣者”——必须排除任何道德因素,这个“神秘者”令人产生“畏惧感”、“崇高感”及“活力感”。

情感论甫一推出即受到逻辑上的质疑,施莱尔马赫暗指没有情感的宗教体验是谈不上信仰、宗教,换言之宗教情感可证明信仰。可是别忘记如果宗教是“无理性”的,为什么宗教情感可以以因果逻辑去证明信仰?一旦承认这种证明,即承认宗教包含理智成分,它就必受理智论批判。虽然奥托表明宗教体验只能看作是“解画的一种代替物”去接近宗教,是描述终极时人类以表意符号硬堆出来的最接近语言,但这亦无可避免表示当中有某些概念是能够描述宗教经验的。当代学者更有研究指出情感需依赖于认识或概念,当中有理性的元素,而非情感论者提出之“无理性”。另一宗教学家潘能伯格批评情感论者将宗教沦为个人经验,宗教只是各人自己对无限情感的主观,而这种主观却没有任何约束力。

宗教意志论

宗教意志论起于帕斯卡,由詹姆斯承之。总括来说,信仰轮不到我们用理智去选择信与不信,而是分析风险作出赌注,可用“信仰的赌注”这五字来作结。前提是信仰上帝是一项“真正的抉择”,詹姆斯对真正的抉择定义为“有生命力的、不可回避的、有重大价值的”,在目前我们正反两方皆各有论据,在可见将来也不见得有人能完全支持或推翻神存在的命题,因此我们并不可委身理智而犹豫不决,因避免谬误而丧失好处,而这也大有可能令上帝不悦,而信与不信可看成是人生一场重大的赌注,如果相信有上帝的存在,赌赢了可获得一切,若赌输了也不会失去什么,然而若不信有上帝的存在,赌赢了只是情感上的胜利,而赌输却将失去来生的盼望。 关于意志论的观点,罗素批评意志论为“功利、主观”,第一,詹姆斯只一厢情愿认为信仰宗教可得到永生盼望,可是在这命题上他没有去证实过,有可能信神反而要下地狱也说不定。另外,对虔诚的宗教徒来说,神是确切存在的,就如历史上有过毛泽东这样的一个人,正统的宗教徒会认为“我信上帝,故我有福”,而非詹姆斯所说的“如果信上帝,你就会幸福”。意志论将宗教的超越感、神圣抹掉、要求绝对委身的教徒变为功利的现代商人,只会令人变得只信好处,不探真实。

宗教终极论

一些人认为整个宇宙必定是同一于一个最终极的根源,因此正如普遍认为的国家终将消亡一样,宗教作为一种人类社会中有形的存在,也应该会消亡于终极的包容性和同一性之中。

宗教间对话

由于资讯发达、宗教自由,加上社会经济再非自给自足,全球一体化实行,地球村逐渐形成。宗教间的对话不只是自我生存、宣扬正道的需要,也是免却灾难冲突的方法,无论是教会间、还是各宗教间,越来越多人提出要站出来对话,当中各宗教有其自我立场,分别为排他论、多元论及兼并论。

排他论

排他论者主张众多宗教中只有一种是绝对真实的,其余的皆为谬误,排他论者在真理问题上有一种绝对化的观点,而这也是宗教的本性,如果某宗教不是唯一的真理,那么它就不值得信仰,事实上任何一个教徒只要它表示对自己的宗教忠心,就自然产生了一种内在的排他性。排他论是一神论宗教的正统立场,它们只认为自己的神才是真神,只有委身于该宗教才可得到拯救,其他的宗教被冠以异端之号。 基督新教是典型的排他论宗教,但反排他论者驳斥基督教提倡“普世拯救”。因此这就成了一个两难的问题。另外,基督教强调“信者得救”,反排他论者认为这只是一种狭隘的拯救观,这并非至善至美的神该有的,宗教学者希克甚至批评“这样的上帝我把它视为魔鬼!”

宗教多元论

多元论者主张世界各大信仰虽十分不同,但这只是我们称之为神或上帝在生活中同等有效的理解、体验和回应方式。希克认为各宗教就像“瞎子摸象”的道理,我们不能断定那一种宗教才是真的,因为真相很可能永没法被完全证实,各宗教只是“不同的灯,相同的光”。 然而反多元论者认为这根本破坏了宗教的本质,如果承认其他宗教也是对的,那各宗教教义、圣典就欠缺了独一性。瞎子摸象非共享一终极实体的不同面,而是全都错了,尾巴怎么也不可能代表象!除非有人能说出整个象的实体,否则各宗教站出来对话,只是一对瞎子乱说,与其说全部都有理,不如说全部都错。另外,反多元论者认为要求基督教与佛教徒谈话,又要与不可知论者、无神论者取得共识是不切实际的,这只是一大堆盲人乱说一通,与象的形态越来越远。

兼并论

站在排他论与多元论之间,它一方面认为上帝只得一个,却又把其他宗教看成是“合法的宗教”,神给予各宗教救赎的启示,只是其他宗教在接受神的恩典时夹杂着因文化差异而出现的偏差,他们所表达的并不如某一宗教般正统,其他宗教只是一些“无名的教徒”,他们接受了部分正确却部分错误的观念,正统的教徒就是要去纠正他们。 反兼并论者认为这种论调将兼并论放在一个很不利的位置,因为若其他宗教接受启示并不完善也可得到神恩典救赎,那为什么还要说服他们信正统宗教?而“无名的教徒”更是放诸四海皆准的说话,既然大家都有神的恩典,那一种宗教才是真正的宗教?那一种才是无名的宗教?这种隐含的排他性也使得兼并论者两头不讨好。

影响

宗教在世界上各个国家和民族中都存在。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哪个国家没有宗教。而且世界上有宗教信仰者的数量绝对多于无宗教信仰者。

宗教与政治

宗教与政治的关系很复杂,宗教信仰会影响法律。宗教也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在历史上,宗教常常被统治阶层用来作为统治人民的精神工具。另一方面,宗教也常常被反抗者用来作为反抗压迫的工具。

现代在许多国家,公民都有宗教信仰自由,即有信教的自由,也有不信教的自由,有信这种教的自由,也有信那种教的自由,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中世纪时,世界上有许多国家都采取政教合一的制度,国家政权与宗教合而为一,宗教首领就是国家首脑,直接掌握国家政权;设立单一的宗教成为国教,教规就是国法,公民必须信奉和遵守,公民没有信仰其他宗教或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否则会被认为是“异教徒”而遭到迫害。但在古代中国,由于儒家思想的影响,允许公民有信仰其他宗教的自由,但各种其他宗教必须纳入儒家伦理的框架中。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所认定的宗教必须以爱国为思想教条之一。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认为,当社会发展到共产主义,宗教将会消失。

宗教与文化艺术

宗教艺术宗教文学 宗教绘画 宗教建筑宗教戏剧 宗教舞蹈宗教美术宗教服饰 宗教节日

宗教与科学

通常认为宗教与科学是对立的。欧洲中世纪的异端裁判所对教会认为是违背《圣经》言行的人都处以酷刑。许多科学家都受到了迫害。但是宗教在某些方面也促进了科学的发展,有很多伟大的科学家,比如牛顿是有着很强的宗教信仰的。同时也有宗教将科学融入教义的例子:雷尔运动认为造物主其实是另一个星球的科学家,利用基因工程创造人类,而造物主的造物主也是用此种方法造物,并且认为若能解决目前的人类问题,将来也能利用科技创造生命,成为下一个有智慧生命的造物主。

世界上有两种类型的客观存在,一是事实关系类客观存在,二是价值关系类客观存在。人分别通过两种方式来认识这两种客观存在:科学与宗教。科学是关于事实关系的学问,其本质是以严谨而精确的逻辑形式把各种社会规律和自然规律系统地联系起来,并使其理论化、现实化、形象化。宗教是关于价值关系的学问,其本质就是以虚幻的逻辑形式把各种社会规律和自然规律系统地联系起来,并使其理论化、现实化、形象化。

在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的社会里,人们对于事实关系的认识是零散的、模糊的、直观的、反逻辑的和主观的,此时的科学缺乏理论性、精确性、抽象性、逻辑性和客观性。人们对于价值关系的认识也是如此,宗教就是汇集人类对于价值关系认识的主要成果所产生的理论体系,在其表现形式上具有高度的零散性、模糊性、虚幻性和反逻辑性,但它反映的社会事物的价值关系及其运动变化规律却是相对深刻、相对抽象的,宗教所表现出的零散性、模糊性、虚幻性和反逻辑性与科学所表现出的系统性、精确性和现实性和逻辑性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是微小的,可以忽略不计的,此时,科学与宗教是相互促进、平行发展的。在人类发展的早期,科学是从宗教理论中分化出来的:首先,从宗教学中分离出哲学,再从哲学中分离出物理和化学,然后再分离出众多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语言、文字、绘画、舞蹈、诗歌、音乐等,往往通过宗教的形式进行了广泛的传播,有力地促进了科学的发展;许多宗教人员同时也是文学艺术与科学技术的发明者和创造者。

到了现代社会,随着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人们对于事实关系和价值关系的认识越来越趋于系统化、精确化和客观化,宗教所表现出的零散性、模糊性、虚幻性和反逻辑性与科学的系统性、精确性和现实性和逻辑性形成越来越鲜明的对比,形成了越来越巨大的矛盾与冲突,此时的宗教信条已经不能作为人们确定其人生信仰的理论依据,无法适应人的精神需要,否则将会产生越来越巨大的社会危害。

总之,在人类的早期宗教孕育和哺育着科学的发展,是科学的母亲。到了现代社会,宗教在一定程度上成了科学的对立力量,又反过来阻碍着科学的发展。

历史作用

宗教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分别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1、宗教通常发源于下层群众,是他们摆脱苦难、对抗统治、寻求精神寄托的一种“出路”,但到后来逐渐演变为统治阶级用以煽动宗教狂热、奴化下层群众、神化统治政权的工具。

2、宗教最初包容着大量的科学、文化、艺术等内容,并对其发展和传播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科学的发展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门又一门科学不断从宗教理论中诞生和分化出来的历史。但是,随着科学的进一步发展,宗教对于科学的容纳能力越来越差,宗教的虚假外壳越来越暴露其致命的弱点,宗教逐渐蜕化成为科学技术发展的破坏性力量。

3、宗教在统一社会意志、增强社会凝聚力、协调社会关系、降低社会内耗、稳定社会秩序等方面往往起着其它政治力量所难以替代的作用。

宗教情感

价值根源

一种观点认为,宗教情感是一种特殊的、神圣的、神秘的情感,既没有历史的、社会的源头,也没有现实的价值根源,它的产生完全来自于人的天赋,是一种神秘的、虚幻的情感。另一种观点认为,宗教情感来源于信徒某些特殊的称之为“宗教经验”的心理体验,通常产生于人的幻觉,是信徒经过长期的愿望期待、观念强化、道德修养、行持修炼(如道教的坐忘、止念,佛教的禅定、诵经,印度的瑜珈术等)、药物使用以及接受催眠术后,人的意识长时间、高强度地集中于一点或一个观念时出现精神疲劳和心理混乱的结果,这种观点虽然承认了宗教情感的历史源头,但没有发现其现实的价值根源。

宗教情感来源于客观存在,是对特殊价值事物的主观反映。从表面上看,宗教情感所指向的对象是神灵,而神灵是人间不存在的、纯粹虚构的东西,但这并不表明宗教情感所反映的客观内容也是纯粹虚构的东西。事实上,神灵在本质上就是各种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的化身,神灵的意志在本质上就是各种自然规律和社会法则的具体体现,神灵的行为方式在本质上就是各种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表现方式,神灵对于人的行为所要求的禁忌在本质上就是各种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对于人的行为所形成的限制,神灵的审判、约束和惩罚在本质上就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审判、约束和惩罚。当人朦胧地感觉到某种自然力量或社会力量的作用而又不知道这种力量产生的内在机理时,只能想象是神灵的力量。由此可见,虽然宗教情感所指的对象(上帝、真主、诸神等)是虚构的,但它所反映的客观内容是社会现实的价值关系,上帝、真主、诸神等只是作为社会利益的替身而存在,只是统治阶级的利益在其中占有较大的比重。

表现形式

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联系是复杂多样的,在此基础上所产生的宗教情感也是复杂多样的,其中最典型的有六类:

1、对神灵权威的敬畏感。它是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的约束性在人的心目中所产生的反映,它使人自觉不自觉为自己或他人设置各种行为禁忌,并使自己和他人严格在自然规律和社会法则所限制的范围内活动。

2、对神灵万能的惊异感。它是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的强大性在人的心目中所产生的反映,它是人对巨大的自然力量、壮观的自然景象、神秘的自然变化、复杂的社会现象所产生的惊奇与迷惑,它使人自觉地、积极地听从服从自然规律和社会法则的安排。

3、对神灵存在的依赖感。它是人对于自然和社会的依赖性在人的心目中所产生的反映,使人能够积极地维护自然的生态平衡,自觉地、积极地把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或公众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以增强个人对于社会的凝聚力。

4、对神灵审判的罪恶感。它是自然法则、社会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对于人的行为活动的决定性在人的心目中所产生的反映,使人自觉地用自然法则、社会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来检查自己的错误,忏悔自己的恶行,忍受社会的压迫,从而自觉地服从社会利益的需要。

5、对神灵交往的神秘感和期待感,它是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对于人的融合性在人的心目中所产生的反映,它使人自觉不自觉把自己融入大自然、回归大自然,人本身属于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的任何行为归根结底是自然物质的复杂运动形式,人的最初出发地是自然界,最终归宿地也必然是自然界。

6、对宗教理想的虔诚感,它是人生的价值目的性在人的心目中所产生的反映,它使人的一切行为自觉不自觉地服务于人生的最终价值目的,宗教理想的核心是与神灵合一,灵魂得救,永享天国之乐,这些唯心主义的内容实际上蕴含着唯物主义的本质,由于宗教理想集中了宗教的精髓,体现了宗教信徒的根本追求,因而对教徒的诱惑力最大,最能激发他们的强烈情感和牺牲精神,许多宗教狂热往往都是在实现或保卫宗教理想的名义下兴起的。

社会功能

宗教的“原罪论”有助于预先设置负向情感,从而提高人对于痛苦、挫折与灾难的心理承受能力;“功名虚无论”有助于降低人对于功名的情感强度,从而缓冲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因果报应论”既有助于提高人对于他人恶行的情感忍受能力,还有助于提高人对于自己丑恶事物的情感节制能力;“生死轮回论”有利于降低人对于死亡的恐惧感,使人能够坦然地面对死亡,从而降低人在死亡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负价值;“天堂地狱论”有助于人树立对死后虚拟正价值的向望和对虚拟负价值的恐惧,从而协调和解决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矛盾;“神灵意志论”有利于人平衡功利心态,解释人生痛苦,寻找精神寄托。

宗教仪式的十大致幻物

宗教致幻药物排行榜---此类药物取自维基网站的定义是:严格意义上用于宗教或萨满仪式的致幻药物。几百年来,出于其本身具有的致幻作用,此类植物被应用于宗教仪式上。而近年来则因其价格比化学毒品低得多,所以颇受“轻毒品用户”青睐。

以下即是排行榜:

10.“天堂蓝” ,亦称“朝颜”

学名:Ipomoea tricolor

有效成分:麦角碱

这是牵牛属的一种,原出产于美洲热带地区,现已广泛移植于其他地区。其种子被墨西哥土著制成迷幻剂使用了几百年;阿兹特克人称其为“tlitliltzin”,意为“黑色”。 墨西哥土著使用这类植物的发现始于1941年,而在该发现报告中提到其使用年代可追溯到阿兹特克时代。根据1960年的报道,朝颜的种子被用于某些萨巴特克人的圣礼中,有时还可以和神奇喇叭花的种子混合使用,后者也含有相似的成分。据记载,服用朝颜后会出现形形色色的幻觉。

9.蛤蟆菌(毒蝇伞)

学名:Amanita muscaria

有效成分:鹅膏鼙氨酸

此类有致幻作用的蘑菇的典型象征就是红色的菌盖及白色斑点。这种蘑菇生长在北半球寒冷气候下的桦木、松木、云杉、冷杉及杉木林中。西伯利亚土著将其用做致幻药物。在西伯利亚西部地区,只有萨满巫师可以服用毒蝇伞,以此达到催眠的状态。而在西伯利亚东部,萨满巫师和平民都可以在宗教仪式或非宗教仪式上服用毒蝇伞。不同于神经致幻型蘑菇中的裸盖菇,毒蝇伞的使用在现代很少见。根据产地和摄入量的不同,此类药物的效果有:恶心抽搐、幻听和幻视、抑郁、飘飘然、放松和失去平衡感,严重者还会换上失忆症。

8.曼陀罗,又称金森草或地狱铃铛

学名:Datura stramonium

有效成分:阿托品、莨菪碱和东莨菪碱

原产于印度和中美洲,主要用于神秘仪式中。美洲土著将此类植物用于宗教仪式,印度教的苦行士们将其与印度大麻一起放入传统烟管中吸食。在美国,它被称之为金森草、地狱铃铛(源自其外形)或金森镇草。此名来自美国维吉尼亚州一个叫金森的小镇,在那里镇压培根起义的英军士兵曾偷偷地(或偶尔)吸食此类草药,因此他们总是精神恍惚,也总不能完成任务。吸食后几天内人会产生生动的幻境,精神恍惚、和根本不再眼前的人说话等等。在药效作用下,服用者即使能被唤醒,也不能回到现实状态中来。

7.苦艾草

学名:Artemisia absinthium

有效成分:侧柏酮(苦艾脑)

原生于欧洲大陆、亚洲及北非,此类植物的使用要追溯到古希腊祭祀月亮女神阿耳忒弥斯的仪式。在希腊文化中,阿耳忒弥斯司职狩猎、保护森林和孩子。让此类植物出名的是19世纪吉普赛人喜爱饮用的苦艾酒。大多数喝过苦艾酒的人都形容这是一种“清醒”的陶醉-类似于“神智清醒的酩酊”。

6.卡瓦根

学名:Piper methysticum

有效成分:卡瓦酮

这是一种原生于西太平洋的古老植物。“卡瓦”一词在当地语言中意指此类植物及其制品饮料。在太平洋地区,卡瓦根的使用遍及医药、宗教、政治、文化及社会等各个领域。因此,卡瓦根在这些文化中的地位非常尊崇。卡瓦根不但对宗教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在工作之余的集会上,人们也会使用它来放松身心。卡瓦根提取物的作用主要有:轻微口舌麻木、使人说话和行为更融洽、醒神、镇静、放松肌肉及精神更稳定愉快。

5.迷幻鼠尾草,亦称“贤哲”

学名:Salvia divinorum

有效成分:二萜内酯,常称之为“Salvinorin A”

迷幻鼠尾草主要出产于墨西哥瓦哈卡州的马萨特克地区,在那里,这种植物现在还被马萨特克土著的萨满教巫师使用在占卜或医疗中。萨满巫师们通常将这种草榨出汁,然后混着水制成浸剂或“茶”,最后在宗教仪式上服用以产生幻觉。鼠尾草还可以咀嚼、当作烟吸食或饮用,可产生类似狂笑、极度紧张或心情郁闷等作用。吸食的效用要比其他的致幻剂低的多,而且,鼠尾草的效用持续时间比较短。服用鼠尾草的效果通常包括感觉越来越愉快、感觉到大自然的宁静等。

4.迷幻蘑菇

学名:Psilocybin mushrooms

有效成分:Psilocybin,Psilocin

人类使用迷幻蘑菇的时间要比有文字记录的时间要早很多。在阿尔及利亚北部的山洞中曾经发现了公元前5000年的迷幻蘑菇的壁画。公元前1000年-500年,在美洲中部和南部的当地的文明还曾经建造了迷幻蘑菇的寺庙和雕刻了“魔菇石”。在阿兹特克人的宗教典礼上,迷幻蘑菇和蜂蜜或巧克力混合着使用。服用迷幻蘑菇的体验是强烈的幻听和幻视。服用者还可以体验到前所未有的幻觉,效用还会导致心情愉快或郁闷。

3.乌羽玉仙人掌

学名:Lophophora williamsii

有效成分:仙人球毒碱

在较早前的记录中(德克萨斯的标本可以追溯到公元前3780-3660年),乌羽玉已经被古人使用,例如北墨西哥的惠乔尔人、美国奥克拉荷马州和德克萨斯州北部平原上的原住民或移民部落等。而在美国西南部,乌羽玉在宗教中的使用时间就比较接近现代,即20世纪初。乌羽玉通常作为茶来饮用,效用可以持续约10到12个小时。服用一定剂量的乌羽玉后,可以产生大量光怪陆离的幻视或幻听。

2.死藤,亦称南美卡皮木

有效成分:β-卡琳生物碱、单胺氧化胺抑制剂及对苯二甲酸二甲酯(二甲基色胺)

该类植物包括死藤(卡皮木)和九节草。“死藤水”的土语意思是“灵魂的葡萄酒”,指由以上植物合成的药用饮料。在祭礼上饮用这种合成饮料后,人会产生深度的幻觉。在早期的南美传教士的作品中也有死藤水的相关记载。它被认为是萨满教和亚马逊人的医疗药物。饮料的效果决定于其中各成分的含量。其通常产生的效果是呕吐,这被认为是灵魂的净化。

1.大麻

有效成分:四氢大麻酚

大麻很久以前就被广泛用于世界各地的宗教仪式中。在印度,大麻在古代是就被云游僧人们使用了,而在现代则被拉斯塔法里运动所拥护。一些历史学家和语言学者声称,大麻还在许多宗教中使用过,例如古代的犹太人、早期的基督徒以及穆斯林的苏菲派。埃及的科普特教还将大麻作为圣餐食用,认为其是基督时代埃及的日常用品。大麻可以产生一种叫做大麻酚类的化学物质,这种物质食用后会对人体产生影响。大麻的叶子、花或大麻树脂及其提取物都可以做药用。大麻的作用视人的不同而改变。其作用包括失去知觉、陶醉、感觉良好、放松或减缓压力、昏睡、记忆混乱、产生敌意冲动、偏执和妄想、偏执等等。

世界宗教一览

基督教

天主教(分为方济各会、多明我会、本笃会、奥斯定会克吕尼修会

东正教(分为旧礼仪派杜霍波尔派司科蒲奇派莫洛阁尼耶派末世论派英诺肯提乙派

新教(路德宗改革宗安立甘宗长老会卫斯理宗公理宗浸礼宗

科普特教会

基督教科学派

基督复临派

耶和华见证人

摩门教

普救派

一位论派

中国基督教派(真耶稣教会三自教会地方教会、中国天主教爱国会)

伊斯兰教

苏非派

白山派

什叶派

伊斯玛仪派

德鲁兹派

栽德派

十二伊玛目派

艾巴德派

哈瓦利吉派

逊尼派

穆尔太齐赖派

巴布派

穆尔吉埃派

瓦哈比派

佛教

汉传佛教(又称大乘佛教,早期被称为部派佛教。共分为天台宗、净土宗、密宗、唯识宗、地论宗、华严宗、法相宗、真言宗、禅宗、曹洞宗、律宗、俱舍宗、成实宗、涅盘宗、毗昙宗、三论宗、三阶教、摄论宗)

藏传佛教(分为萨迦派 又称:“花教”、格鲁派 又称:黄教、噶举派 又称:“白教” 、宁玛派又称:“白教”或“古旧派”、觉囊派、噶当派、)

小乘佛教(也叫上座部佛教、南传佛教、斯里兰卡佛教、巴利语系佛教)

北传佛教(共分为朝鲜佛教、日本佛教、越南佛教)

原始佛教(印度佛教、尼泊尔佛教)

异化佛教(白莲教、八卦教、天理教、弘阳教、黄天教、龙天教、无为教)

佛学基本潮流(中观派、瑜伽行派)

其它教派

犹太教(分为正统派、改革派、保守派、重建派)

无为教(有在理教等派别)

神道教

萨满教

伏都教

巴哈伊教

唯心教

一贯道

婆罗门教(后来叫印度教分为毗湿奴派、湿婆派、性力派等派别)

锡克教

耆那教

道教(全真道、正一道派别)

越南道教

朝鲜道教(天道教)

儒教

琐罗亚斯德教

摩尼教(明教)

原始宗教

阿兹特克宗教

埃及宗教

白族宗教

苯教

波利尼西亚宗教

布朗族宗教

布依族宗教

瑶族宗教

彝族宗教

印加宗教

壮族宗教

德昂族宗教

侗族宗教

独龙族宗教

腓尼基宗教

高山族宗教

仡佬族宗教

哈尼族宗教

赫梯宗教

基诺族宗教

迦南宗教

景颇族宗教

拉祜族宗教

黎族宗教

傈僳族宗教

罗马宗教

珞巴族宗教

玛雅宗教

毛南族宗教

美拉尼西亚宗教

美索不达米亚宗教

苗族宗教

仡佬族宗教

纳西族宗教

怒族宗教

普米族宗教

羌族宗教

畲族宗教

氏族部落宗教

水族宗教

土家族宗教

佤族宗教

古希腊宗教

新兴宗教

高台教

一贯道

天帝教

山达基

雷尔运动

巴哈伊信仰

儒学宗教

西方人还将中国人传统信仰“儒教”也算作一大宗教。儒教是否是宗教,存在不同的意见。一般而言,正如道教是宗教而道家则不被认为是宗教一样,儒家、儒学不被认为是一种宗教,而对儒教则存在不同的看法,有些人认为不是宗教,有些人认为是宗教,这主要取决于对儒教含义的理解和对宗教含义的理解。在香港 、印尼等地,儒教(孔教)被视为宗教。无论争论如何,不可否认,存在以宗教形式存在的儒教(孔教),如在台湾,有中国儒教会,在印尼,有孔教会。

图书信息

基本信息

书名: 宗教/当代法国思想文化译丛

作者: [法]雅克·德里达 [意]基阿尼·瓦蒂莫 主编

译者: 杜小真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年:2006年11月

页数:241页

装帧:平装

丛书:当代法国思想文化译丛

ISBN:9787100048392

内容简介

法国思想文化对世界影响极大。笛卡尔的理性主义、孟德斯鸠法的思想、卢梭的政治理论是建构西方现代思想、政治文化的重要支柱;福科、德里达、德勒兹等人的学说为后现代思想、政治文化奠定了基础。其变古之道,使人心、社会划然一新。商务引书馆引进西学,开启民智,向来重视移译法国思想文化著作。1906年出版严复译孟德斯鸠《法意》开风气之先,1918年编印《尚志学会丛书》多有辑录。其后新作迭出,百年所译,蔚为大观,对中国思想文化的建设裨益良多。我馆过去所译法国著作以古典为重,多以单行本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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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4:3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