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自在之物 |
释义 | 名词解释 “自在之物”有二种理解意思。 第一种是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哲学的一个基本概念。又译“物自体”或“物自身”。 第二种是马克思主义者的理解:马克思主义认为是在自然界中还未被人类认识的物质。自然界是人类可认识的。在自然界中的一切物质不但会被人类认识,并且会把它变成人类的“为我之物”。 康德理解的详细介绍指认识之外的,但又绝对不可认识的存在之物。它是现象的基础,人们承认可以认识现象,必然要承认作为现象的基础的物自体的存在。自在之物作用人的感官,是人的感觉的来源,但感觉材料一经主体所具有的先天的时空形式的整理,就根本不可能是对自在之物的认识;先天的时空形式整理过的感觉材料再经认识主体所具有的先验范畴的加工而形成科学的具有普遍性必然性的知识,但这种知识更不是对自在之物的认识,它们所具有的普遍性必然性是人的主体所能动地赋予的。这样,知识同自在之物之间就永远存在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在康德看来,人们为了把自己的知识不断推向前进,最终是要在实践上日益趋向道德的目的,所以人必须努力追求对自在之物或物自体的知识,这时,自在之物就是人们出于理性的本性而设定的“理念”,即灵魂、宇宙和上帝。它们虽然不能被认识,却可以被信仰。康德承认自在之物是客观存在,这有唯物主义的因素,但他把自在之物作为人的认识能力所不能认识的、但又是存在的东西,又表明他哲学的不可知论、二元论,以及对宗教的妥协色彩。为我之物是指被认识了的事物。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批判康德自在之物后提出的与之相应的概念。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不可认识的自在之物是不存在的,现象和自在之物之间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可能能动地从事物的现象进到事物的本质,实现自在之物向为我之物的转化,人们的认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反映。人们的社会实践不仅批驳了自在之物不可知的观点,而且证明了自在之物向为我之物的转化。 恩格斯对康德自在之物的批判既然我们自己能够制造出某一自然过程,使它按它的产生条件产生出来,并使它为我们的目的服务,从而证明我们对这一过程的理解是正确的,那么康德的不可捉摸的‘自在之物’就完结了。植物和动物身体中所产生的化学物质,在有机化学将它们一一制造出来之前,一直是这种‘自在之物’,当有机化学开始把它们制造出来是,‘自在之物’就变成为我之物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出版,第317)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