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著名商标 |
释义 | 所谓著名商标是指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法被认定的注册商标。 基本情况中国的著名商标 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如省级地域)较有知名度的商标。多出现在中国以省、(直辖)市一级名誉商标评选中使用,并常在地方法规中出现。 申请条件著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标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衡量和界定: (一)该商标注册和实际使用都必须满三年以上(含三年); (二)该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深受消费者(用户)喜爱; (三)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量大、销售区域广、市场占有率较高; (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优良,消费者(用户)对其投诉率低,售后服务好; (五)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销量、销售额或营业收入、净利润、税收)在全省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六)该商标的广告宣传面广、覆盖地域大; (七)该商标所有人有较强的商标意识,有完善的商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重视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 (八)近三年商标所有人在实际使用该商标时未发生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九)该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该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地区)注册,并有较广泛的销售区域。 自著名商标被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著名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该企业名称;已经登记的,著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机关予以撤销该企业名称。 著名商标产品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要达到双优,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达到国际标准,通过国家权威机构认证认可。 申请材料申请著名商标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有关身份证明材料; (三)商标注册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为商标使用人的,还须提交该商标使用许可的证明材料; (四)该商标所指商品近3年的销售额、纳税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及在省内同行业排序情况的有关材料; (五)该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的有关材料。 概念区别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作为“名商标”,三者之间有许多相同之处,也存在显著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认定机构不相同:驰名商标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人民法院按司法程序认定,著名商标由省工商部门认定,知名商标则一般由地(市)工商部门进行认定。 二是认定标准不相同:驰名商标必须是为全国相关公众所知悉,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则至少要为本省或本地(市)相关公众所知悉。 三是对商标是否注册的要求不相同:驰名商标可能是注册商标,也可能是非注册商标,而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则必须是注册商标。 同时,三者之间也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因为每一个商标的声誉和知名度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或商标使用人使用情况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可以逐步演化成驰名商标,而驰名商标也有可能淡化成著名商标甚至是普通商标。 有利条件申请著名商标的好处 1.经认定的著名商标所指的商品视为知名商品。 2.自公告之日起,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可以在其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业务函件、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它业务活动中使用“***省著名商标”字样。 3.在著名商标所指商品的同类商品中,他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①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作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使用或者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且可能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 ②使用著名商标所指商品特有的或者与其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且可能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 4.在与著名商标所指商品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上,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作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使用或者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且可能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 5. 他人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字号使用,并可能对著名商标的权益造成损害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登记。但是,企业名称、字号登记在先的除外。 6. 商标维权不用愁--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知名商品的保护中特别指出:禁止他人擅自使用其特有的名称、包装和装潢。凡获得湖南省著名商标认定的,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依据职能,对被认定的商标扩大保护到企业字号,即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相关行业内将著名商标用作企业字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日常的市场检查中,将著名商标列为重点,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执法活动。 7.做大品牌打造市场---“著名商标”有益于企业扩大商标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许多著名商标企业纷纷通过申请“著名商标”来推动企业制定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同时,被认定为 “著名商标”,给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转让行为针对著名商标转让行为, 各地立法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规制: 第一, 转让著名商标的, 该商标的著名商标资格自动丧失。如《河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规定: “著名商标注册人依法转让其注册商标的, 该商标的著名商标资格自动丧失”; 《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规定: “浙江省著名商标所有人依法转让其浙江省著名商标的, 该商标的浙江省著名商标资格,应当按本条例规定重新认定”; 《北京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规定: “商标所有人转让其著名商标的, 该著名商标资格自动丧失。企业因改制发生的非交易性转让除外”; 《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著名商标所有人依法转让其著名商标的,该商标的著名商标资格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重新认定”。 第二, 转让著名商标必须经过批准。如《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暂行办法》规定:“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任何人可向认定委员会检举, 经认定委员会核实后, 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改正, 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著名商标资格……无偿或低价转让其商标, 未经评估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 擅自在合资、合作、联营中转让其商标的。” 第三, 转让著名商标必须经过备案。如《湖南省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办法》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著名商标所有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并报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 著名商标所有人依法转让其著名商标的; (三) 著名商标所有人依法许可他人使用其著名商标的。” 广东注销2012年2月,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广东省工商局)发布公告,注销120件商标的“广东省著名商标”资格。这是近年来“广东省著名商标”注销数量最多的一次,尤其出人意料的是腾讯QQ、徐福记、富力、莲香楼、利口福等消费者熟悉的品牌也位列其中。此举一出,立即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 三类“著名商标”被除名 部分知名企业商标因转让,或未申请延续被注销 120件“广东省著名商标”为何被除名,其原因引起格外关注。 记者从广东省工商局发布的公告中了解到,此次被注销的120件商标主要分为三类:一是经广东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不予延续“广东省著名商标”资格的,包括“利口福”、“华强”、“风华高科”、“康辉”等34件商标;二是“广东省著名商标”资格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包括“莲香楼”、“徐福记”、“腾讯QQ”、“魅族”等82件商标;三是企业申请延续但地级以上工商局经审查认为不符合延续认定条件不予受理的,包括“傅美”、“玉和田”、“金活”、“建大轮胎”等4件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被注销的,省工商局应收回相应证书。 “广东省著名商标”1998年开始第一批认定,截至目前共认定了15批3096件,但经过每三年一次的延续认定,目前有效的“广东省著名商标”为2568件,528件被注销。 广东省工商局商标管理处处长吴励超介绍,此次省工商局注销120件著名商标的主要原因有四个:一是部分企业的商标发生了转让,如“徐福记”商标已转让给香港企业,商标注册人不在广东境内,不符合《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的申请人条件;其二是有个别商标已经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企业没有提出延续申请,比如“腾讯QQ”;其三是企业的经营原因,如“丽珠赛乐”脑蛋白水解注射液、“魅族”播放器,这些当年的市场强势产品,目前已经逐步退出市场或市场份额很小,企业主动放弃了延续申请;另外还有一些企业出现了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问题,不符合《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条件,所以被注销。 “著名商标”申请无须交纳费用 每年认定一次,不同于“中国驰名商标” “广东省著名商标”与“中国驰名商标”有相通之处,也有区别。“中国驰名商标”由国家工商总局认定或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它可能是注册商标,也可能是非注册商标;而“广东省著名商标”由商标持有人向广东省工商局申请,它必须是注册商标,且申请和撤回必须由申请人自愿提出。 目前“广东省著名商标”每年认定一次,有效期为三年。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后,有效期届满需要保留著名商标资格的,商标所有人应当在其著名商标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所在地地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延续申请。申请认定和申请延续都不须交纳任何费用,但是需要通过评审委员会关于产品质量、市场占有情况、知名度以及依法经营、劳动保障等一系列严格的考核。对多数民营企业来说,获得一件“广东省著名商标”实属不易。因此,一般的企业对此都倍加珍惜。 广州“莲香楼”作为一个有着120年历史的老字号,此次也被注销“广东省著名商标”资格,对许多“老广州”来说是一个意外。有些人甚至为“莲香楼”抱屈,认为不管“莲香楼”有没有“广东省著名商标”的称号,它都是广州人心中的著名品牌。而广州莲香楼公司表示,“莲香楼”品牌为国有资产,商标注册和著名商标申报及延续方面的事宜皆由广州市国资委统一办理,市国资委则委托广州饮食服务公司管理和经营。目前,莲香楼公司方面已就其“广东省著名商标”未申请延续一事与广州饮食服务公司沟通,饮食服务公司方面则回应称,已准备向工商部门提交莲香楼商标的申请资料,会全力以赴重新申请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 珠海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溢多利”商标也在本次120件注销的“广东省著名商标”之列。但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放弃“溢多利”的原因,完全是公司品牌战略的调整,以新代旧,公司多年前已经研制生产中国第一代饲料酶制剂,2009年该公司“溢多酶”已经申报了“广东省著名商标”并通过认定,因此“溢多利”未申请延续。 “著名商标”不是给企业戴桂冠 目的通过“品牌”推动转型升级 当前,珠三角企业正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各界对于广东一次注销120件“广东省著名商标”众说纷纭。有企业认为,利润是第一位的,“广东省著名商标”只是一个称号,对企业利润影响不大;也有人认为,产品是否知名,应该由市场说了算,市场和消费者的评价才是最客观的终极评价,政府评定的不算。 随着转型升级步伐的加快,广东绝大多数民营企业都有了“品牌”意识,会想方设法去扩大“品牌”的影响力。但对相当多的企业来说,对“品牌经营”的认识还停留在“产品包装上贴块牌”的阶段,对于由“品牌经营”延伸出来的企业内部产品质量与流程管理、市场细分、渠道与终端建设、企业形象塑造等仍然是一知半解。 吴励超处长表示,“广东省著名商标”的认定,不是为了给企业戴一顶桂冠,去吸引消费者的眼球,而是通过开展这项活动,引导企业提高品牌建设的意识,向“品牌经营”的方向努力。有关专家认为,品牌不只是注册一件商标,而是通过商标的市场运用,形成较高的市场附加值、社会效益,以及文化影响力,被消费者认知,具有市场知名度。只有越来越多的企业立志于走“品牌经营”的道路,并为此不懈奋斗,“广东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才达到了目的,并将极大地推动广东企业转型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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