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卓秉恬 |
释义 | 简介卓秉恬(1782—1855)字静远,四川华阳人,清朝大臣。嘉庆七年进士,选庶吉士,年甫逾冠,授检讨。典陕西乡试。十八年,改御史,历给事中,章疏凡数十上。论盗风未息,由捕役与盗贼因缘为奸,捕役藉盗贼以渔利,盗贼仗捕役为护符,民间控告,官不为理,盗贼结恨,又召荼毒;直隶之大名、沧州,河南之卫辉、陈州、山东之曹州、东昌、武定,江苏之徐州最甚,请饬实力禁惩。巡漕山东,履勘泰安、兖州各属,探濬新泉四十三处,定名勒石。历鸿胪寺少卿、顺天府丞。 生平二十五年,疏言:“由陕西略阳迄东至湖北郧西,谓之南山老林;由陕西宁羌迄南而东,经四川境至湖北保康,谓之巴山老林。地皆硗瘠,粮徭极微。无业游民,给地主钱数千,即租种数沟数岭。岁薄不收则徙去,谓之棚民。良莠莫辨,攘夺时闻。一遇旱涝,一二奸民为之倡,即蚁附蜂起。州县以地方辽阔,莫能追捕,遂至互相容隐。迨酿成大案,即加参劾,事已无济。且事连三省,大吏往返咨商,州县奉文办理,恒在数月之后。与其即一隅而专谋之,何如合三省而共议之。请於扼要之地,专设大员控制。”宣宗深韪之,诏下三省会议,未果行,仅将边境文武酌就要地改驻添设。 道光四年,调奉天府丞,丁父忧去。服阕,历太仆寺、大理寺少卿,太仆寺卿,宗人府丞,内阁学士,典江南乡试。十五年,迁礼部侍郎,调吏部。督浙江学政。擢左都御史,召还京,兼管顺天府尹事。历兵部、户部、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二十四年,拜文渊阁大学士,晋武英殿。历管兵部、户部、工部,赐花翎。咸丰五年,卒,年七十四,赠太子太保,谥文端。 其它秉恬兼管京尹最久,凡十有八年。时九卿会议,一二王公枢相主之,馀率占位画诺。秉恬在列,时有辩论,不为用事者所喜。子枟,道光二十年进士,官至吏部侍郎。 百度百科中的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本词条对我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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