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朱俊华 |
释义 | 武汉市汉南区副区长朱俊华 1988.07-1992.09 汉南区纱帽山小学教师 (其间: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2.09-1993.09 汉南区坛山小学副校长 (其间,1992.08-1993.02,市委党校分校中学校级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3.09-1995.10 汉南区教育委员会团委副书记 1995.10-1998.05 汉南区教育委员会团委书记 1998.05-2000.12 共青团汉南区委副书记 (其间,1996.09-1999.12,湖北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2000.12-2004.02 共青团汉南区委书记 (其间,1999.09-2002.09,市委党校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2.08-2004.01,挂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宣传部副部长) 2004.02-2005.09 汉南区纱帽街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2005.09-2006.11 汉南区纱帽街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正处级) (其间,2006.03-2006.05,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研修班学习) 2006.11- 汉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负责农业、农村经济、扶贫开发、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工作。对口分管部门:区农业(林业)局、区水务局、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区农科所。 辽宁师范大学教师朱俊华,女,教育学硕士,辽宁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讲师,交流部主任。在精读、口语、听力、日汉翻译等课程上都有相当的教学经验,还开设了选修课《中国艺术欣赏》。 主要著作论文及奖励: 《普通话朗读课本》(参编)----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6 《现代终身教育的本质探究》----《中国教育研究》 2004.12 《浅谈立足于教育他人的日本老年教育》----《校长阅刊》 2005.4 大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朱俊华,男,汉族,生于1964年3月,四川大英人,自考大学文化,1984年6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大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984.06—1985.09 蓬溪县河边区大英乡科技干事,团委书记、秘书(84年6-9月农干校学习); 1985.09—1989.10 蓬溪县河边区大英乡副乡长(北京人文函授大学法律专科毕业,中央农广校作物栽培中专毕业); 1989.10—1992.10 蓬溪县河边区安乐乡副书记、乡长; 1992.10—1995.06 蓬溪县大英镇组织干事、党政办主任; 1995.06—1995.11 蓬溪县大英镇纪委书记; 1995.11—1997.12 蓬溪县河边镇副镇长(94.04—97.04自考法律本科毕业); 1998.01—1998.06 大英县河边镇副书记; 1998.06—2000.05 大英县河边镇副书记、镇长; 2000.05—2003.01 大英县河边镇党委书记; 2003.01—2004.06 大英县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4.06—2008.01 大英县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农办主任; 2008.01—2010.10 大英县劳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县社保局长(兼); 2010.10—2011.11 大英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县目标考核办主任; 2011.11— 2011.12 大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县目标考核办主任; 2011.12— 大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四届人大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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